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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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安化县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根据安化 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安效办2010) 1 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 运行机制的目标,进一步理顺行政权力结构,构建“配置科学、 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开、监督到位、权责统 一、追究严格”的权力运行机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不断加大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二、目标要求根据安效办(2010) 1号的部署要求,我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 度建设工作要围绕“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 运行公开、监督到位、权责统一、追究严格”的总体要求,全面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提高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 御风险能力;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 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加快推进安化林业和经济建设提供有力 保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要致力于实现以下四个方面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 关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承办局机关文秘、会务、信息综 合工作;负责局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要、信访、档案管理工 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二)政工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和劳资工作;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审 查、申报,林业行政职能技能鉴定申报、林业行业继续教育和岗 位培训以及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三)计财审计股负责编制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基 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和审批的有关工作,协助和参与有关 部门管理林业投资项目,组织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争取有关部门对林业的资金投入和县级林业专业资金的 征收和县级林业资金的核算,管理县本级各项林业资金;研究提出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管理全县各项林业专项贷款;2、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2立 方米以上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10株以上不足20株的。处罚基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 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 价值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3、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 方米以上1立方米以下,或者幼树20株以上50株以下的。处罚基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 株树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 价值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4、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1立方 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基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 树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 值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二、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滥伐森林 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 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滥伐森 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 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 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 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 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两款规 定处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 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处罚基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 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 米以上5立方米以下,或者幼树50株以上250株以下的。处耨基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 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5立方 米以上,或者幼树250株以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基准: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 值4倍至5倍的罚款。三、对违反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 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 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 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 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 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 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一份的;或文件标的物材积5立方 米以下的;或文件标的物价值一万元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 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1倍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 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二份的;或文件标的物材积5立方 米以上20立方米以下的;或文件标的物价值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的。处罚基准: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 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2倍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 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三份(含)以上,尚未构成犯罪的; 或文件标的物材积20立方米以上的;或文件标的物价值3万元以 上5万元以下尚未构成犯罪的的。处罚基准: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 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3倍以下的罚款。四、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政处 cm 训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在林区非法收购明 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 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以立 木材积计算5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 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1倍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以立 木材积计算5立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 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2倍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以立 木材积计算10立方米以上20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 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2倍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五、对“违反规定进行开垦等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 坏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 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 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 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 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 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 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 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 支付。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较轻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 林木受到毁坏的,或者毁坏森林、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5立方米 以下,或者幼树100株以下,或者经济林100株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赔偿损失,补种毁坏林 木株数1倍以上2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以上2 倍以下的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毁坏森林、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5立方米以上10 立方米以下,或者幼树100株以上500株以下,或者经济林100 株以上500株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林木株数2倍以上3 倍以下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3、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毁坏森林、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10立方米以上20 立方米以下,或者幼树500株以上1000株以下,或者经济林500 株以上1000株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林木株数2倍以上3 倍以下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4、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毁坏森林、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0立方米以上, 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或者经济林1000株以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2倍以上3倍 以下的树木,处毁坏林木价值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六、对“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 林任务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五条:采伐林木的单位 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发放采伐许可证的 部门有权不再发给采伐许可证,直到完成更新造林任务为止;情 节严重的,可以由林业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 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 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 用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 成活率未达到85%的;(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 时完成造林任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 林任务,到期仍有20%以下应造林面积未完成造林的。处罚基准:再次限期完成余下造林面积,不予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 林任务,到期仍有20%以上50%以下应造林面积未完成造林的。处罚基准:再次限期完成余下造林面积,处应完成而未完成 造林任务所需费用1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 林任务,到期仍有50%以上应造林面积未完成造林的。处罚基准:再次限期完成余下造林面积,处应完成而未完成 造林任务所需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七、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行政处XI训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 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 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5立 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5立 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处罚基准: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 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10 立方米以上的。处罚基准: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 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八、对“违反规定,擅自开垦林地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H"一条第二款:违 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 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 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 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擅自开垦林地,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 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开垦防护林地0. 5亩以下,或 者其他林地1亩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 开垦林地每平方米2元以下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擅自开垦林地,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 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开垦防护林地0. 5亩以上3亩 以下,或者其他林地1亩以上5亩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非法开垦 林地每平方米2元以上5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擅自开垦林地,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 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开垦防护林地3亩以上,或者 其他林地5亩以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非法开垦 林地每平方米5元以上10元以下的罚款。毁林开垦林地上有林木的,按照“违反规定进行开垦等活动, 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基准处理。九、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未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 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临 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防护林地1亩以下,或者其他林地3亩以下 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 方米10元以上15元以下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防护林地1亩以上3亩以下,或者其他林地3组织指导全县林业事业、行政单位和建设单位以及森工企业的计划财务管理和会计、统计、审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及局机关、直属单位资产的监督, 组织全县林业计财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四)林政股(加挂法制办牌子)宣传党的林业政策;掌握全县林政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审查木材运输及一金两费票据,依法办法木材运输证,负责 全县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审批及内部行政执法监督;负责全县林业行业普法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指导监督全县 林业执法,承办林业行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具体事务。(五)森林资源管理股组织管理资源调查、区划设计及其成果的审批,监督森林经 营方案的实施;管理林业用地,组织林业用地利用规划,林种区划和林种规 划编制;监督执行国家标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采伐许可证的审 核发放,管理伐区作业规划和伐后验收;监督造林更新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的检查验收,组织森林 资源的审计等。(六)营林科技站(加挂种苗站)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全县的用材林,特用经济林的规划设 亩以上5亩以下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 方米15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防护林地3亩以上,或者其他林地5亩以上, 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基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 方米20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十、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无 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 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 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较轻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数量在2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2、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数量在2立方米以上5 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 木材价款10%以下的罚款。