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小企业创新型银行融资方法.docx
2023年中小企业创新型银行融资方法 第一篇:中小企业创新型银行融资方法 中小企业创新型银行融资方法 众所周知,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是企业腾飞的“双翅。但由于两者在参与管理、限制方式、风险分担与利益支配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使得那些正处于快速进展阶段、且拥有着优质项目来源与良好盈利模式的中小企业往往偏好于寻求银行融资。这是为了避开股权被过早或过度稀释而丢失公司限制权。然而,中小企业却因普遍缺乏能为银行所接受的固定资产或有实力第三人保证等担保资源,假如以传统方式向银行申请融资,其结果多半是处处“碰壁。因此,为了突破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瓶颈,建设银行等国内银行通过充当中小企业的融资财务顾问,勇于创新,以开发创新型银行融资“十二招来实现银企双盈。 相比传统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第三人保证贷款,这类创新型融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担保法上所规定的典型性融资担保方式的突破,从而形成若干“非典型担保模式。以下是对它们的简要介绍: 第一招:应收帐款质押贷款 应收帐款质押贷款是指生产型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帐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的授信。目前国内已有不少银行正式推出此项融资服务,深受中小企业欢迎。用于质押的应收帐款须满意确定的条件,比方应收帐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置方验收合格;购置方(应收帐款付款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誉记录;付款方确认应收帐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指定帐户付款;应收帐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等。 应收帐款的质押率一般为六至八成,申请企业所需提交的资料一般包括销售合同原件、发货单、收货单、付款方确实认与承诺书等。其他所需资料与一般流淌资金贷款相同。 其次招:应收帐款信托贷款 应收帐款信托贷款是指以申请企业作为托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受益人,三方共同签订信托合同。企业将应收帐款托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负责监督企业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应收帐款的收益归银行,同时银行和该企业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向企业发放 贷款。由于这种操作方式利用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特点,将应收帐款平安隔离为信托财产,与前述应收帐款质押相比,提高了银行贷款的平安性,而且对融资申请企业来讲,只是会增加确定的融资本钱,因此,对银行与企业都会有较大的吸引力。 第三招:保理融资 保理融资,是指销售商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的行为,分为有追索与无追索两种。前者是指当应收帐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时,银行在追索应收帐款付款方之外,还有权向保理融资申请人(销售商)追索未付款项;后者指当应收帐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时,银行只能向应收帐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权。 对于融资企业来讲,保理融资与应收帐款质押虽然都是基于应收帐款而得到的融资,但有着不同的财务意义:前者在企业内部帐务处理上,干脆表现为应收帐款削减,现金增加(对于有追索保理融资,企业需披露保理融资产生的或有负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干脆下降;而后者由于是销售商以自己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在财务报表上,应收帐款并未削减,资产负债率则会相应上升。从上面的特点可以看出,一些上市公司为了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自身的财务指标,满意再融资的硬性条件,比较热衷于与银行叙做保理融资业务。 第四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尽管商业承兑汇票无银行信誉担保,只有出票人(相当于前述应收帐款付款方)的信誉担保,但对于销售商来讲,由于简洁取得付款方的认同与协作,而且操作规范,因此销售商仍乐于接受。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实际也是应收帐款融资的一种形式。由于无银行的信誉担保,因此贴现银行对销售商及其下游付款方的资信要求较高,只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办理此项业务。近来,建行等一些银行还推出了无追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服务,即银行放弃对贴现申请人(销售商)的追索,只享有应付款方(出票人)的追索权。因此,对那些需改善财务指标的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来讲,可主动尝试向银行提出无追索贴现申请。 第五招:收费权质押贷款 这里所说的收费权,一般是指经过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收费权,如污水处理收费权、垃圾处理收费权、公路收费权、有线电视收费权等。收费权质押贷款,对于企业来讲,即是以将来现金流换取现时的资金融通便利,可充分盘活自身财务资源;对于银行来讲,由于通过一系列帐户支配与封闭操作,风险可控,收益显著。因此,拥有此类财务资源的中小企业,不妨向银行申请一试。 