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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全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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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全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x

    2023年全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一篇:全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实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XX133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平安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卫明电XX18号以及县政府年初提出的“五放心工程建设要求,并针对当前我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质量平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确定自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餐饮业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措施和指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乡镇小型餐馆卫生条件基本得到规范;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运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德为。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餐饮连锁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加大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小型餐馆等三类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管,提高监督频次; 2、催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登记台帐,严格推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禁选购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严禁运用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3、严峻查处选购、运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指标: 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对无卫生答应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4运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运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德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其他地区:1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削减;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运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运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德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三类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卫生答应整治 在无证经营的整治过程中,依据浙江省食品卫生答应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被整治的单位进行逐一核审,凡能到达发证要求的刚好发证。对“无证且无法到达浙江省食品卫生答应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通过整改可以到达要求的餐饮单位,催促其限期整改,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已领取卫生答应证的小型餐馆,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分达不到c级的,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c级的,予以撤消卫生答应证。 对无证经营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部门会同工商、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运用违法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在检查中严峻查处选购和运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1运用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食用油、猪肉、酱油、酒、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观质量,检查是否选购、运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毒有害的违法食品等。对200m2以上的餐饮单位还应检查放心肉配送的实施状况。 2加工食品运用添加剂状况的监督检查,按gb2760食品添加剂运用卫生标准,检查其加工过程中是否运用非食品添加剂级的化学物质,是否有超范围、超剂量运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肉类食品中滥加亚硝酸盐、人工合成色素及其他违禁物品。 3结合现场检查状况,对来路不明、感官异样的食品及原料应进行抽样检测。 3.废弃食用油脂的检查 重点检查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是否依据卫生部等四部委发布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卫法监发XX99号进行管理,严防废弃食用油脂的非法再利用。 二建立三项制度 1.建立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在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及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 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小型餐饮经营单位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 2.建立食品原料选购索证和验收制度 在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选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必需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建立台帐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种应包括:肉类、禽蛋、蔬菜、豆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等。建帐内容包括:日期、品名、供货单位、数量、卫生质量和来源证明资料合格证明、发票或收据等有关能证明来源的凭证。 3.建立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在专项整治期间,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大监督频次,实行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卫生监督信息。在城区中小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并根据需要在电视、报纸上发布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支配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 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卫生部、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县政府有关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充分相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结合我县实际,制订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召开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50平方米以下的中式餐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和干式、湿式点心供应经营单位负责人动员会,宣扬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支配与具体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9月上旬12月上旬 1、开展龙游城区范围内的餐饮单位整治,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XX年9月上旬9月下旬: 对持有有效卫生答应证的餐饮单位比照浙江省食品卫生答应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针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逐项提出整改看法并催促、指导整改。凡无单独厨房,或虽已设置单独厨房,但仍在厨房外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必需限期整改一般以30天为限。已有单独厨房,且基本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单位,可要求其承诺于XX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对未取得有效卫生答应证的餐饮单位,通过整改能到达浙江省食品卫生答应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以30天为限。 对“无证且无法到达浙江省食品卫生答应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或不愿整改的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对各单位选购和运用食品原料、添加剂及处理废弃油脂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未按要求索证、建立台帐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选购、贮存、运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添加剂及不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书面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倒查溯源。 在这一阶段,适时开展全县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整治。学校食堂整治于8月底开展,9月底前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乐餐饮单位整治于9月底开展,10月底前完成。 其次步XX年10月上旬12月上旬: 比照浙江省食品卫生答应条件、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对各单位整改状况进行验收。 对持有有效卫生答应证的餐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进行餐饮业量化分级评审。 对“无证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办理卫生答应证。在审批卫生答应证的同时,进行量化分级评审。 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查处,情节严峻,拒不整改的单位按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撤消卫生答应证。 对已立案查处的“无证或“撤消卫生答应证的单位,在惩处确定书送达15日之后,每月组织12次集中取缔。集中取缔工作由公安、工商、建设城管、创建办等有关部门予以关心。 2、启动对其他地区餐饮单位的整治工作XX年10月至12月。整治要求参照城区方案进行。 三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状况进行全面总结,组织回头看,并迎接上级部门工作验收。XX年12月15日前,作出专项整治总结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提高相识,加强领导。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处于整个食品监管过程的未端,既是检验食品卫生质量的关口,也是简洁发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环节,因此,开展餐饮食品整治行动意义重大。为确保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顺当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教化局、县药监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创建办、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卫生局局长吕美姿任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吴健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任工作协调组成员。