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5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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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5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docx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 5MW风电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验收单位: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2016年1L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单位项目名称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 5W风电项目行业 类别风电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 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 门、文号及时间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保201491号,2014年4月25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 部门、文号及时间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审批 部门、文号及时间项目建设起止时间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乌兰察布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鄂尔多斯市威凯水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润佳园林 绿化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内蒙古瑞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二、验收意见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 区水利厅于2016年11月2日在呼和浩特主持召开了龙源电力集团公 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 5MW风电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内蒙古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内蒙 古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乌兰察布市水政监察支队、兴和县水政监 察大队、建设单位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监测单位鄂尔多斯 市威凯水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内蒙古瑞禾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评估单位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代表共12人,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建设单位委托鄂尔多斯市威凯水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 瑞禾工程管理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工作,并编写了水土保 持监测与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对 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查初验,编写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龙 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 5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自验报告,并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提出了验收申请。受建设 单位委托,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 行了技术评估,提交了评估报告。上述报告为本次水土保持设施竣工 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 设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评估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情况、 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 形成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 场49. 5MW风电项目验收意见。(一)项目概况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 49. 5MW风电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境内。风场总规划容量100 兆瓦,本期为一期工程,建设容量49. 5兆瓦,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安 装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新建220千伏升压站1座;新建 进站道路0. 825公里,施工及检修道路23. 3公里;新建35千伏集电 线路20. 466公里(其中架空线路18. 85公里,地埋电缆1.616公里), 架空供电线路2. 5公里;新建深井1眼,地埋供水管线1公里;新建 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工程于2012年4月开始建设,2012年11月 完工。(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2014年4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关于龙源电力集团 公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 5MW风电项目水士保持方案的复函(内水保2014 91号)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4. 93公顷。(三)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情况申请验收前,建设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验,编制了龙源 电力集团公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 5MW风 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自验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按照水 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 89 公顷。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认定,水土保持措 施质量总体合格。工程运行期间,水土保持设施由龙源兴和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2015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鄂尔多斯市威凯水务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了龙源电力集团公司龙源兴和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 5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 结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落实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较好的控 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 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治理率96. 70%,水土流失总 治理度95. 20%, 土壤流失控制比0.84,拦渣率95. 5%,林草植被恢 复率94. 51%,林草覆盖率57. 17%。(五)技术评估情况2016年8月,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鄂尔多斯市水土 保持科学研究所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提交了龙 源电力集团公司龙源兴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兴和官村风电场49. 5MW 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结论为: 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按照水土保持 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 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 件。(六)验收结论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 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 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七)后续要求1、适时对植被恢复较差区域实施补植补种措施;2、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 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