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光伏发电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doc
一、光伏发电工程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总则1.1 主题内容和目的1.1.1 电力企业平安消费是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根底条件。京能乌拉特中旗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作为北京京能新能源的派出机构,对京能乌拉特中期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工程行使治理与监视职能,是整个工程工程建立的第一平安责任者,对整体工程建立平安及文明施工负责,对工程平安的总体目的负责;在工程的治理过程中要实在履行监视、治理、协调、效劳的职能,认真执行“管工程必须管平安”的原则,加强各级领导的平安认识,突出人的要素和治理要素。1.1.2 “平安消费,人人有责”。工程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监理单位及各承包商都必须坚决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平安消费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消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平安工作,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视,将平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1.1.3 平安治理是企业治理的主要内容,工程公司须把平安消费作为电力根本建立工作中永久的主题。1.1.4 为保证全体员工在现场施工、消费活动中的人身平安,表达“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视”的原则,以“保护人、尊重人、关怀人”为主旨,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1.1.2 习惯范围1.2.1 本制度仅适用于京能乌拉特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工程建立期。1.2.2 本制度适用于京能乌拉特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全体员工。1.2.3 本制度适用于京能乌拉特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工程建立的相关监理单位及承包商。1.3 标准性援用文件(标准)以下文件(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援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舞执行本制度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注:以后的各制度中仅注明“标准性援用文件(标准)”。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3.3 消防法1.3.4 电力建立平安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1.3.5 平安消费工作规定1.3.6 平安消费监视规定1.3.7 平安消费工作奖惩规定1.3.8 电力建立健康平安与环境治理工作规定1.3.9 电力建立平安施工治理假设干规定1.3.10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1.3.11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1.3.12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DL/T799 172002) 1.3.13 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业消费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平安工作规程1.3.14 建立部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1.3.15 原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编著的火力发电厂平安性评价1.3.16电力工程达标投产治理方法(2006版)1.3.17火力发电厂根本建立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及相关规程(合订本)1.1.4 平安、健康与环境施工方针 坚决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履行工程法人单位的职责,组织、治理、协调工程建立中的平安施工、文明施工活动,为本工程的投产打下坚实的根底。1.1.5 平安施工治理总目的1.1.5.1 不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1.1.5.2 不发生严重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1.1.5.3 不发生严重火灾事故;1.1.5.4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严重交通事故;1.1.5.5 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严重垮(坍)塌事故。1.1.5.6不发生职业平安健康损害事故;1.1.5.7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1.1.5.8创全国一流平安文明施工现场。1.1.6 平安施工治理总目的操纵1.1.6.1工程公司操纵一般人身事故、一般机械事故,1.1.6.1 施工企业操纵人身重伤和事故;1.1.6.2 工地操纵人身轻伤和障碍;1.1.6.3 班组操纵未遂和异常。二、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监视规定2.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标准京能乌拉特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工程平安文明施工的监视治理工作,保证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平安消费(施工。下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的事实,依照原国电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分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2.2 适用范围2.2.1 本规定仅适用于京能乌拉特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工程建立期的平安文明施工监视治理。