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困难职工对象和标准.docx
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公告一、确定困难职工帮扶的对象和标准1、困难职工的符合条件【应保未保】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未享受 政府低保补助的深度困难职工家庭进行生活救助。(低保线为485 元)【低保边缘户】家庭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根 据系统设置上下线不得超过低保标准的30%人均收入在630元 以内)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 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意外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 外伤害、重大疾病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需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2、困难农民工帮扶对象和标准困难农民工是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 同,同时是工会会员且家庭生活主要来源为本人打工收入所得 (标准与上述困难职工建档标准一致)3、不符合帮扶条件的职工群体(一)、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财政供给事业单位人员及 家庭成员不得纳入帮扶对象。(二)、利用农闲时间打零工的农民工或家庭成员不得纳入 帮扶对象。(三)、因离职、退休、死亡或失去联系以及享受政府民政 部门救助金的职工及农民工或家庭成员不得纳入帮扶对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内容的要求1、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必须按照户籍制在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时原则上以职工本人为主建对象,做到 一户一档,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都是困难职工且不在同一单位的 以户主为建档对象,不能出现一户多挡、一人多挡等状况。2、广泛开展“一帮一”行动计划,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一)、通过建档立卡对困难职工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职工 困难状况,分析致困原因,摸清帮扶底细,明确帮扶主体,落实 帮扶措施,实行考核问效。(二)、由基层工会和帮扶责任人结合困难职工需求和实际, 与困难职工一起制定帮扶措施,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发放困 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建立帮扶台帐,由困难职工和帮扶责任 人签字确认,并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相关材料上报至市总工 会帮扶中心,此后进行动态管理、考核问效。三、深入调查摸底强化动态管理经过确定后的困难职工档案信息一律输入“全国工会帮扶管 理系统”并上报上级工会审核,做到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数据, 随时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随时录入,随时出现脱困职工随时 撤档,凡发现不符合或超出帮扶要求的职工要及时上报并进行脱 困或注销处理。四、保障帮扶资金监管,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的一项重大政 治任务,也是工会为进一步优化中央财政、省财政以及工会经费 等帮扶资金支出结构,提高帮扶资金在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中 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各级工会要切实做好解困脱困工作,将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到确实需要帮扶的人群,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冒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资金、 挤占挪用的,上级工会应根据情况停发资金、追回违规所得资金, 情节严重的将报有关部门进行追查问责。武威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