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招标文件.docx
采购项目编号:XXXXXXXXXXX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零二一年十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盖章)在一年一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 2. 1磋商截止时间4. 2.2递交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地点4. 2.3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是否退还否5. 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5.2磋商程序磋商顺序:随机开启6.1. 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人,其中采购人代表工人,专家上_人磋商小组专家确定方式:磋商前24小时内在_& 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 3.2磋商小组推荐 成交候选人的 人数3人是否授权磋商小 组确定成交 供应商否7. 1.3成交结果公示 媒介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电子版。10.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应包括: 与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致的word版和PDF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知识产权1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2 .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同义词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招标人)”和“承包人(投标人)”, 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0. 5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 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 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磋商办法、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 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 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 人负责解释。10. 6供应商出席开标会议所需证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 .委托代表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10. 7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和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计取。1 .供应商须知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磋商。1.1.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 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概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 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 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磋商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磋商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 .2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1费用承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 保密保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 语言文字L 7.1语言文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 计量单位1计量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 响应和偏差1.9. 1偏差: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L 9. 2响应: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10踏勘现场1. 10.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 10.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1.10.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 应商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 负责。1.11磋商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1.1 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2.竞争性磋商文件2.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及内容;(4)采购内容及要求;(5)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 1款、第2. 2款和第2. 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 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2.1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 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予以澄清。1.2.2 2.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 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 章第4.2. 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 磋商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1.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1.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 在本章第2. 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1.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 . 3. 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 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 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3 .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函(2)磋商报价表(3)供应商资质要求(4)服务方案(5)售后服务承诺(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7)供应商承诺书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 确认,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 磋商报价3.2.1 2.1磋商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格式的要求在磋商响应函中进行报价。3.2.2 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修改磋商响应函中的磋商报价总额。3.2.4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若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磋商小组将否决其磋商。3.2.5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 磋商有效期3.3.1 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投标 截止之日算起)3.3.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 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3.4 磋商保证金. 4.1磋商保证金本: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3.5 资格审查资料3.5 . 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 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等 要求。3.6 .2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照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 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 况。3.6 备选磋商方案3.6.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否则其磋商将被否决。3.6.2 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磋 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编制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 7.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 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 磋商响应函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 7.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磋商有 效期、采购内容及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 7.3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磋商响应 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 六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 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6.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主。7. 7.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磋商4.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 1.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正副本分开密封,电子版与正本 密封在同一档案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人章。4.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本章第4, 1. 1项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 予以拒收。4.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 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4.2.2 供应商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不予退还。4.2.4 采购人收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 以拒收。4.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 章第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 凭证。4. 3. 3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 明“修改”字样。5.磋商5. 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 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举行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为 认可磋商会议结果,采购人可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1)宣布磋商纪律;(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名称;(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磋商小组进行评审。5.3 磋商异议供应商对磋商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6. 磋商6. 1磋商小组6. 1. 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或其委 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7. 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及内容22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35第五部分合同条款38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磋商以及其他与招标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 1.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磋商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 磋商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审6. 3. 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及内容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 准和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及内容没有规定 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7. 3. 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和成交候选人 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 确认。7.1.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磋商报告提出的成 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7.1.3 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2 成交通知书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知书。7.3 签订合同7. 3.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 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 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 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 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 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 3.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 人可以再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以此类推。8.纪律和监督1.1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 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 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1.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竞争 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 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及内容没 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磋商。1.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 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质疑与投诉9.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购买服 务信息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9 . 2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须知前附表,以上信息若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主。第三部分评审办法及内容一、评审程序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 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 由高向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一)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二)磋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1 .