2.2.2本制度适用于京能乌拉特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公司全体员工。2.2.3本制度适用于京能乌拉特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工程建立的相关监理单位及承包商。2.3 平安文明施工监视机构2.3.1工程公司成立以京能乌拉特中旗4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工程总经理任主任,工程总监理师、施工承包商工程经理任副主任、工程工程有关单位平安负责人出任安委会委员的平安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对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指示精神、落实各项制度、决定工程建立中平安文明施工治理的严重措施和开展严重活动负责。2.3.2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监理公司各专业专责工程师参加的重要临时设备、重要施工工序、特别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穿插作业及与运转穿插作业等平安技术措施的审查与监视体系。2.3.3 施工现场的各主要施工承包商必须设置独立的平安监视机构,工地设专职平安员,班(组)设兼职平安员;安监人员应不少于3人以上装备。2.3.8三十人以上的施工队必须设有专职平安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队伍,必须设有专职平安监视机构。2.3.9平安监视部门应完善宣传教育手段,装备必要的监察工具,如:交通工具、录音、照相器材,摄像器材等。2.3.10各施工承包商必须 建立以“三不损害”为根底的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工地,工地保工程部的平安文明施工保证体系。2.4 平安文明施工监视机构职责2.4.1 监视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平安文明施工责任制的落实;监视各项平安文明施工治理制度(规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有关平安文明施工指示的贯彻执行,及时反应在执行中存在的咨询题并提出完善修正意见。2.4.2监视涉及施工现场平安文明施工、设备(设备)平安的技术情况,涉及人身平安的防护情况;对监视检查中发觉的严重咨询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平安监视通知书并限期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2.4.3 组织编制平安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视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视所属企业对计划地执行情况;依法监视劳动保护用品、平安工器具、平安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2.4.4 监视本企业或承包商员工平安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协调配合安规的考试和平安网活动。2.4.5 参加和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视“四不放过”(即事故缘故不去除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四处分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遭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备错不放过)原则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2.4.6 对平安文明施工做出突出奉献者提出给与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提出批判和处分的建议或意见。2.4.7 参与工程、平安施工作业票的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2.5平安文明施工监视人员2.5.1 专职安监人员的配置应符合以下条件:2.5.1.1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2.5.1.2 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5.1.3 熟悉本企业的施工过程和与平安施工有关的标准、规程、制度;2.5.1.4 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2.5.1.5 身体健康。2.5.2 专职安监人员应经上级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各单位安监机构负责人在平安文明施工治理中不胜任的,安委会有建议撤换的权力。2.5.3 安监人员享受基建施工治理部门人员的同等待遇。2.5.4 安监人员执行正常的现场平安文明施工监视任务时,应着装整齐并佩带“平安监视”标志,必要时出示证件。2.5.5 安监人员具有以下职权2.5.5.1 有权进入施工现场、消费区域、操纵室等检查理解平安及文明施工情况。2.5.5.2 有权制止“三违”和违背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必要时照相、录像进展曝光。2.5.5.3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所属工程部或施工队的任何人调查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材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展照相、录音、录像等。2.5.5.4 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平安监视机构反映;对违背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2.5.6 安监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2.5.6.1 在施工现场、消费区域、操纵室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消费(施工)秩序的义务。2.5.6.2 在制止“三违”和违背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时,有解释理由的义务。2.5.6.3 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2.5.6.4 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机密和业务机密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2.5.6.5 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化调查的义务。