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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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docx
延寿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解表序 号主要 任务工作 目标具体措施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完成 时限1统一 审批 流程精简 审批 环节1.精减审批事项。(1)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事项;(2)取消勘察设计合同备案事项;(3)取消办理施工许可证中建设资金己经落实证明事项;(4)取消自有划拨用地备案类再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直接从工程建设许 可阶段办理;(5)取消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环节;(6)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作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前置要件;(7)取消保障房审查意见书作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要件;(8)取消配建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出具区政府或职能部门交接意见书 或配套证明材料作为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的前置要件。住建局、 自然资源 局按职责 分工牵头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己完成2统一 审批 流程精简 审批 环节2.合并审批事项。(9)对划拨类建设项目选址,可以将权限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等事项合并办理;(10)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项目)、建设用 地批准书等事项合并办理;(11)对政府投资公益类、基础设施类、工业仓储项目及“多规合一”平台上已完成业 务协同的项目,将权限内建设用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或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事项合并为立项用地规划 许可阶段并联办理;(12)结合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可以同步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需占用农用地的,可以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农用地转用审批同步办理;(13)对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二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环节的多项测绘业务,住建局、 自然资源 局按职责 分工牵头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已完成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由建设单位选择一家测量单位承担多项测绘业务,并 向审批部门提供测绘数据和成果;(14)对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与施工许可进行合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不再作为依申 请事项。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时,同步安排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进行质量安全监督 工作。3统一 审批 流程精简 审批 环节3.转变管理方式。(15)改变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模式,将项目规划条件约定的建设项目位置、建设用 地面积、建设用地性质、建设工程性质、规模、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退界、 基础设施及配套公益服务设施等作为审查内容;将项目总平面图及立面效果方案图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必要的可增加剖面图及功能平面图;(16)对县资源规划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县资源规划部门负责办理规划条件核实事项;(17)将工程中标通知书备案或直接发包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转变为住建部门内部 办理事项;(18)将施工现场踏查调整为内部工作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依托审批管理平台将审 批和承诺信息传送给现场监管部门。住建局、 自然资源 局按职责 分工牵头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已完成44.调整审批时序。(1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及工伤保险等3项费用缴纳,不再作 为施工许可办理前置条件,应确保应收尽收;(20)调整规划开工验线核实事项办理时序,将开工验线调整至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将规划开工验线作为建设项目监督执法的依据;同时,加强基础平口的监督与核验工作;(21)环境影响、节能、地震安全性等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前置要件,地震安 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价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22)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 理平台获取信息后,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应当主动告知项目供水、排水、供电、燃气、 通信等报装流程及技术指导意见。报装提前至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并在工程施工阶 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住建局、 自然资源 局按职责 分工牵头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已完成5统一 审批规范 审批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统一审批事项名称、 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并实行动住建局各有关部II已完成流程事项态管理,做到与国家和省政府审批事项清单一致。6合理 划分 审批 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 收等4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或备案)、选址意见 书核发、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 等;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 办理或并行推进。项目策划生成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县自然资 源局牵头,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由县住建局牵头。牵头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在限 定时间内完成审批。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应在125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应在3-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施工许可阶段应在 112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竣工验收阶段应在81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验收。营商局、住建局按 职责分工 牵头各有关部 门已完成7统一 审批 流程分类 制定 审批 流程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申请人办理事项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资金来源、土地 获取方式、项目管理方式等要素为划分依据,科学编制差异化、个性化、智能化行政审 批流程体系。建立自有土地政府投资类、招拍挂备案工业厂房(仓储)类、自有土地划 拨备案类、市政管线改造(占挖道)基础设施类等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营商局发改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 局已完成8实行 联合 验收实行联合验收。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 工验收实施方案,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明确联合竣工验收的参与部门、验收 事项及验收流程。开展联合验收时,要充分运用“多测合一”成果,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同时,将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实现“同时受理、集中实 施、统一验收、限时办结”。住建局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持续开 展9强化 前期 策划 评估推行区域综合评估。制定配套的区域评估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具体措施。对经开区 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按区域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 响评价、节能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进行评估评 价,并实现评估评价成果共享。