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docx
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一、行政审判基本情况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 挥行政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共受理各 类行政诉讼案件6 0 9 5件,审结4 9 3 8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 类行政诉讼案件3 1 7 7件,审结2 3 1 9件。(一)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不断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一是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有关规定,凡是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 行政争议,全部纳入行政案件受理范围。加强对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 件的立案监督,定期开展行政诉讼立案专项检查,坚决查处不依法登 记立案、不出具书面凭证、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等行为,确保做到 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20xx年以 来,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 8 2 0件,其中市中院新收一 审行政诉讼案件1 4 3 7件。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为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对司法的 干预等因素,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市中院先后研究出台洛阳市行 政案件异地管辖规定和补充规定,对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行政 诉讼案件实行异地管辖,并对被告为市直机关的行政案件的管辖法院 进行了适当调整。原告在起诉时既可以选择异地法院管辖,也可以选 择留在当地起诉。原告胜诉案件在实体判决案件中占比提高9个百分 点,行政审判公信力明显提升。三是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沟 通,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有效解 决“告官不见官”问题。市政府及时出台洛阳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 诉工作规则,规定在6类行政诉讼案件中,当事行政机关负责人必 须亲自出庭应诉。20xx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中,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3 4. 2 %,达到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 法水平的目的,增进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信任。四是深化行政审判改革创新。积极适应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科 学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改变法律文书由副庭长、庭长、主管院长层层 签批的传统模式,由合议庭审判长直接签发,真正做到了 “让审理者 裁判”。正确处理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关系,明确院庭长审判监督 管理权力清单,以流程管理系统和质效评估体系为依托,对审判流程 运行情况进行查看、操作和监控,确保法官有权也不能任性。完善疑 难案件专业讨论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案件评查委员会作用, 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等方 式对案件进行监控,先后开展文书评比、庭审评查6次,倒逼法官严 格依法规范办案,切实做到了 “由裁判者负责”。(二)发挥司法审查职能,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是坚持严格司法,有效监督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 不断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对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 依法确认违法,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确认违法或责令限 期履行,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为2 4 %。认真做好非诉行政案件 审查和执行工作,确保合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执行,违法行政行为坚 决裁定不予执行。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案件 111件,占受理的全部非诉行政案件的2 . 4 4 %0二是坚持公正司法,切实支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支持 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对于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 合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坚决维护合法行政 行为的权威和执法公信力。如嵩县某村村民组诉嵩县人民政府、洛阳 市人民政府等林地确权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该案所涉及的林地 权属争议历时3 0余年,案情复杂,矛盾争议较大。市中院在受理该 案后,认真调查研究该案具体情况,在结合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具体 案情的基础上,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支持了嵩县人民政府及洛 阳市人民政府的处理意见。三是坚持良性互动,共同促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司法建议工作 机制,密切关注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 议。持续完善与行政机关的长效沟通机制,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召开 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涉诉情况,讲解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帮助提高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 减少行政纠纷。近三年来,两级法院共为行政执法机关授课2 0余次。 20xx年5月,市中院联合市政府组织全市1 3 0余名执法部门负责人 现场观摩行政案件开庭审理,取得良好效果。(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严格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深入 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 2 3 6 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 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诉讼服务。全面推进 司法公开,利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公布 行政案件信息,切实增强行政审判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 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效行政裁判文书上 网率达9 5 %以上。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行政 机关代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增进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的了解,增强 全民法治观念,助力法治社会建设。二是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坚持依法办案与多渠道化解行政争议 并举,运用司法智慧、政治智慧妥善审理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社保 等涉民生行政案件,妥善化解矛盾争议,坚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xx年以来,共审理相关案件4 4 4 9件,占全市行政一审诉讼案件 总数的8 7. 9 9 %。在鲁建平等3 3 8人诉老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 收一案中,始终坚持城市建设和群众利益相平衡,主动邀请全国知名 专家、学者召开专家论证会,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诉讼、合理表达诉求, 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推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大力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坚持以诉调对接中心为平台,着力实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 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 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运用协调、和解手段,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被告改变其 所作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 定。近三年来,以协调撤诉方式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 1 3 0件,占全 部已结一审行政案件的2 2 . 9%,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审判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 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 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 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结合法院实际,先后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 “提升洛阳法院气质”大讨论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格局、行规 范、创一流”专题活动,不断加强行政审判部门党建工作,着力解决 在法治信仰、司法理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干警坚定 理想信念、恪守职业良知。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紧紧围绕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和 热点问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参加最高法院举办的行政诉讼法视 频培训班,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沟通协调、 化解矛盾的能力。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举办各类行政审判培训1 0 余期,受训干警3 0 0余人次,先后有8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行政 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市中院行政庭、老城区法院行政庭、西工 区法院行政庭、洛龙区法院行政庭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 先进集体。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 真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队伍,结合行政审判特点,有针 对性地开展廉洁司法教育,认真落实廉政监察员、司法巡查、审务督 察、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利益冲突、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等制度,强 化对司法权行使的内部监督,自觉规范和约束司法行为,确保行政法 官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以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取信于民。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 清醒认识到,与市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案件办理质效有待提高。随着立案登记制和新 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案件大幅增长,但部分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力 量严重不足,同时由于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部分法官的司法能力较弱, 造成一些案件质效不高,尤其是审理周期较长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二 是少数法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问题依然存在, 没有注重行政审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在消除人 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对立情绪,增加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减 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个别法官的 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得不够 牢固,践行群众路线方面不够深入,存在作风散漫、行为不规范等问 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审判的司法公信力。同时,行政审判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 持续加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极大地方便了行政相对人行使诉权, 但由于打行政官司成本低,一些当事人不能理性维权,出现了恶意诉 讼、滥用诉权的现象,有的甚至变换不同地方重复起诉,耗费了大量 行政审判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案多人少矛盾。二是案件审理 调处难度较大。从整体上讲,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 行政诉讼的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少数行政机关不能正确对 待行政诉讼,存在应诉答辩不积极、不主动,在法定期限内不提供证 据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据、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等情形,不利于行政争 议的及时化解,也影响了行政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三、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一是积极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各方面关心支持,不断优化 司法环境。定期向党委、人大报告行政诉讼案件情况以及行政机关执 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争取党委、人大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理解 和支持。对于涉及社会稳定敏感案件的处理,积极主动地向党委、人 大汇报情况、反映困难、争取支持,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坚持邀请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等做法,争取社会各 界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公开公正,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加强行政审判 工作的审判管理,借助信息化建设的有利契机,不断加大案件信息公 开力度,通过庭审公开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方式,努力形成科学化、 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信息化、公开化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深 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完善繁简分流和速裁程序,努力为 当事人提供更为优质的诉讼服务。继续做好审判调研工作,及时将在 行政审判实践中获得的有益经验予以梳理、总结,形成高质量的调研 报告和典型案例汇编,为行政审判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有效 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政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和水平。优 化行政审判部门人员配置,强化对行政审判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 考核,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使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正确 处理好服务与监督、效率与公平等各种关系,坚决防止机械办案、就 案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艺术和办案质量,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 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进一步完善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动机制,真正实现良性互动。 及时从行政诉讼和执法难题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发现并解决执法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完善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努力 做好回访工作,有效建立司法建议的跟踪、督促机制,切实落实建议 的反馈信息。行政审判工作关乎全面依法治国、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群众 合法权益、关乎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人民法院责无旁 贷,同时更需要人大代表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全市法院将在市人大 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行政审判工作,确保以更加积极的态度、 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 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加快推进“9 + 2”工作布局、加快实 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洛阳 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