三、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职责 3.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了标准平安文明施工的治理,也为了标准各级人员、乃至全体员工(含所有承包商。下同)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结合行业标准和工程公司的实际制定了平安文明施工职责。以确保工程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在平安文明施工中职责清晰,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密配合、共同搞好平安文明施工。3.2 适用范围3.2.1 平安文明施工职责适用于工程公司各级各类岗位的全体员工。3.2.2监理公司、各承包商须依照本职责规定,结合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各自的平安文明施工职责。3.3 平安文明施工职责执行程序3.3.1 制订各级各类岗位平安文明施工职责(见附件)。3.3.2 各级治理人员(包括新任命的各级领导)上岗前,应经有关平安文明施工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平安职责的学习,并掌握。其考试由平安治理部门(必要时由上级平安治理部门)安排或组织。3.3.3 调整或补充机构调整、或部门职能发生变化、或人员配置发生变化、或有新的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须对平安文明施工职责进展适时修订、补充、增订或进一步完善。3.3.4 定期监视、检查各级治理人员平安文明施工职责的履行情况,并落实责任。3.3.4.1平安文明施工职责实行下级对上级的逐级负责制。各部门、各岗位都必须做到责任分担。3.3.4.2 上一级治理者负责对直截了当下级治理者,进展平安文明施工职责履行情况的监视检查。3.3.4.3 在进展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时,须检查事故所在部门或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领导,履行平安文明施工职责的情况。 3.3.4.4 在工程公司的内部考核上,各部门对所属治理人员、班组承担连带责任。 3.3.4.5 对没有认真履行平安文明施工职责或不履行的部门和消费治理人员(包括监理公司、所有施工承包商),工程公司对事实上行平安文明施工职责追查制度,依照其性质和严峻程度进展责任追查。 3.4.4.5.1工程公司内部将采取如下方式方法或手段(1)由工程公司工程部提出考核意见,经工程负责人或平安委员会批准后,进展考核。(2)依照下级对上级的平安消费逐级负责原则,采取提出批判或进展个别谈话。(3)发生性质严峻的事故,依照事故调查的结论,按责任划分对各级有关的消费(含治理)人员给予经济处分直至行政处分。 3.4.4.5.2 工程公司、包括监理公司、所有施工承包商,没有认真履行或不履行平安文明施工职责的人员,将依照其性质及造成后果的严峻程度,按照工程公司平安文明施工奖惩方法予以惩办。附件: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职责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职责总则1 平安文明施工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必须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治理。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以下简称平安消费法)的立法主旨和原则及其所确立的平安消费责任制度,并依照电力行业的特点来标准分公司各级治理人员的平安消费职责,以期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密配合、共同搞好平安消费,特制定本责任制。各级治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2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及所属各部门负责人须依照平安消费法做到:按照平安消费法和本制度的规定,保证安文明施工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认真履行平安消费法和本制度所规定的平安文明施工职责。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减轻其对承担从业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的协议。本单位发生严重施工平安事故时,须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任守或者逃逸。对平安文明施工中发生的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3工程公司的平安监视工作人员和专责工程师须依照平安消费法做到:对不符合法定平安消费条件的、涉及平安消费的事项不得批准或验收通过。发觉未依法获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接到举报后应予取缔或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获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视治理职责,发觉其不再具备平安文明施工条件应撤销原批准,或发觉平安文明施工违法行为应予以查处。4工程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级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平安第一责任人,对平安消费负有全面领导责任。5 平安消费,人人有责。工程公司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国家“平安消费法”的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消费(施工)工作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平安工作。6 平安文明施工治理工作应坚持“基于风险、超前操纵、过程治理”的原则,各级治理人员应在各自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平安思想教育和平安技术培训工作。7 平安治理要充分依托群众,党组织对上级平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要实行党纪和政纪监视;工会要通过职代会和其它方式,实行民主治理和群众监视,保证“平安第一”的方针得到贯彻落实。8 各级消费治理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不平安事件都应认真地、实事求是地进展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并按平安责任制规定分清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在平安消费工作中做出奉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9 任何人对事故责任者的裁定和处理有不同意见,都有权向上级或越级反映;对任何明显威胁人身和设备平安的错误命令,都应回绝执行,并向上级领导或平安监视部据实反映。