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达茂旗满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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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达茂旗满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docx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包头达茂旗满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 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单位: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包头市达茂旗验收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17年L月赴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单位项目名称包头达茂旗满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行业类别风电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 门、文号及时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保20151226号,2015年9月18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 部门、文号及时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审批 部门、文号及时间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0年5月至20n年7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内蒙古豁达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鄂尔多斯市威凯水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润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内蒙古瑞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二、验收意见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 区水利厅于2017年1月23日在呼和浩特主持召开了包头达茂旗满都 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 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议。参加会议的有内蒙古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 持工作站、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包头市水务局、达茂旗水 务局、建设单位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监测单位鄂尔多斯市 威凯水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内蒙古瑞禾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评估单位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代表共14人,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建设单位委托鄂尔多斯市威凯水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瑞禾工程管理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工作,并编写了水土保 持监测与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对 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编写了包头达茂旗满都拉诺 尔风电场龙源4. 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验报 告,并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出了验收申请。受建设单位委托,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技术 评估,提交了评估报告。上述报告为本次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提供 了技术依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 设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评估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情况、 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 形成了包头达茂旗满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 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验收意见。(一)项目概况包头达茂旗满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 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位于包头市达茂旗境内。风场规划装机容量为200兆瓦,本期工程为二 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9. 5兆瓦,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安装2000千瓦的 风力发电机组24台和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1台;新建施工及检 修道路13. 95公里;新建35千伏架空集电线路12. 2公里。工程于 2010年5月开始建设,2011年7月完工。(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2015年9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关于包头达茂旗满 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 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 函(内水保2015 226号)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 39公顷。(三)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情况申请验收前,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编制了包头达茂旗满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 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 施验收自验报告。自验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 施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 61公顷。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认定,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 格。工程运行期间,水土保持设施由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 责管理维护。(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鄂尔多斯市威凯水 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了包头达茂旗 满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 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 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落实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较好的控制 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 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治理率98. 64%,水土流失总治 理度97. 46%, 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拦渣率95. 5%,林草植被恢复 率97. 46%,林草覆盖率52. 26%。(五)技术评估情况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龙源达茂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 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工作,提交了包头达茂旗满都拉诺尔风电场龙源4. 95万千瓦风力 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结论为: 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按照水土保持 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 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 件。(六)验收结论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 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 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七)后续要求1、适时对植被恢复较差区域实施补植补种措施;2、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 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