第六招:学问产权质押贷款 学问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申请融资。由于专利权等学问产权实施与变现的特殊性,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对部分中小企业供应此项融资便利,而且一般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加保。尽管如此,那些拥有自主学问产权的优秀中小企业仍可一试。 第七招:股权质押贷款 目前国内对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放开,但银行已普遍接受上市公司非流通法人股的质押(考虑到法人股变现的可能性,一般须为前三大股东的法人股)。用于质押的法人股,银行一般会在调整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再考虑或有负债、应收帐款等状况,核定一个质押值。这个质押值一般为每股净资产的六至九成。因此,对于那些持有上市公司法人股的企业来讲,这是一个很好的担保资源。 但对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由于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股权质押登记机构与登记方法,在法律有效性上得不到保障,因此目前国内银行普遍不情愿接受。 第八招:动产质押贷款监管仓仓单质押贷款 企业可用于质押的动产主要包括产成品、原材料等。由于动产的流淌性与不行控性,目前国内部分银行与仓储公司或物流公司合作,推出了监管仓仓单质押贷款这一新品种,操作 要点是:申请企业将动产运至指定的物流、仓储公司的监管仓,物流、仓储公司向申请企业出具仓单,并交付银行,银行据此发放贷款。当申请企业需支用该部分动产时,需征得物流、仓储公司及银行的双重同意。若由于物流、仓储公司工作失职,导致银行抵押物落空,则物流、仓储公司需向银行担当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这种方式已被许多产成品、原材料数量较大的中小企业所接受。 第九招: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 对于一些外向型的中小企业,经过银行与税务部门的合作,出口退税帐户也可成为一种担保资源。原外经贸部、人民银行与国家税务总局对此项业务已作出特地规定。 第十招:融资租赁方式 与经营性租赁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对企业来讲,其实就是一种分期付款,可减轻短期内的现金流压力。随着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复原性进展,对于那些需要大型机电设备、大宗原材料选购的中小企业来讲,融资租赁不失为一种好的融资方法。 第十一招:集合托付贷款 一般由银行根据申请企业的项目建设与资金需求状况来发起,但此类项目必需有明确、稳定的现金流,出资者需担当贷款风险。对于那些拥有优质项目资源的中小企业来讲,如其项目能取得银行的间接贷款承诺,获得银行发放的集合托付贷款,其融资本钱将可下降一至二个百分点。 第十二招:买方信贷 顾名思义,买方信贷是指银行向销售商的下游客户(买方)发放的、特地用于购置销售商所售商品的贷款。以此,银行间接支持了销售商的货款回收,改善了销售商的现金流量。这种贷款由销售商负责支配,并可为买方供应贴息便利。对于那些下游客户资金实力雄厚或信誉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可广泛接受此种方式来促进销售。 相关链接 融资财务顾问的核心工作主要是关心企业制订银行融资方案,并关心实施。具体来讲,财务顾问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心分析企业的财务担保资源,如应收帐款资源、动产资源、股权资源等,并加以合理地组合与评估; 2、关心分析、意料企业将来的现金流量,并据此确定银行融资的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财务本钱; 3、关心起草创新型融资方案所涉及的法律文件; 4、在创新型担保方式只是一种补充担保方式的状况下,利用自身客户网络,关心找寻担保机构,包括专业信誉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关联公司、其他社会担保机构等; 5、关心企业设计债务重组方案,以低本钱融资置换高本钱融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 6、关心分析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各种融资方式的利弊,供企业管理层决策参考。 其次篇:中小企业创新型银行融资十二招 众所周知,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是企业腾飞的“双翅。但由于两者在参与管理、限制方式、风险分担与利益支配等方面的不同特点,使得那些正处于快速进展阶段、且拥有着优质项目来源与良好盈利模式的中小企业往往偏好于寻求银行融资。这是为了避开股权被过早或过度稀释而丢失公司限制权。然而,中小企业却因普遍缺乏能为银行所接受的固定资产或有实力第三人保证等担保资源,假如以传统方式向银行申请融资,其结果多半是处处“碰壁。因此,为了突破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瓶颈,建设银行等国内银行通过充当中小企业的融资财务顾问,勇于创新,以开发创新型银行融资“十二招来实现银企双盈。 相比传统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第三人保证贷款,这类创新型融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担保法上所规定的典型性融资担保方式的突破,从而形成若干“非典型担保模式。以下是对它们的简要介绍: 第一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生产型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的授信。目前国内已有不少银行正式推出此项融资服务,深受中小企业欢迎。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须满意确定的条件,比方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置方验收合格;购置方(应收账款付款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誉记录;付款方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付款;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等。