3.5工程公司职责3.5.1工程公司负责人职责3.5.1.1工程公司是各工程工程建立的第一平安责任者, 各工程公司成立以工程负责人任主任的工程平安委员会,对工程建立过程中的平安施工和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监视”,对工程平安的总体目的负责。3.5.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及文明消费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平安及文明施工的规定,负责制订工程建立的平安施工、文明施工规划及措施,组织制订有关平安施工、文明施工经济制约措施,并认真执行。3.5.1.3负责组建配置专(兼)职安监人员,建立自上而下的平安监视体系和平安监视网络,实在履行监视、治理、协调、效劳的职能。 3.5.1.4认真执行“管工程必须管平安”的原则,积极组织、协调平安及文明施工, 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五同时”。3.5.1.5负责按照原电力部电建1994768 号文件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补助费等工程费用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将概算中计列的平安措施补助费及时合理的分配到各施工单位,并按照电力建立平安工作规程的要求为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必备的平安及文明施工根底条件,保障各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在穿插作业中存在的平安及文明施工咨询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5.1.6 定期召开平安分析会、要求监理公司定期组织各施工承包单位参加的结合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3.5.1.7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提出明确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平安施工要求,并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平安资质。3.5.1.8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临时设备、重要施工工序、特别作业、危险性作业等施工方案中的“平安及文明”施工措施。3.5.1.9 监视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其分包单位的平安治理,严格操纵施工单位的分包范围,分包工程必须经工程公司同意后,报分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对平安及文明施工严峻失控的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并进展必要的经济处分,屡教不改者去除出现场。3.5.1.10落实平安奖励资金,对在工程建立中作出突出奉献的平安及文明施工先进单位进展表彰、奖励。3.5.1.11严格施工现场的总平面治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制订平安设备标准和施行方法,制造平安的施工环境。3.5.1.12组织现场施工单位之间开展平安施工、文明施工竞赛评比活动,总结交流平安施工、文明施工经历。3.5.1.13及时理解现场各施工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印发事故通报,汲取事故教训,不断改良平安施工治理工作。3.6工程公司工程部职责3.6.1在招投标文件中或选用施工承包商时,必须提出明确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平安施工要求,并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平安资质。3.6.2在编制年度计划时,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平安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工程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3.6.在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计划及工程综合进度时,应依照施工季节的特点审核平安施工配套措施;3.6.在签订工程工程承包合同时,必须有平安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惩规定,并经分公司计划工程部审核后方可签约;3.6.在工程建立期间,对各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护、平安卫生设备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负有监视、检查责任;3.6.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催促执行;3.6.负责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立平安工作规程所规定的平安施工根底条件;3.6.协助施工承包商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协调处理各施工承包商在穿插作业中存在的平安施工、文明施工咨询题; 3.6. 依照施工现场情况,在工程协调会上检查、指导平安施工、文明施工工作;3.10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严重施工方案及平安技术措施;3.1参加工程公司组织的平安文明施工大检查及考核、评比工作;3.1参加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3.1对主要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标准和平安运输、搬运负责;3.1材料和设备合理堆放,场地整洁,符合防火、防雨、防盗、防冻的平安要求;3.1做好剧毒、易燃、易爆、有害、放射性物品的平安治理工作;3.1对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平安使用、维护、治理和专用机械驾驶员的平安教育负责;3.1对办公区、库区平安文明、环境卫生治理负责。3.18参加每月一次的平安及文明施工大检查。3.工程公司平安监视人员职责3.1 平安监视人员在工程公司平安委员会和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平安委员和部门领导推进现场的平安文明施工的监视工作。