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文件序号项目内容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9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采购文件 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 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 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 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 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 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7、28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 (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 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3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计费标准: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计费标准按原计价格 2002 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的七折计取。中标金额标准费率七折费率<100万元1. 5%1.05%100-5000. 8%0. 56%500-10000. 45%0.315%采购代理费收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中标 供应商可按中标结果公告上的服务费金额缴纳至如下账号:(1)收款人:31节能环保要求无32进口产品投标不适用33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采购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4采购人是否允许 分包因是口否35支持中小企业一、说明1、企业类型(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序号 项目内 容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 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 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业人员。可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小微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 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二、针对本项目的相关规定L政府采购目录类别:服务类。2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小型企业)报价给予20 % 的扣除。对符合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巫%的扣除。如有分包,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L%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绩证明材料口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 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分相同的,业绩数 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0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口其他规定:.36 联合体投标说明其他资信证明材料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 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0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 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 求。口其他规定:序号项目内容37投标人信用信息 事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sdf. Ikjccgp. gov. 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 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 作变动。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1 .适用范围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 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用户需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 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3 “监督管理部门”系指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2.4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2.5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2. 7电子签章:本文件所提及电子签章系指各供应商通过CA锁对投标文件中对应内容进行 签章,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的内容。2.8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 9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3. 2对投标人的限制3. 2.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 2.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3. 2.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 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4.相关说明4.1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 何责任。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 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5.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 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二、采购文件5 .采购文件构成5.1 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5.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 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5.3 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 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5.4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文件 进行解释。6 .采购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 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6.2 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 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7 .采购文件的修改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 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 束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7.3 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投标人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 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 件。7.4 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 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 为准。7.6 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 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 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作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8 .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8.1 语言及计量单位8.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 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 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1.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8.1.3 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 .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 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1.2 . 2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 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9.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如 下:9.1 资格文件如下为资格证明材料所需内容:(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 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 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 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 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特别说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不包含在承诺 函第3点所述情形内(属于重大违法纪录情形的除外)。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网页查询记录为准)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说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无。(3)特定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无。(4)联合协议材料。(如有)(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9. 2商务技术文件9. 2. 1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评分索引表;(2)投标函;(3)投标响应一览表;(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授权委托书,同时须附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廉政承诺书;(8)投标人拥有的其它资质、荣誉证书;(如有,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9)投标人曾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如有,须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涉及评分 项的,证明材料需满足评分细则的相关要求);(10)联合协议;(如有)(11)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2)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13)与商务资信标评分有关的其他材料。9. 2. 2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评分索引表;(技术部分)(2)服务方案;(3)拟派项目组成员情况;(4)数据保密方案;(5)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及相应解决措施(6)特色服务方案;(7)与技术资信标评分有关的其他材料;(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9. 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 六部分)(4)中小企业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 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如是)(6)投标人如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政策规定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参考格式见本文件第六部分)(7)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10 .投标函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10.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 人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相关表单;11. 2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此报价应包括完成全部采购内容所需的人工、用户培训、税金、售后服务等采购范围所明 确的内容。如以后已实施而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投标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清单需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分采 购人有权按最好效果、最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 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12.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关成本支出由投标人自行考 虑。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见前附表。13. 4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购文 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投标人确认同意的除外)。11 . 5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采购需求中明确的需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总价中;(2)采购文件未明示但投标人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总 价中;(3)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12 .投标货币投标人用人民币报价。13 .投标保证金13.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M. 1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14.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 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15.