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2022年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doc

    • 资源ID:69527564       资源大小:26.50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2年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doc

    北京产权买卖所实物资产买卖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标准在北京产权买卖所(简称北交所)进展的实物资产买卖活动,保障买卖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北交所买卖秩序,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实物资产是指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具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地产、机械设备、机动车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物品、存货等资产。第三条 从事实物资产买卖活动应当恪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第四条 实物资产买卖应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进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 实物资产买卖的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能够委托会员代理进展买卖。第二章 受理转让申请第六条 转让方转让实物资产,应当具有转让该转让标的的主体资历,保证该转让标的能够合法转让,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履行内部决策、资产评估等相关程序。第七条 转让方委托经纪会员代理进展实物资产买卖的,应与经纪会员签订委托合同。经纪会员应按合同商定提供相关效劳。第八条 转让方或受托经纪会员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材料:(一)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二)转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转让方企业内部决策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转让标的权属证明文件;(五)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六)转让标的涉及共有或转让标的上设置其他权利的,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七)北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转让方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还应提交有权批准机构同意转让的批复或决议及资产评估工程核准表或备案表。转让标的权属关系复杂的,北交所可要求转让方就转让事项提交法律意见书。第九条 转让标的为房地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转让标的为机动车的,车辆应在年检期内且无欠缴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章罚款),权属证明文件包括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保险单、养路费证、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等。第十条 转让方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好性、有效性负责,转让方委托经纪会员的,受托经纪会员应对转让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好性、有效性、合规性进展核实。第十一条 实物资产买卖能够采取以下方式进展:(一) 挂牌转让;(二) 拍卖转让;(三) 动态报价转让。转让方应在买卖前明确买卖方式并选择相应的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进展填报。第十二条 挂牌转让是指北交所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将实物资产转让工程信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北交所网站进展信息发布,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行为。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能够协议转让;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第十三条 拍卖转让是指北交所依照转让方的申请,通过北交所会员中的拍卖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以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的行为。第十四条 动态报价转让是指北交所依照转让方的申请,将实物资产转让工程信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北交所网站进展信息发布,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并组织意向受让方通过北交所指定的竞价系统进展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的行为。第十五条 选择挂牌或拍卖转让方式的,转让方能够依照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受让资历条件,但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背公平竞争的内容;选择动态报价转让方式的,转让方不得设置受让资历条件。第十六条 转让方转让已对外租赁房屋且承租人有优先购置权的,以及转让共有物且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置权的,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第十七条 转让方在提出转让申请时应设置保证金条款,明确保证金的交纳金额、交纳时点、交纳方式、保证事项和处置方法等内容。第十八条 北交所对转让方提交的材料进展齐全性及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的,北交所向转让方出具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受理通知书;审核未通过的,北交所将审核意见告知转让方或受托经纪会员。第三章 发布转让信息第十九条 选择挂牌转让方式的,北交所依照转让方提交的材料进展信息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累计不超过6个月,自报登载载转让信息之日起计算。选择拍卖转让方式的,信息发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执行。选择动态报价转让方式的,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第二十条 转让方不得在信息发布期间擅自变更转让信息中公布的内容和条件。如特别缘故确需变更的,经原批准机构批准后,在原信息发布渠道重新予以公告,信息发布期限重新计算。第二十一条 转让方不得在信息发布期间擅自取消所发布信息,否则应负责赔偿给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二条 转让信息发布期间,意向受让方或受托经纪会员能够查阅转让标的相关材料。转让方及受托经纪会员应接受意向受让方的查询洽谈。第二十三条 选择挂牌转让方式的,在信息发布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发布内容的,转让方能够延长信息发布期限,每次延长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规定的信息发布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同时转让方未明确延长信息发布期限的,本次信息发布活动自行终结,北交所将书面告知转让方。第四章 登记受让意向第二十四条 北交所登记受让意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发布截止日北京时间十七时。意向受让方应在登记截止时间前向北交所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第二十五条 意向受让方委托经纪会员代理受让实物资产的,应与经纪会员签订委托合同。