3.2 负责工程平安文明施工的日常教育和检查、监视,组织协调现场的平安文明施工。3.7.3负责起草工程公司工程的平安文明施工治理制度及施行措施,起草有关工程公司工程的平安文明施工的“奖惩方法”和严重活动计划,起草年度平安文明施工计划和年终平安工作总结。3.7.4 组织监理公司、承包商平安监视人员对重要工序、严重施工工程的平安文明施工进展重点监视。3.7.5 参与审查严重施工工序方案中的平安技术措施并监视施行。3.7.6 及时向工程公司领导和平安委员会汇报工作,提供施工现场平安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7.7 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召开平安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推行平安及文明施工经历。3.7.8 组织并参加现场每月一次的平安及文明施工大检查。3.7.9 严格执行平安及文明施工的文件、规定、制度。3.7.10 认真完成领导和平安委员会交办的临时性任务。3.7.l1 负责施工现场平安教育和组织定期(按季度或月度)平安文明施工大检查,向工程公司工程安委会提出对各承包商的考核意见。3.7.12 制定、检查、落实工程建立平安保卫制度,紧密防备措施,保卫工程工程及设备平安。3.7.13 负责施工区域的交通平安治理工作。四、承包商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职责4.1 主题内容和目的只有明确各承包商的平安文明施工职责,使其在平安文明施工中职责清晰,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密配合、认真施行,才能确保工程建立在平安文明的状态下进展,并使工程移交时到达电力工程达标投产治理方法(2006版)所规定的标准。据此,工程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关于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了本企业的承包商平安文明施工职责。4.2 适用范围4.2.1 工程工程选定的各施工承包商及其分包商。4.2.2 工程工程选定的设计承包商。4.2.3 工程工程选定的监理承包商。4.3.1 施工承包商责任制4.3.1.1 各施工承包商是现场的法定平安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平安文明施工和本制度各项条款的执行负全面的监视、治理责任。4.3.1.2 依照分公司安委会和所属工程公司安委会的要求和现场的详细情况制定保证现场平安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和各项治理制度。4.3 按照平安消费监视规定建立健全平安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平安文明施工监视体系,并书面报工程公司安委会批准,报风电分公司安委会备案。4.4 参加工程公司平安文明施工委员会,协调、处理本单位以及与相邻单位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类平安文明施工咨询题。4.5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完好的申报、审批手续。4.6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工程公司安委会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定置治理图。工程公司将据此进展监视检查。4.7工程依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会谈,中标承包商不同意将工程向外转包,因而各承包商必须制定劳务分包队伍(临时工招、用)治理规定。4.8 各工程承包商对工程公司提供的平安措施补助费和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与人身保险费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做它用。4.9 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承包商,工程公司将按分公司平安文明施工治理制度执行,分公司批准后,予以辞退,4.10 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平安、健康和环保责任。4.5 设计承包商的职责4.5.1 设计院应依照工程公司及各施工、监理承包商的要求,为工程建立全过程平安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与设计效劳的支持。4.5.2 设计的文件应按建筑安装平安标准设计,确保建筑安装构造和施工人员的平安。4.5.3 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施工平安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平安。4.5.4 工程开工阶段及修建厂区主要施工道路砼路之前,提供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的设计。为修建厂区围墙及时提供设计图纸。4.5.5 应为厂房内、外上高处的固定钢直梯、斜爬梯施工提供现行的标准图集或设计。4.5.6 应为本工程土建交付安装阶段即地下设备一次施工完,零米毛地坪已浇好的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4.5.7 应为风机、升压站工程的塔杆组立,设计安装人员和消费检修人员上、下塔杆的防坠落保护装置。4.5.8 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音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4.5.9 在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平安与健康为前提,充分利用平安卫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之符合国家、地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的要求。4.6 监理承包商的职责4.6.1 建立以平安责任制为中心的平安监理制度及运转机制;4.6.2 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平安监理目的、措施、计划和平安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工作程序文件,经工程公司批准,报分公司备案后再编制“监理细则”。