应收账款的质押率一般为六至八成,申请企业所需提交的资料一般包括销售合同原件、发货单、收货单、付款方确实认与承诺书等。其他所需资料与一般流淌资金贷款相同。其次招:应收账款信托贷款 应收账款信托贷款是指以申请企业作为托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受益人,三方共同签订信托合同。企业将应收账款托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负责监督企业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应收账款的收益归银行,同时银行和该企业签订贷款合同,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由于这种操作方式利用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特点,将应收账款平安隔离为信托财产,与前述应收账款质押相比,提高了银行贷款的平安性,而且对融资申请企业来讲,只是会增加确定的融资本钱,因此,对银行与企业都会有较大的吸引力。 第三招:保理融资 保理融资,是指销售商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的行为,分为有追索与无追索两种。前者是指当应收账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时,银行在追索应收账款付款方之外,还有权向保理融资申请人(销售商)追索未付款项;后者指当应收账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时,银行只能向应收账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权。 对于融资企业来讲,保理融资与应收账款质押虽然都是基于应收账款而得到的融资,但有着不同的财务意义:前者在企业内部账务处理上,干脆表现为应收账款削减,现金增加(对于有追索保理融资,企业需披露保理融资产生的或有负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干脆下降;而后者由于是销售商以自己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在财务报表上,应收账款并未削减,资产负债率则会相应上升。从上面的特点可以看出,一些上市公司为了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自身的财务指标,满意再融资的硬性条件,比较热衷于与银行叙做保理融资业务。第四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与银行承兑汇票相比,尽管商业承兑汇票无银行信誉担保,只有出票人(相当于前述应收账款付款方)的信誉担保,但对于销售商来讲,由于简洁取得付款方的认同与协作,而且操作规范,因此销售商仍乐于接受。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实际也是应收账款融资的一种形式。由于无银行的信誉担保,因此贴现银行对销售商及其下游付款方的资信要求较高,只对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办理此项业务。近来,建行等一些银行还推出了无追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服务,即银行放弃对贴现申请人(销售商)的追索,只享有应付款方(出票人)的追索权。因此,对那些需改善财务指标的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来讲,可主动尝试向银行提出无追索贴现申请。 第五招:收费权质押贷款 这里所说的收费权,一般是指经过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收费权,如污水处理收费权、垃 圾处理收费权、公路收费权、有线电视收费权等。收费权质押贷款,对于企业来讲,即是以将来现金流换取现时的资金融通便利,可充分盘活自身财务资源;对于银行来讲,由于通过一系列账户支配与封闭操作,风险可控,收益显著。因此,拥有此类财务资源的中小企业,不妨向银行申请一试。 第六招:学问产权质押贷款 学问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申请融资。由于专利权等学问产权实施与变现的特殊性,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对部分中小企业供应此项融资便利,而且一般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加保。尽管如此,那些拥有自主学问产权的优秀中小企业仍可一试。 第七招:股权质押贷款 目前国内对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质押,在政策上还没有放开,但银行已普遍接受上市公司非流通法人股的质押(考虑到法人股变现的可能性,一般须为前三大股东的法人股)。用于质押的法人股,银行一般会在调整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再考虑或有负债、应收账款等状况,核定一个质押值。这个质押值一般为每股净资产的六至九成。因此,对于那些持有上市公司法人股的企业来讲,这是一个很好的担保资源。 但对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由于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股权质押登记机构与登记方法,在法律有效性上得不到保障,因此目前国内银行普遍不情愿接受。 第八招:动产质押贷款监管仓仓单质押贷款 企业可用于质押的动产主要包括产成品、原材料等。由于动产的流淌性与不行控性,目前国内部分银行与仓储公司或物流公司合作,推出了监管仓仓单质押贷款这一新品种,申请企业将动产运至指定的物流、仓储公司的监管仓,物流、仓储公司向申请企业出具仓单,并交付银行,银行据此发放贷款。当申请企业需支用该部分动产时,需征得物流、仓储公司及银行的双重同意。若由于物流、仓储公司工作失职,导致银行抵押物落空,则物流、仓储公司需向银行担当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这种方式已被许多产成品、原材料数量较大的中小企业所接受。 