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6. 投标文件的式样16.1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 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6.2 投标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 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 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 份投标文件。(3)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 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 容。16.3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 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说明:凡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盖公章的部分,采用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上传 的,均视为符合要求。15 . 4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 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 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投标人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分 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 .投标文件的递交16.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前附表5第二部分投标须知12一、总则12二、采购文件13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五、开标与评标19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0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3一、项目背景23二、维护目标23三、服务内容23四、项目实施要求23五、验收26六、资信及商务要求28七、投标要求29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0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6一 总贝1J 36二、评标组织36三、评标纪律36四、评标程序37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40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5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46二、资格响应文件48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格式53四、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67第七部分 其它73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a.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6.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 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a.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将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 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 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b.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c.逾期送达导致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 .投标截止期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上传、递交投标文件。17.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 况下,采购人与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8 .迟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19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 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19.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19.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 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0 .开标20.1 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 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20.2 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 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0 . 3开标程序详见前附表序号第20项。21 .评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22 .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3 .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 .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 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 应当重新采购。23.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 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4 .中标人的确定2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 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 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 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 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2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 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24.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5. 4中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L2009 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 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26. 合同授予25 . 1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 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5.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 动。26.签订合同26.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 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 购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26.2 中标人如不遵守采购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同时采购 人可根据25. 2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26.3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26 . 4政府采购合同依法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 政府采购网公告,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7 .履约保证金27.1 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28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前附表。29 .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 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 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详见本文件第七部分。29.1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2 供应商质疑29.3 .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 2.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 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9. 2. 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 3.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 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29. 3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0.采购结束30.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30.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 护基本要求对网络安全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目前,省人力社保厅业务系统 逐步实现省级集中并上云,形成本地机房和政务云上租户环境的多应用场景。完成了金保专网和 政务外网整合,正在推进互联网出口整合。初步建立了基本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制定了网络安 全管理制度,加强了重要活动期间日常巡查,有效保障了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针对日益严峻的 网络安全形势和挑战,需要通过专业网络安全保障服务来保障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二、维护目标通过第三方进行安全检查、风险评估、渗透测试、webshell检查、源代码安全审计、安全 加固、网站安全监测、网站云防护、驻场服务与应急服务、安全咨询和培训、安全威胁情报通告、 攻防演练、政务云安全服务等服务来保障省人力社保厅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完善省人力社保厅 现有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网络安全防御体系,提升省人力社保厅网络 安全管理水平和防御能力,保障人力社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三、服务内容1、协助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用户制定并完善网络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时维护更新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基础信息。2、安全检查采用专业工具和安全专家人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省人力社保厅现有重要应用系统进行安 全检查服务,并按照省人力社保厅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各类网络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使用的专用 检查工具,功能包括但不限于Web、数据库、安全基线核查、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弱口令、端 口探测与服务识别扫描功能,检查工具支持分布式集群扫描模式,实现高效批量扫描,并提供安 全检查报告。每月初按照省人力社保厅要求,对省人力社保厅信息系统进行漏洞扫描验证,提供安全漏洞 扫描、通报及复测服务,并将漏洞修复情况记录在月度漏洞扫描修复报告。3、风险评估对省人力社保厅信息系统基础环境、网络基础架构、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业务 流程安全、管理体系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估,并提供风险评估报告。4、渗透测试每季度一次对门户网站及重要信息系统(系统数量以省人力社保厅实际需求为准)进行渗透 测试,提供系统所存在的安全威胁和风险报告,并能及时提醒安全管理员完善安全策略。投标人需提供WEB应用弱点扫描工具、数据库扫描工具辅助开展渗透测试工作,保障服务质 量。5、webshell 检查采用工具结合人工确认验证方式对浙江省人力社保厅部署在外网信息系统进行Webshell扫 描,提供扫描报告,并根据扫描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6、源代码安全审计通过工具扫描、人工确认、人工代码抽查等方式,对重要应用系统Web应用进行脆弱性(SQL 注入、跨站脚本等)、权限(权限控制不严格、表单逻辑处理错误等)、结构的安全检查,发现 源代码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提交源代码安全审计报告,并给与相关整改意见。7、安全加固根据安全检查、风险评估、渗透测试、网站安全监测和漏洞通报的结果(包括等保测评结果), 制定针对省人力社保厅信息系统特点的安全加固方案,并协助省人力社保厅及其他第三方服务机 构完成安全加固工作,全面提升省人力社保厅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提供EDR终端安全及管理系统软件的原厂一年安装实施、升级和维护服务。每月收集整理第三方提交的漏洞通报,分析漏洞利用条件,结合省人力社保厅系统架构(操 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应用系统等)提供漏洞修复建议,为漏洞整改提供复测服务。8、网站安全监测对厅门户网站及重要互联网应用系统(系统数量以省人力社保厅实际需求为准)应用层漏洞、 挂马、后门、暗链、断链、敏感字、数据篡改、可用性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供电 话、邮件等提醒功能;对省人力社保厅所有互联网网站提供网站人工监测,定时对网站可用性和 恶意篡改进行人工检查,日常值守监测要求一天人工检查三次;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值守监测要求 每半小时人工检查一次,并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要求提供工程师7*24小时驻场值守服务,并每月 提供网站安全监测报告。针对以下渠道接收的网站安全系统平台级漏洞通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人力社保部、省 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等所有外部官方或第三方渠道),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要求开展实 时扫描并配合用户做好修复,其中重点针对Oday漏洞信息要求提供24小时内的快速检测预警和 在线展示服务,对于高危紧急漏洞需要提供人工渗透审核和验证服务。针对以下渠道接收的网站安全个案级漏洞通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人力社保部、省网信 办、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等所有外部官方或第三方渠道),除了同样要求配合省人力社保厅做 好漏洞通报、整改、复测工作外,考虑到漏洞很可能已经被黑客利用,还要对相应的网站系统通 过网页恶意代码分析技术和网页行为分析技术有机结合进行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