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docx

    • 资源ID:69488260       资源大小:11.99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docx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 路”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 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 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示范县申报、评审、创建、验收、 命名和已命名示范县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示范县创建工作遵循自愿申报、严格评审、择 优示范、动态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到2035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引领作用 发挥充分,带动全域形成较为完善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 发展体系。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 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完善 创建指标评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政策引领 和监督指导。省、市级交通运输、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 兴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相关县(区、市)开展示范县创建, 加强工作协调、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示 范县创建具体工作。第二章创建条件和标准第六条 辖区内有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任务的县级人民 政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建示范县:(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 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村公路各项工作开展 有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体系健全,农村公路治 理能力不断增强;(三)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农村综合运输服 务能力不断提升;(四)农村公路管养保障责任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安全保 障能力不断提高;(五)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农民群众获得感、幸 福感不断增强。第七条存在以下情形的单位,不得申请创建:(一)近一年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二)近三年被党中央、国务院在督查、审计等活动中指出农村公路领域存在重大问题,或指出的问题尚未整改完成;(三)近三年农村公路领域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或 质量责任事故。第八条 在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根据工作要求对 创建条件的各项内容进行细化,制定并发布具体评分标准和 细则。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85分,对国家乡村振兴重 点帮扶县和参照帮扶县政策的地区予以适当倾斜。评分时依 托信息系统,对照主管部门已掌握的数据和情况,对申请材 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考核。第三章创建程序第九条示范县创建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创建工作 自发布通知后启动,按照提出申请、核查报送、专家评审、 推动创建、评估验收、公示命名等程序开展。创建和日常管 理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第十条 拟申请示范县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对照创建条 件和标准有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按照通知有关 要求形成申请材料,提出示范县创建申请。第十一条 申请材料依次由市级、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联 合同级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核查。核查达标的单位,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 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作为省级推荐对象。省级 交通运输部门联合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 兴部门,将推荐对象的申请材料报送交通运输部。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派员组成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 评审。得分达到合格线的视为通过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单位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确定为 示范县创建单位,创建期为一年。第十三条创建单位应在创建期内进一步总结经验,补 齐短板,不断提升管理效能。国家和省、市级交通运输、财 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部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 对示范县创建单位加强政策支持、工作指导和培育引导,推 动其在创建期内符合标准要求,实现“四好农村路”高质量 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第十四条 创建期满后,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 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派员组成复核组,对 照评分标准,对创建单位采用实地复核、线上核查等方式进 行评估验收。经评估得分达到合格线的,视为通过验收。第十五条 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 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核实通过的确定为创建合格单位,由交通运输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予 以命名公布。第四章复核管理第十六条 已命名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交通运输部会 同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对已命名单位 进行复核评估。原则上每单位在五年内复核一次,复核名单 随创建工作通知发布。第十七条 已命名示范县要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常态化 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随同每批次创建工作形 成自评结果供复核评估。第十八条 省、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农 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对已命名示范县 的监督指导,确保已命名示范县满足达标要求,持续发挥示 范作用;对严重不符合创建条件、标准,或经整改仍不达标 的示范县,及时报交通运输部。第十九条 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派员组成专家组,按照示范县创建 标准对复核单位达标情况进行评审。其中,对当年情况的评 审占分值的80%,对往年自评情况的评审占分值的20%。第二十条 得分达到合格线的,视为通过复核。得分低 于合格线的,限一年内完成整改,整改后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得分仍未达到合格线的,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农业农村 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取消示范县称号。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创建工作中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直 接判定其创建结果不达标,三年内不得申请示范县创建。示 范县命名后发生第七条所列情形的,取消示范县称号。凡被 取消示范县称号的县,三年内不得申请示范县创建。第二十二条 地市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有力, 符合第六条所列条件,辖区内有农村公路管理任务的县区中 60%以上获评全国示范县,予以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建 设市域突出单位。无县级单位的地市,可参照示范县创建标 准和程序进行申请,达到要求的,予以通报表扬。第二十三条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根据车辆购置税收 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实施 考核,结合考核结果按程序下达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 代补”资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 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在组织开展改革试点、经验交流等工作 时,优先考虑示范县和市域突出单位。省、市级相关部门应 推动出台并落实地方对示范县和市域突出单位在发展改革、 资金激励、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第二十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认真总结示范县好 的经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示范县的宣传推广。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 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同时废止。抄送: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 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审计署交通运输部审计局。

    注意事项

    本文(“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