餐饮食品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卫生局法制科,联系电话:7024971,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县卫生局全面负责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日常联络,制定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抓好三类餐饮单位卫生答应整治工作,对城区及溪口镇所在地的餐饮经营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催促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选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原料索证管理;严峻查处餐饮单位选购和运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县教化局负责督导学校开展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的食品平安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食品平安学问的宣扬教化工作;关心卫生部门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关心县卫生局开展大案要案调查、取证及查处,严峻打击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 县建设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沿街流淌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关心县卫生局对不符合卫生条件且占道经营的小型餐馆的取缔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卫生局具体行使卫生行政执法任务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本次餐饮食品整治行动任务的执行,对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做到划片包干,责任到组、到人,同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坚决杜绝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地方爱惜和办人情案等不正之风。 其他各成员部门要严格依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各自工作职责和原有的食品平安监管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国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不进入餐饮消费环节。 整治行动过程中,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严格执法,加大力度。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驾驭和运用好法律武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管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落实“四个不放过,四个一律。对觉察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选购和运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 xiexiebang 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废弃食用油脂非法再利用等违法行为,将从重从严从速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要刚好移送司法机关。要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并刚好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四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将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探讨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状况和新问题。对出现的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重大、困难的问题,县卫生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农业、质监、工商、经贸、药监、教化、公安、建设、创建办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自律。 五加强宣扬,畅通信息。在整治过程中,强化正面引导,树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经营者自觉担当食品平安责任,主动协作、自觉参与到整治工作来。要主动争取新闻单位的协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扬整治成果。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予以曝光,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餐饮卫生监督的良好气氛。刚好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供应精确、科学的食品平安信息,做到信息畅通、步调一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动。 根据上级要求,为刚好驾驭本次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状况,实行特殊信息报告制度。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从9月1日起,由县卫生监督所综合办汇总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每周一向县卫生局、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报送一次本辖区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龙游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状况周报表。每月25日报送龙游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平安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报表; 2、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状况、典型事例,随时报送。 其次篇:全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 行动方案 全县餐饮业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实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XX133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卫生平安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卫明电XX18号以及县政府年初提出的“五放心工程建设要求,并针对当前我县餐饮消费领域食品质量平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确定自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餐饮业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 称“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措施和指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餐饮食品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乡镇小型餐馆卫生条件基本得到规范;食堂和县城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运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德为。 二工作重点: 1、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餐饮连锁单位保持卫生条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服务;加大对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小型餐馆等三类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管,提高监督频次; 2、催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登记台帐,严格推行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 度,严禁选购假冒伪劣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严禁运用存放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3、严峻查处选购、运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指标: 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对无卫生答应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5以上;3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单位达100;4运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运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德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2、其他地区:1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削减;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运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 运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德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三类餐饮单位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卫生答应整治 在无证经营的整治过程中,依据浙江省食品卫生答应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被整治的单位进行逐一核审,凡能到达发证要求的刚好发证。对“无证且无法到达浙江省食品卫生答应条件和龙游县餐饮业基本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取缔;对通过整改可以到达要求的餐饮单位,催促其限期整改,由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发证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已领取卫生答应证的小型餐馆,按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分达不到c级的,由 业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置于就餐场所的显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c级的,予以撤消卫生答应证。 对无证经营的餐饮经营单位,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部门会同工商、公安、建设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2、运用违法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 在检查中严峻查处选购和运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1运用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食用油、猪肉、酱油、酒、食盐等食品原料的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观质量,检查是否选购、运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风格味品、工业用盐及其他有 毒有害的违法食品等。对200m2以上的餐饮单位还应检查放心肉配送的实施状况。 第三篇: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文章标题: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实行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平安,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 治行动方案要求,确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实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主动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平安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宽阔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加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平安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平安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平安感进一步增加,宽阔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爱惜。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严把准入关。