第九招: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对于一些外向型的中小企业,经过银行与税务部门的合作,出口退税账户也可成为一种担保资源。原外经贸部、人民银行与国家税务总局对此项业务已作出特地规定。第十招:融资租赁方式 与经营性租赁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对企业来讲,其实就是一种分期付款,可减轻短期内的现金流压力。随着我国金融租赁业的复原性进展,对于那些需要大型机电设备、大宗原材料选购的中小企业来讲,融资租赁不失为一种好的融资方法。 第十一招:集合托付贷款 一般由银行根据申请企业的项目建设与资金需求状况来发起,但此类项目必需有明确、稳定的现金流,出资者需担当贷款风险。对于那些拥有优质项目资源的中小企业来讲,如其项目能取得银行的间接贷款承诺,获得银行发放的集合托付贷款,其融资本钱将可下降一至二个百分点。 第十二招:买方信贷 顾名思义,买方信贷是指银行向销售商的下游客户(买方)发放的、特地用于购置销售商所售商品的贷款。以此,银行间接支持了销售商的货款回收,改善了销售商的现金流量。这种贷款一般由销售商负责支配,并可为买方供应贴息便利。对于那些下游客户资金实力雄厚或信誉记录良好的中小企业,可广泛接受此种方式来促进销售。 第三篇:中小企业融资 中小企业融资:还有哪些渠道可以拓宽 一份由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供应的材料显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政府扶持、银行贷款、上市融资、创业投资、产权交易市场、集合发债、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融资租赁、PE、拍卖、中小企业投资等。而现实是,贷款成为中小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例如企业发行股票上市融资有特别严格的限制条件,中小企业大多在创业期和成长期很难到达上市门槛。此外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集合发债。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也就出现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通过银行的贷款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创业板的推出,为中小企业打开了另一扇门。 2023年5月,创业板正式启动,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其次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短暂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供应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因此对于资金实力不雄厚的中小企业来说,将会进一步拓宽它的融资渠道。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心副主席辜胜阻认为,创业板可以使一部分优秀的创业企业群体通过上市获得干脆融资,可以极大地带动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对更宽阔中小企业的投入,可以带动银行及其他信贷等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据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调研中小企业融资构成时觉察,小型企业向亲友借款和内部集资的分别占68.6和45.7,中等企业分别为45.8和41.0;农村企业分别为59.3和46.5,城市企业分别为48.9和45.6,中小企业的生存和更快的进展少不了民间资本的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合法有序地流入中小企业,也是一个渠道。 目前中国融资方式: 1.债券融资 2.股权融资 3.产业投资 4.贸易融资 5.私募基金 6.合伙人或员工入股 7.租赁 8.银行 第四篇:中小企业融资 资料源自 网络P2P借贷平台你我贷 中小企业融资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我国近年来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进展的最主要的瓶颈。而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则主要是因为金融领域融资渠道有限,企业告借无门。银行嫌贫爱富,重大轻小,偏私向公。特别是民营企业资金基本靠自己积累,不利于企业进展,不利于企业抵抗风险。 目前,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很多都来源于小额贷款公司。2023年公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看法激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对农户和微型企业供应信贷服务。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其中,出现一些在微贷技术等领域取得很多成果,并实现服务大批量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和P2P在线借贷平台。以“你我贷小额贷款业务为代表。截止2023年2月末,“你我贷已经累计为近万户小微企业发放信誉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已然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而第三方P2P借贷平台则更是功不行没。 虽然小额贷款企业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做出了重大奉献,但是其进展却并不顺畅。目前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在进展过程中遇到身份不清晰、融资来源有限、税负较重等难题。其中,现有资金来源已经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持续经营的瓶颈。金融监管机构的指导看法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因此,小额贷款公司能不能担当政府的初衷,可以确实值得我们反思。