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docx
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法第一条国家助学金是为表达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 学业,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 困难的学生。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资助等级和名额根据省教育厅、财政 厅下达给我校的名额再分配到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的认定根据XX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贝 U有关文件执行。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 准分为3个档次。分别为一般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 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000 yG o第四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老实守信、道德 品质优良;.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贝心.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2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有意义的活动;3 .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认定为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 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 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第五条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1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其申请与评审工作在学 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每年九月份由学生处启 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 .每年9月份,学生根据本方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申请 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本班提出申请,递交XX信息工程 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XX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认定申请表、XX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 表等材料。3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本班级贫困情况及分配名额进行 评审,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享受各档次助学金的建议名单, 并在班级公示。4 .二级学院认定小组受理各班贫困学生的申请材料,结 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具体组织评审,提出享 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并将名单予以公示 (不少于5个工作日)。5 .学生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推荐名单及材料,报学校学生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并将最终结果 进行公示。6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资助学生名单备案。7 .审批批准后,国家助学金由学校发放给受助学生。第六条助学金的监督和检查1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通过后,要将受助学生名 单及档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 可向本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 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 应做出调整。2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那么进行,杜绝弄虚作假行为,防止一切不正之风。学 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 质方面的问题,将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国家助学金,并给 予相应处分。第七条本方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第八条本评定方法自XX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关 于印发XX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那么等文件的通 知(校发XXXX) 38号)同时废止。第九条本方法发布后,上级如有新规定、新要求,按上级新规定、新要求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