经纪会员应按合同商定提供相关效劳。第二十六条 采取挂牌或拍卖转让方式的,意向受让方或受托经纪会员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材料:(一)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二) 法人资历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三) 符合受让资历条件的证明文件;(四) 北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七条 采取结合受让的,结合受让各方应签定结合收买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推举一方代表结合体各方办理受让相关事宜。第二十八条 意向受让方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好性、有效性负责。委托经纪会员的,受托经纪会员应对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好性、有效性、合规性进展核实。第二十九条 北交所对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受让材料的合规性进展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按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进展登记,出具实物资产受让资历确认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北交所将予以书面告知,意向受让方应在收到通知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出补正。第三十条 采取动态报价转让方式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发布期间在北交所指定的竞价系统进展登记注册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注册账户激活后,意向受让方应在指定竞价时间登录北交所指定竞价系统进展报价,并按该竞价系统规则执行。第五章 组织买卖签约第三十一条 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的,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进展协议转让,北交所组织买卖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买卖合同;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施行方法施行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北交所依照网络竞价结果向受让方发出竞价结果通知书,并组织买卖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买卖合同。第三十二条 采取拍卖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第三十三条 采取动态报价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后,北交所依照报价结果通过竞价系统向受让方发送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受让方应在接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提交法人资历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并按转让方要求签订实物资产买卖合同。第六章 结算买卖资金第三十四条 实物资产买卖各方应通过北交所进展买卖资金的结算。实物资产买卖资金包括保证金和买卖价款,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第三十五条 受让方应在商定的期限内,将买卖价款支付到北交所结算账户。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可依照商定转为买卖价款。第三十六条 买卖双方应按照北交所的收费标准支付买卖效劳费用。第七章 出具买卖凭证 第三十七条 北交所对实物资产买卖成交材料进展方式审核,经审核通过且受让方按照买卖合同商定支付买卖价款或首付款后,向买卖双方出具产权买卖凭证。第三十八条 买卖标的产权移转需进展变更登记的,买卖双方凭产权买卖凭证等相关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八章 其他第三十九条 在买卖过程中,出现人民法院及其他有权机构依法发出中止买卖书面通知的,买卖活动中止。实物资产买卖出现中止、终结情形的,参照产权买卖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执行。第四十条 实物资产买卖双方及相关第三方在买卖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能够向北交所申请调解,北交所参照产权买卖争议调解操作细则执行。北交所能够依照争议情况中止买卖。争议各方经协商或者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能够申请恢复买卖;协商或者调解无效,致使买卖无法接着进展的,北交所能够终结买卖。买卖争议经协商或者调解未能处理的,当事人能够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一条 实物资产买卖过程中禁止以下行为:(一)扰乱买卖秩序的;(二)以权属不清、权属有瑕疵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实物资产进展买卖的;(三)采取欺诈、胁迫、隐瞒信息、恶意串通等手段,阻碍公平买卖的;(四)转让方超越权限擅自转让资产的;(五)转让方提供虚伪材料、隐瞒严重事项的;(六)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的过程中存在违背规定或商定,故弄玄虚,恶意串通,对转让方、北交所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施加妨碍,在竞价过程中,恶意串通压低价格,扰乱竞价买卖活动正常秩序,妨碍竞价活动公正性的;(七)经纪会员在同一宗买卖中,同时接受转让方和受让方委托的;(八)经纪会员在买卖中故弄玄虚或者玩忽职守,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九)买卖双方违背本规则自行买卖的;(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买卖各方及经纪会员违背规定出现上述禁止行为的,除按照北交所相关规定接受处分外,给相关权益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第四十二条 北交所依照本规则进展的各项审核均为合规性方式审核,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买卖方主体适格、买卖权限完好、买卖标的无瑕疵、买卖双方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精确等一切责任。买卖双方自行承担买卖风险。第四十三条 实物资产买卖的相关材料由北交所存档。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实物资产买卖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自然人所拥有的实物资产买卖可参照本规则执行。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报国有资产监视治理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北交所。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附件一: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挂牌转让)附件二: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拍卖转让)附件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动态报价转让)附件四:实物资产转让信息发布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五: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附件六:实物资产受让资历确认通知书附件七: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附件八:实物资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附件九:产权买卖凭证(实物资产)

    注意事项

    本文(2022年北京产权交易所实物资产交易规则.doc)为本站会员(de****x)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