3、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数量在5立方米以上10 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 木材价款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4、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数量在10立方米以上的。处罚基准: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处非法运输木材 价款2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十一、对“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 量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运输 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 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 木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没收超出部分木材。十二、对“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 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运 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 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 符部分的木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没收不相符部分木材。十三、对“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使 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 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 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数量在5 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的罚 款。属累违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 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5%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数量在5 立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20%的罚 款。属累违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 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30%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数量在 10立方米以上的。处罚基准: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40%的罚 款。属累违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 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50%的罚款。十四、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承 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 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数量在10立方米以下 的。处罚基准: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数量在10立方米以上 20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运费,并处运费2倍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数量在20立方米以上 的。处罚基准:没收运费,并处运费3倍以下的罚款。十五、对“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违返本条 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 效益补偿,并处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倍以下的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 他林种面积5亩以下的处罚基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 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倍 以下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 他林种面积5亩以上10亩以下的处罚基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 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倍 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 他林种面积10亩以上的。处罚基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 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倍 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十六、对“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四 第二款规定,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古树名 木价值五至十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价值不足1万 元的。处罚基准:没收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的古树名木,并处 古树名木价值5倍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价值1万元以 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的古树名木,并处 古树名木价值5倍以上7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价值10万元以 上的。处罚基准:没收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的古树名木,并处 古树名木价值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十七、对“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强行冲关运输木 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 下的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以伪装、藏匿等方 式逃避检查或强行冲关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强行冲关运输木 材5立方米的。处罚基准:处200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强行冲关运输木 材5立方米以上10立方米以下的。处罚基准: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强行冲关运输木 材10立方米以上的。处罚基准: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元的罚款第二章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一、对“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方法 猎抻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违反本 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 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 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 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 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 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 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2)没有猎获物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 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 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没收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有猎 获物的,没收猎获物;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猎获物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 捕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没有猎获物的。处罚基准:认错态度好的,没收猎捕工具,处1000元以下的 罚款;认错态度恶劣的,没收猎捕工具,处1000元以上2000元 以下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处罚基准: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相当于 猎获物价值5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 捕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猎获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尚不构成 犯罪的。处罚基准: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相当于 猎获物价值5倍以上8倍以下的罚款。二、对“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 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并可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五 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照狩猎证规 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 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猎获物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 三项: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没收 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有猎获物的,没收猎捕物, 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一 千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没有猎获物的。处罚基准: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猎获物,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处罚基准:吊销狩猎证,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 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猎获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处罚基准: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当 于猎获物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三、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计、造林验收、造林抚育、种苗生产等项技术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更新及专业理论培训;负责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 林业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等。(七)森林动、植物保护站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测报。负责全县 竹木、苗木、种子的调运检疫、产地检疫、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 理及参与案件的查处等工作。(A)安化县森林资源资产流转市场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交易 等管理,规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秩序;负责林木所有 权和林地使用权流转信息服务工作。(九)安化县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林业工作中林权的确权登记工作;负责林权 流转的变更登记、换发证服务和林权发证变更登记、档案管理等 工作。(十)林业站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区域内林业资源的监督管 理,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 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十一)安化县木材管理站(安化林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竹木材及其制品的运输监督检查工作。(十)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 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 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 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六 条第一款: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 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依照野生 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相当于恢复原状 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标准执行。3、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 一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责令停止破坏活动,限期恢复原状,处以 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相当 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1倍以下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造成较重影响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相当 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1倍以上2倍以下标准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造成严重影响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相当 于恢复原状所需费用2倍以上3倍以下标准罚款。四、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 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六 条第二款: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 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二倍以下 的罚款。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 一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省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 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限期恢复原状, 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二倍以下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造成一定影响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恢复 原状所需费用1倍以下的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造成较重影响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恢复 原状所需费用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3、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 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造成严重危害的。处罚基准: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恢复 原状所需费用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五、对“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 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伪造、 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 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 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 八条: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依照野 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五千元以下 的标准执行。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 书,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 照五万元以下的标准执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 十七条:伪造、倒卖或者转让进出口批准文件或者允许进出口证 明书的,由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较轻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的, 尚未造成损失或者危害后果的。处罚基准: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2、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的, 造成一定损失或危害后果的;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 许进出口证明书,尚未造成损失或危害后果的。处罚基准: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3、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 明书的,造成较重损失或危害后果的。处罚基准: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 20000元以下罚款。4、严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 明书,造成严重损失或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基准: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罚款。六、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规定: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 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 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 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 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 三项: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或者未按证件规定猎捕重点保护的野生 动物的,没收猎捕工具、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 并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一 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一般违法行为表现情形: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显著轻微危 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没有猎获物的。处罚基准: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特许猎捕证,处10000元以 下罚款。2、较重违法行为表现情形: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情节显著轻微危 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有猎获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