4.6.3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严重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平安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4.6.4 监视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平安文明施工情况,发觉咨询题及时催促整改;4.6.5 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平安准运证、安装(撤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视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撤除、使用、维修过程中的平安技术情况,发觉咨询题及时催促整改;4.6.6 审查承包商履行平安职责的情况,发觉咨询题及时催促整改;4.6.7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平安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4.6.8 审查严重工程、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别作业的平安施工措施,并监视施行;4.6.9 负责平安消费总目的和阶段性治理目的的分解,检查目的措施的落实,负责监视各承包商平安文明消费的违章、违规和平安网络的完善和正常运转,组织平安大检查、平安情势分析会,监视推进各承包商的平安宣传教育和日、周、月平安例行工作。4.6.10 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穿插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妨碍平安文明施工的咨询题,对严重咨询题,应跟踪操纵;4.6.11 严格操纵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消费所具备的平安文明施工条件。凡未经平安监理签证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4.6.12 组织施工现场的平安大检查,并催促落实整改措施;4.6.13 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严重机械、火灾事故以及严重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7 监理人员的权力4.7.1 有权制止与处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4.7.2 有权仲裁施工单位之间有关平安文明施工咨询题引起的纠纷;4.7.3 对平安文明施工治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单位,有权建议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4.7.4 发觉危及人身平安的紧急咨询题,有权责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4.7.5 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五、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工作例会制度5.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标准工程公司的平安文明施工工作会议,针对工程公司的实际,特制定平安文明施工工作例会制度。旨在实现确保在工程公司系统内“及时沟通平安文明施工工作情况,交流信息、共享经历、反应意见”的目的;在工程公司及监理部门、各承包商中实现“上传下达、汲取经历教训、不断改良”的目的。5.2 适用范围平安文明施工工作例会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平安文明施工工作例会和平安委员会,和依照合同商定对工程公司平安文明施工有承诺的所有承包商。5.3 执行程序5.3.1 平安委员会会议5.3.1.1工程公司安委会应在分公司安委会召开后(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季季初月六日)及时召开。5.3.1.2 遇特别情况(如:研究严重平安文明施工事项、传达上级单位紧急、重要平安文件等),平安委员会主任可临时召集平安委员会会议。5.3.2 平安文明施工例会5.3.2.1工程公司平安文明施工工作例会类别1 工程公司级(含所有承包商)例会(1)平安委员会会议(2)平安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含阶段性的结合大检查后的例会)(3)平安网例会(4)月度平安文明施工分析会2工程公司班组(专业)级例会 (1)班前、班后会(2)平安日活动5.3.3 一般规定5.3.3.1 会议时间1 工程公司(含各承包商。下同)平安文明施工分析会结合当月的平安文明施工大检查(或例会)合并为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三日。平安网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在每周的平安文明施工检查后进展。2 承包商月度平安分析例会时间由承包商自定。3 班前会为接班或开工前,班后会为交班或当日收工后。平安日活动,专业班组为每周五下午。平安日活动不得少于2小时。5.3.3.2 会议主持人(应为各级行政正职)1 工程公司平安委员会会议和月度平安文明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由平安委员会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平安网例会由工程部负责人或监理部平安负责人主持。2 承包商月度平安文明施工分析会由承包商负责人主持。3 班前、班后会和平安日活动由班组长主持。5.3.3.3 会议参加人员1 平安委员会会议和平安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为:平安委员会成员。 平安网例会参加人员为:工程部、监理部、各承包商平安人员。 2 承包商月度平安分析例会参加人员由承包商自定。 3 班前、班后会,平安日活动:所属全体员工。5.3.3.4 发言人1 平安委员会和平安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工程公司平安委员会成员代表各部门(或单位)发言,汇报工作。2 平安网例会:各部门、各承包商平安员发言。5.3.4 会议程序和会议主要内容5.3.4.1 确定会议议程1平安委员会和平安文明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一般按以下议程执行。一般情况下的议程为:(1)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场。发言顺序为:各项承包商、监理部、工程公司工程部。 为节约时间,要求发言时必须做到言简意赅,时间操纵在十分钟之内。(2)工程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或代表)发言。(3)讨论有关工程工程的制度、治理方法等平安治理文件,并通过表决。针对施工现场的平安现状,讨论、部署、落实现场的平安治理工作。(4)工程公司平安委员会主任讲话。(5)会议完毕。2平安网例会的议程依照现场详细情况制定。3承包商的月度平安文明施工分析会,平安日活动,班前、班后会的议程自定。5.3.4.2 会议主要内容1 平安委员会和平安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一般情况下的会议内容(1)各承包商汇报上季度(上月)平安文明施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中发觉的平安文明施工咨询题。