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审查(1)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是否有重大缺漏项。2 .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2)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3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审查(1)磋商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2)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磋商小组 认为某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 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磋商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4)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实质性 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要求,并且提供了支持 文件,没有重大偏离。对于重大偏离,在磋商后不得澄清、纠正及补充。(三)经过对供应商及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出 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 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2)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 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3)供应商单独提交的资格原件中法人授权书与磋商文件模板不 一致或法人授权书授权日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供的资格要求文件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装订的或磋商响应文件中关键 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与磋商文件相抵触要求或对磋 商文件有重大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范围,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不能满足采购人服务期要求,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 方法和纠纷处理办法。(7)未提交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电子版文件的;或因供 应商原因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8)供应商出现多份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的。(9)供应商擅自改变采购清单数据的。(10)不可竞争的规费、税费等未按规定标准填报。(11)磋商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或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 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 .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 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表的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 效。(五)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 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 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 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 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 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最终报价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 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 应商可以为2家)。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 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 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 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 .最终报价(磋商总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分项报价(若有) 等比下浮。注:最终报价由供应商现场单独报价。(七)比较与评价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响 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价,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 的唯一条件。2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 .评审指标分值构成(总计100分)磋商报价15分价格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 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磋商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义价格权重 (15%) X100业绩证明15分提供2018年1月至今类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得3分,最多得15分;(本项满分15分)。(注:以上证明文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没有不得分1 .服务方案:对项目需求理解充分,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考 虑全面,能够满足项目整体要求计(7-10分;对项目需 求理解较为充分,服务方案在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 方面有所欠缺,基本能够满足项目要求计(4-7分;对 项目需求理解不足,服务方案不够科学合理,不具有可 行性,无法满足项目要求计(0-4分.工作流程及服务内容: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全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工作流 程及服务内容,描述全面,要点明确,重点突出计(4-8服务方案服务方案45 分;工作流程及服务内容较详细计(0-4分。分 3.进度安排: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能够在 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服务计(4-7分;进度安排较合理, 具有操作性计(0-4分。4 .质量、时效性保障措施:按照采购人及磋商文件的要求出具成果,具有完善 可行的质量、时效性保障措施,合理可行计(4-7分; 具有质量、时效性保障措施,较合理计(0-4分。5 .服务重点、难点分析:对服务重点、难点把握突出,建议叙述全面、合理。 重难点理解到位、应对措施合理可行计(4-7分;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重难点理解基本到位、应对措施较为合理可行计(0-4 分。6.拟投入仪器设备:(具有完成项目实施所需技术装备,提供拟投入仪器设备清单)配置科学合理、技术先进、适用性强计(3-6分;配置较合理,基本满足计(0-3分;注:以上内容没有不得分项目组成员15分1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有丰富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地质专 业或水文地质专业或环境地质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 职称(或同等及以上资质)得5分;中级职称得2分; 初级职称得1分;2 .根据供应商人员配置情况(技能、分工、上岗培训情 况等)。A.搭配合理、满足项目足够需求人员,总体实力较强得 (5-10分。B.搭配基本合理,可满足项目基本需求得(0-5分。注:没有不得分合理化建议及服务承诺10分1 .针对本项目及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合 理化建议。按其响应程度,计。5分。2 .根据服务期限、采购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等方面提供 服务承诺(0-5分。注:没有不得分XXXXXXXX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本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XXXXXXXXXX,采购人为XXXXXXXXXXX。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诚邀贵公司参与。一、项目名称:XXXXXXXXXX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二、项目概况:项目地址:建设规模: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四、磋商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04日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08日17时00 分获取方式:1.凡有意向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一套到XXXXXX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售价:免费赠 送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六、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4 .注意事项:(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2)评审时,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 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 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5 .政府采购政策评分标准1中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见附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 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 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作为其价格分。5.2 监狱企业的价格评分标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评标小组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5.3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评分标准(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标价二磋商报价* (1-6%)O(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式样见响应文件格式),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的不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 .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应当从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专 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7 .磋商评审纪律7.1 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7 .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 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8 .3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 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8 .无效响应文件情况说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 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胶装、密封、签署、盖章的;8. 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9. 5总报价超过项目总预算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 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 记领取磋商人的名称不符;11. 8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 证即可)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2. 9响应文件没有盖单位公章,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 的要求;0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出现选择性报价的;13. 11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 条件;2响应磋商内容的服务要求不到磋商文件要求;14. 13提供虚假资质证明,除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外,并进行相应 的处罚;15. 14磋商人法人或者其授权人未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到达磋商大会现场并且参加大会全过程的。9 .对响应文件的修正磋商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磋商时,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 文本磋商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 .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内容以及磋商小组成员。11 .成交通知11.1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成交 单位。11.2 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 交供应商。11.3 当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将 向其他供应商并退还磋商保证金。11.4 4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2 .合同授予12 . 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 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3 .2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成 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13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 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4 .签订合同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4. 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否则按违约处理,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本次及再次采购所 发生的费用。1.3 3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 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4 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 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 .成交合同的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 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16 .代理服务费16 . 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竞争性磋商代理服务费参照 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算,并向“中机国际招标有限 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等。17 .2成交单位在取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代理服务费。17 .其他补充的内容17.1 1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之规 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依照三部门联 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2017) 141 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 给予6%的价格优惠作为评审价。1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提供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的, 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7.3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