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项目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驾驭的后置审批项目,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全部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据“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依据“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实行逐户排查的方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转变等,对觉察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刚好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支配:910月份。责任部门:工商局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状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扬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状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催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平安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平安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依据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平安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平安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外表退市事实上接着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按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支配: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工商局 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进行整治规范,着重整治 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德为。依据“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惩处与教化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表达党中心重视民生、提倡和谐社会的基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夫、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状况,要宣扬国家税费实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关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关心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化一批、规范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冲突,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依据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如今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退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支配: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备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快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平安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亲热协作,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需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实行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觉察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依据法律法规严峻查处。三是接着深化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平安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平安监管责任。严峻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平安。时间支配: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经贸、农业、卫生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平安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觉察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扬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平安。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平安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值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记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记。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主动协作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时间支配:911月份责任单位:工商、经贸、质监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根据广告法给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揭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时间支配:912月份责任部门:工商、药监、卫生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化学习领悟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相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探讨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支配。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扬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宣扬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主动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气氛。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状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具体的行动方案。细心组织各方力气,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大张旗鼓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相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相识,增加责随便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相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并将根据行动进展状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细心组织,全面落实。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依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刚好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细心组织实施,快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商所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要留意工作方法,一是要把专项整治与既有工作支配相结合,要把专项整治与贯彻特别规定相结合,要总结以往各类专项整治的阅历,稳固已取得的成果;二是要把握好履行自身法定职责与部门协作的关系,立足流通领域监管重点,界定自身职责;对已经明确由其他部门牵头的,要做好协作和协作。三是要坚持依法办事,明确责任分工。集中力气,集中时间,分阶段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的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制。要充分利用经济户口平台,真正做到户口清、状态明;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用好现有的业务软件,提高工作效率。 三主动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长效监管制度。各工商所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刚好总结阅历,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制度体系,深化落实工商所食品平安监管十项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要接着深化推动万村放心店工程,依据年初制定的克难攻坚,提质扩面,四轮驱动的工作思路,从全覆盖、全建设转入到全监管阶段,在配送和监管环节上下功夫。近期,要利用下发放心店财政补助和统一更换放心店店招的时机,认真全面开展一次放心店回头看,切实落实“六统一,确保放心店质量不下滑;工商、经贸部门要亲热协作,努力在龙头企业普遍推行巡访制度,不断加强企业自律,进一步提高放心店的连锁配送面和商品配送率,村级连锁配送比例应到达25,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到达70以上;接着推动多层面放心店创建工作。主动推动放心示范店向城市社区延长;通过主动培育流淌放心店及“无店村周边的“就近放心店和接受流淌服务、送货下乡等措施,有效解决“无店村食品平安保障问题;主动推行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增加经营者食品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工商进社区、进乡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化网络体系,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快12315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12315指挥平台和综合执法体系的综合指挥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依据特别规定关于发生产品平安事故要刚好反应的要求,妥当处置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平安突发事务。同时,发挥12315预警功能作用,形成全系统上下贯穿的产品质量平安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处置食品等产品平安突发事务的实力。坚持完善三级通报、信誉评价制度,着力构建共管自律长效的广告监管机制。深化推行农副产品市场信誉体系建设。探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打假制劣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通报制度,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对消费维权监督网要进行一次稳固、整合,要以群众监督网为基础,扎实推动“多员合一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亲热协作,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农资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深化“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加大查办涉农大要案力度,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爱惜农夫的合法权益。加快农资经营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大力支持培育农业产业进展,实现县政府提出的“放心农资的工作目标,做到假冒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农夫利益不受损,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职能,实行定量监测与快速定性检测相结合,部门检测与县检测中心相协作的方法,突出对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集中,与人民群众生活亲热相关的食品等重点商品的监测。加大对食品和十类重点商品的质量监测力度,扩大监测批次。在监测方式上,以接受省、市、县三级联动形式为主,针对同类重点商品,集中系统监测资源,发挥集群作战优势。在监测场所上,除了商场、超市之外,要加强对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源头的监督抽查。在监测结果运用上,要实现信息共享,提升信息发布层级。发挥快速定性检测作用,充分运用好检测车、检测箱等检测设备,着重加强农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平安标准的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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