区域内建设项目不再单独组织评估评审。对不符合或需 要突破区域评估评价结果的,相关审批事项按照原程序办理。营商局自然资源 局、生态环 境局、发改 局、应急 局、水务局已完成10强化项目协同策划生成机制o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库,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阶段, 相关审批部门、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单位要加强协同,对项目可行性及配套条件进行发改局、 自然资源各有关部 门、各乡2019 年10月底充分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和准入标准,并在选址前完成用地预审和征收工作,确定建设 条件、出让条件(含人防结建、车位配建等),落实项目投资、产业准入类型、预选址、 用地指标等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可落地、可实施。策划生成的项目,纳入工程建设审批 管理平台后,不得擅自改变建设条件,并严格按照前期确定的建设内容履行审批手续。局按职责 分工牵头镇政府前完成11行知诺 推告承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 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部门要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对申请 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 己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也要实行告知承诺制。营商局、 住建局按 职责分工 牵头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已完成12统一 信息 数据 平台使用 审批 管理 平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按照审批管理系 统运行管理办法,完成与省、市级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审批管理系统可在“一张蓝图” 基础上开展审批。营商局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己完成13实现 系统 平台 互联 互通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 互通,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电子归档。营商局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2019 年 12月底 前完成14统一 审批 管理 体系“ 一k张蓝 图” 统筹 项目 实施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形成协调一致、管控全域的空间数据体系,构建 “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二建立“多规合一”协同机制,统筹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 目提出的规划条件。全面梳理各类规划与空间管控要素,明确“多规合一”包含的规划 目录、数据目录(各类空间规划图层信息等)、各类空间规划等事项完成的具体要求。 整合空间管控数据,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形成 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晰的空间规划图。完成差异图斑分析,制定 消除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的工作计戈IJ,努力消除主要空间规划矛盾和差异,提高“一张 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效率,不断完善“一张蓝图”。自然资源局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已完成15推行 “一.制定统一的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工作规程。整合各部门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统 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制定综合营商H、 住建局、各有关部 门已完成个窗 口 ” 提供 综合 服务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和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实现“前台统一受理收 件、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发件”的综合受理审批服务模式。推行“审 批代办制”,制定咨询辅导等服务规定,为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 协调和代办等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理审批耗费的人力、物力、精力。自然资源 局按职责 分工牵头16“.张表 单” 整合 申报 材料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 运作模式。牵头部门应当制定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目录,供同 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使用。申报材料和信息在前一阶段已经提供或由前一阶段办结 生成的审批结果信息,应在审批系统中实现共享,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住建局、 自然资源 局按职责 分工牵头各有关部 门已完成17“ 一k套机 制” 规范 审批 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并联审 批协调机制,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按时限完成审批;建立审批 事项体外运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在审批管理系统外办理审批事项。推动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营商局、 司法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 局按职责 分工牵头各有关部 fj2019 年 12月底 前完成18统一 监管 方式加强 事中 事后 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原则,以差异化分类监管为主要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 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审核、记录、抽查和惩戒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 审批事项的监管,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承诺 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由承诺人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 所有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住建局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已完成19加强 信用 体系 建设在现有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参建主体红黑名单制 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和差异化管理,强化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监管。对不履 行承诺、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及时向市、省信用信息平台推送 信用信息。住建局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已完成20规范 中介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健全中介服务市场体系,鼓励具有多种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 加快发展,进一步提升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住建局、 市场监管各有关部 n2019 年9月底和市 政公 用服 务局前完成21推进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 厅,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和 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并实行服务承诺制。营商局相关市政 公用服务 企业已完成22统筹 组织 实施加强 沟通 反馈 和培 训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 方式,对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和申请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推动改革的能力和服务企 业水平。住建局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2019 年 12月底 前完成23严格 督促 落实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制定评估评价办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改革进展进行全面评估。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改革方案、审批流程、审批事项清单、配套制度、评估评价标准、 工作进度、评估评价结果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营商局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持续推 进24做好 宣传 弓1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 施、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 境。营商局各有关部 门、各乡 镇政府持续推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