而以“你我贷为首的在线第三方网络借贷投资平台的出现,又是否真的会对我国的小额资金需求起到有效的补充吗? 小额贷款公司催债手段五花八门,合法的不合法的手段大显神威。所以,有的企业如今是不敢贷款,用企业的话说,不贷款等死,贷款后找死。 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领域的怪胎,这是金融领域不开放的产物。国家应当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允许社会资金进入银行业。成立私人银行已是大势所趋。如今我们的银行结构单一,只有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或者说分成国家银行和地方银行。但是,就缺少民营银行。即便少数的外资银行也受到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制约。我想,既然我们的金融业可以向外国开放,为什么不行国人开放。不同的国家,在激励中小型企业贷款的时候都有不同的方法。有些国家会规定银行放贷给中小型企业的最低比重;或者会通过税收刺激政策激励银行对中小型企业放贷;或者假如银行给中小型企业放贷越多,那政府对银行的审查可能就越少。 民间集资,高利贷泛滥,典当行融资已经是屡禁不止,这正说明市场有资 资料源自 网络P2P借贷平台你我贷 金需求。当国有银行不能满意这种需求,就会衍生各种形式的银行怪胎。我们不要这种贷款公司,徒增社会金融本钱。金融开放,还要多久?小额资金缺口,如何解决? 而就在这个时候,以“你我贷为首的网络P2P借贷平台应运而生了。这类网站平台主要为客户供应专业的P2P个人和中小企业借贷调剂服务,你我贷网站既不吸储、也不放贷,仅仅是担当类似于中介的角色,通过选择合格的借贷者,顺当对接借贷服务,让这一古老的业务变得更加透亮、便捷,让资本向诚信、高效的方向流淌。 我国小额信贷专家、国家开发银行资深顾问王灵俊曾经打个比方,大银行基本像一个大型水泵,把水从资金池子里抽出来,输送到大型国企、政府融资平台和大型民营企业上,而P2P拿一个橡皮管,把一部分水从资金池子里抽出来,疏导到微小企业和农户这个层次上,从这个层面上看,是有主动意义的。因为靠目前这个金融系统,在短期之内让低端客户拿到钱,还不是一件简洁的事情。 对外经济贸易高校公共政策探讨所首席探讨员苏培科表示,“有需求才有市场,监管部门要想方法监管、疏导,而不是为了商业银行的利益而堵死。应当允许进展,适当监控。应敬重合同法,不超过目前法定标准的,可以依据合同法来执行。他还认为,对于“你我贷为主的P2P小额信贷行业,不应一棍子打死,原则上激励创新,也需要加强监督。P2P行业健康进展需要进一步建立进入门槛、开放征信系统、完善法律法规等。 第五篇:中小企业融资 摘要:作为追求高回报、担当高风险的创业投资,在促进中小企业进展的过程中逐步扮演起重要角色。中小企业在引进创业投资解决“资金瓶颈问题的同时,应重点关注创业投资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为中小企业的持续和快速进展奠定良好基础,也为创业投资的适时退出和获得高额回报创建条件,从而最终到达中小企业与创业投资双赢的局面。 关键词:中小企业;创业投资;策略探讨 Abstract: The venture investment which pursues the high returns and high risk will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At the same time, when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import the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 to solve the bottom neck problem in finance, they should also pay high attention to the organic combination of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 and capital market, which will lay a good foundation for the continuous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o as to establish the condition for the timely withdrawal of the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 ,obtain the high return, and finally achieve the mutual success between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and the venture investment.Key words: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venture investment;strategic research 2023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制定并公布施行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方法,为中小企业汲取创业投资并利用资本市场谋求创新进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同时也为创业投资在中小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获得高额资本增值收益供应了有利条件。但创业投资终归属于新生事物,中小企业如何将引进创业投资与顺当进入资本市场有机结合起来,是当前特殊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引进创业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不变更实际限制人原则 在资本多数确定原则下,公司意志的形成最终取决于控股股东的意志及其行使表决权的结果,而控股股东的意志则总是由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实际限制人所左右。因此,一旦公司实际限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新实际限制人与原实际限制人二者的意志将可能出现差异,并进一步通过影响控股股东的意志而变更公司的意志,导致公司在进展战略、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发生一系列重大转变,从而不行避开地影响公司的稳定性。 