(2)各承包商平安文明施工存在的主要咨询题及改良建议。(3)本月计划及治理规程的执行情况和存在咨询题。(4)要求工程公司协助处理的主要咨询题。(5)批准有关工程公司平安文明施工的改良建议。(6)传达上级关于平安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及要求。(7)年初的安委会会议尚须提出本年度平安文明施工工作的计划、目的、措施等;表彰平安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兑现上年度平安文明施工责任状。2 平安网例会的内容总结、交流部门、各承包商之间的平安工作信息;学习和汲取其他工程工程的平安文明施工工作经历;结合实际推行先进的平安工作手段和方法等。落实上周平安文明施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检查中发觉的平安文明施工咨询题。提出下周平安文明施工中考前须知。3 承包商月度平安分析会的内容综合分析平安文明施工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平安文明施工治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4 平安日活动的内容学习上级重要平安文明施工文件、事故通报等;活动内容应联络实际,有针对性。5 班前、班后会内容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的工作任务、性质,做好风险评估,布置平安文明施工措施,交待考前须知。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平安情况,找出经历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批判无视平安文明施工、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5.3.5 会议纪要5.3.5.1 不管是工程公司的平安委员会会议,依然平安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或平安网会议,都要在会后的尽快整理出会议纪要。1 会议纪要由监理部指定专人记录并整理。2 平安委员会或平安文明施工大检查后(或分析)例会会议纪要,由平安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在工程公司内部及监理部、各承包商范围发布。3会议纪要应发到班组。4会议纪要应存档。5.3.5.2 平安日活动,班前、班后会不整理睬议纪要,但是要有会议记录六、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简报制度6.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了标准工程公司工程平安文明施工简报的统计、汇总、印发工作,确保平安文明施工工作信息有序、及时、精确的传递,并使简报全面、客观的反映工程的平安文明施工情况,到达交流、共享和交流经历、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6.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和所有承包商。6.3 标准性援用文件(标准)6.4 简报制度6.4.1 平安文明施工简报每月至少编制一期,于每月2日前编制完毕。简报中平安文明施工信息的统计起止日期为上月1日至月底。6.4.2 各单位所提供的简报内容要客观、真实,应经工程公司平安负责人认真审核。6.4.3 为加强宣传教育,经工程公司安委会批准后,可在平安简报上通报有关平安咨询题。6.4.4 平安简报的内容1 总述。2 平安文明施工监视检查情况。3 平安文明施工设备完善情况。4 平安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及整改情况。5 平安文明施工会议情况。6 平安文明施工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7 平安教育和培训情况;8 下月平安文明施工工作计划。6.4.5 平安简报统计汇总工作流程如下6.4.5.1 每月月底前各承包商将本月的平安文明施工情况按照上述简报内容的规定报至工程公司(工程监理公司)。6.4.5.2 工程公司(监理公司)汇总后与监理的本月平安文明施工工作报告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一并于月底前报至分公司计划工程部。6.4.5.3 分公司计划工程部汇总印发,与平安事故月报表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七、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教育制度 7.1 主题内容和目的为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平安教育,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平安技术素养,加强全员平安文明施工认识,依照电力建立平安健康与环境治理工作规定,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本制度。7.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和所有承包商。7.3 教育制度7.3.1 平安宣传教育7.3.1.1 工程公司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各方力量,利用通讯报道、广播、录像、黑板报、标语、标志牌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地点、行业有关平安施工、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单位平安文明施工目的、计划、措施、制度等,制造一个良好的平安文明施工环境和气氛。7.3.1.2 在“平安月”、“反习惯性违章”活动中,工程公司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规程,学习事故案例,提高全体员工的平安文明施工认识。7.3.1.3 坚持“三级平安教育”。工程公司、承包商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在分配工作前必须进展现场工程公司(工程部)、工地、班(组)“三级平安教育”。1 现场教育内容:国家、地点、行业、分公司及工程公司、监理公司有关平安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各种平安治理制度、平安工作特点;工程工程平安情况;平安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2工程部(工地)级教育内容:本工地平安施工情况、特点;工种平安技术要求;专业作业区域主要危险部位、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平安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3 班(组)级教育内容:本班(组)、本工种平安施工特点、情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具、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