具备良好的稳定性是企业维护持续经营实力的前提和保证,一个欠稳定的企业不行能进入资本市场,股东也很难从一个经营欠稳定的企业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因此,不变更实际限制人是中小企业引进创业投资首要坚持的原则。 衡量实际限制人变更的标准不仅仅以其实际限制股份数量的转变来确定,通过协议或其他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制度支配都可以导致公司实际限制人的变更。所以,中小企业在引进创业投资时,在限制创业投资持股比例的同时,也要重视与创业投资签署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其它支配,确保不因上述因素导致实际限制人地位发生变更。 (二)管理层不发生重大转变原则 一般而言,管理层是指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人员组成的公司核心领导层。这些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人员是具体实行公司意志的重要力气,保持管理层的相对稳定对于保证公司意志的执行力具有重大意义。若公司管理层发生重大转变,不但说明公司管理层成员之间存在较大分歧,而且也预示着企业的稳定性将受到减弱。 尽管管理层发生重大转变尚无统一的衡量标准,但笔者认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属于重大转变:一是公司管理层成员的转变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二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发生了转变;三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转变超过三分之一;四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关键岗位人员同时发生转变等。 中小企业在引进创业投资时,在增加管理层成员的前提下,对管理层原成员只能进行微调,对关键职位不予调整,以避开出现管理层发生重大转变的嫌疑。 (三)不变更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原则 近两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激励和支持下,创业投资进展较快,国有的、民营的、中外合资的以及外商独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均已出现。面对形式多样的创业投资企业,中小企业该如何选择呢?这就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而论。通常认为,引进民营的创业投资所涉及的程序简洁、效率较高;引进国有的或有外资背景的创业投资,往往涉及国资、财政或外资等管理部门,审批环节较多,程序比较困难。 由于创业投资企业的类型各异,因此中小企业引进不同类型的创业投资将有可能导致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变更,而这一转变将会给企业带来诸多麻烦,包括企业性质的变更、繁杂的审批程序等,特别是引进有外资背景的创业投资,将导致本来是内资性质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 笔者认为,中小企业引进创业投资应结合自身实际状况进行,以不变更企业本身的注册登记类型为宗旨。因此,企业可以考虑根据以下要求来引进创业投资:民营企业最好引进民营性质的创业投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非中外合资企业最好引进民营的或国有的创业投资;中外合资企业则三种类型的创业投资均可引进;民营控股的和国有控股的非中外合资企业最好不要引进具有外资背景的创业投资。 二、引进创业投资的主要动机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并非每家中小企业都需要引进创业投资,也不是创业投资对每家中小企业都具有吸引力。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企业的信息显示,绝大多数企业在上市前并没有引进创业投资。不过从目前的进展趋势来看,随着创业板市场推出预期的明朗化以及国家对创业投资的激励支持政策的推行,创业投资与中小企业“联姻的现象将会比较普遍 笔者认为,中小企业引进创业投资的动机主要在于解决所面临的财务和战略两大问题,具体包括变更财务状况和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股权结构和股东结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等。 (一)降低过高的资产负债率 中小企业在引进创业投资之前,获得资金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进行间接融资,这样产生的干脆后果就是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面对高企的资产负债率,银行为限制风险而惜贷。企业为变更高负债的财务状况,只有通过增加资本金即通过干脆融资来稀释资产负债率,为增加银行贷款创建条件。企业资本金增加的方式可以通过老股东增资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依靠引进新股东来实现。由于老股东增资是以净资产的价格为主要参考,基本上没有多少资本溢价,因此该方式对于企业资产负债率的降低效果并不明显。而通过引进创业投资的方式产生的效果则显著不同,企业引进创业投资是通过较高发行溢价的方式进行,且溢价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金,使得企业全部者权益快速增加、资产负债率快速下降。 (二)变更过于单一的股权结构和股东结构 中小企业在进入资本市场之前,尚不是公众公司,股东结构一般都比较单一且股东人数较少。这种单一化的构成不利于企业信誉的提升、市场的开拓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因此在实际限制人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企业乐于引进创业投资以变更自身的社会形象和地位,为下一步进入资本市场创建有利条件。 (三)建立与创业投资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 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形,企业并非基于变更财务状况和股东构成的缘由引进创业投资,而是出于利用创业投资在资本市场中的良好形象和专业化服务水平的考虑,以期通过与创业投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享创业投资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从而实现企业尽快进入资本市场的目的。 三、引进创业投资的时机选择 企业何时引进创业投资?理论上而言,并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从实际运作的状况分析,企业引进创业投资的时机有三个时点可供选择,即企业改制前、改制后和申请上市前。 (一)在企业改制前引进 不行否认的是,绝大多数创业投资进入中小企业的目的是基于企业在资本市场能够顺当实现上市的良好预期。由于上市公司的组织形式必需是股份有限公司,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引进创业投资之前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企业为了尽快融入资本市场,必需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进行改制。但由于企业改制面临包括审计、评估等诸多工作,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存在的规范问题也较多,企业引进创业投资的困难较多。并且创业投资也认为,在企业改制前进入的风险较大,情愿进入的价格也比较低。因此,对双方来说,在此阶段引进创业投资难度较大、风险较大、胜利率较低。当然,对于那些组织形式已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并不存在组织形式变更问题,假如其在规范方面不存在大的障碍,其引进创业投资的时机可以比较灵敏。 (二)在企业改制后引进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企业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规范工作取得了确定的进展,大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也得到了解决。有的企业已经聘请了中介机构,甚至还进入了辅导期,企业上市的战略已经特殊清晰。因此,企业在此时引进创业投资的机会比较成熟。创业投资也认为此时进入企业的风险较小,大多数企业均是在这个阶段完成了引进创业投资的工作。 (三)在企业上市基准日前引进 企业上市基准日明确以后,中介机构已经起先准备申请上市的核查和保荐工作,创业投资在此时进入的风险最小,相应地,进入价格也最高,不过绝大多数企业在这时是不会再引进创业投资的。因为随着基准日的接近,公司消化创业投资的时间较短,有可能出现的状况是,在申报基准日公司财务报表上尚有大量的货币资金,这样一来将会给人们带来该企业并不缺少资金、申请上市并募集资金的理由不充分的质疑。 综上所述,笔者主见,企业在改制后着手进行并尽快完成创业投资的引进工作是最优选择。 四、引进创业投资的规模分析 中小企业引进创业投资的规模多大比较合适呢?在遵循前面所述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对规模大小并没有严格要求,但企业在引进创业投资时,还是应当考虑以下影响因素。 (一)对引进总规模的限制 一般而言,企业引进创业投资的规模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企业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若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特殊高,处于确定限制地位,则引进创业投资的规模可以大一些,反之,则应少些。二是企业对资金需求的数量。企业若纯粹是为了降低资产负债率,引进规 模可以设定为将该指标降到70%以下的水平即可。若企业除此而外还有新的投资项目,则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扩大引进创业投资的规模。从实践上看,中小企业在引进创业投资后,后者占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总的引进资金总额不宜超过引进前的全部者权益的规模。 (二)对引进单个创业投资规模的限制 从数量上看,企业引进创业投资的规模通常在两个及以上,这是因为企业不盼望出现一个持股比例较高、对控股股东地位构成潜在威胁的股东;而创业投资企业本身也不情愿将较多的资金投资于一家企业而扩大投资风险。不过,假如企业出于战略考虑只引进一家投资规模较小的创业投资也未尝不行。总的来说,不管企业引进创业投资家数的数量多少,单个创业投资在中小企业的的持股比例最好限制在总股本的5%以下。因为比照证券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方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方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在企业股票发行和交易过程中将担当较多的信息披露义务,而企业聘请的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和上市保荐过程中也将因此担当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五、引进创业投资所涉及的核心条款 由于创业投资是以高溢价进入中小企业且不谋求对企业的限制权,因此创业投资对游离于自身限制之外的该部分资产必需实行一些措施,以最大限度保证其权益不受侵害或降低受侵害的程度。从具体实践来看,关注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定价机制 由于中小企业盼望以高溢价向创业投资出售股份,而创业投资试图从中小企业高速的成长中获得高额回报,因此,股份定价就成为双方关注的重点。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引进创业投资所实行的定价方式主要包括净资产法、动态市盈率法和静态市盈率法。至于定价的倍数将由双方谈判确定。从实践来看,影响最终定价的因素包括:企业本身的成长性、盈利水平、二级市场行情以及创业投资本身的背景、拟购置股份数量等。一般来说,5-8倍的静态市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