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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司法考试民诉真题(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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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司法考试民诉真题(含答案).docx

    2023年司法考试民诉真题(含答案) 第一篇:2023司法考试民诉真题(含答案) 2023民事诉讼法真题精选 1.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爱惜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3年卷三35题,单项选择)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居处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行以和解,法院也不行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置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此题考查公益诉讼。该题的案例原型是2023年7月的“上海市消保委诉三星手机和欧珀手机案。最高人民法院民诉说明第285条第1款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居处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说明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民诉说明第290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可见,公益诉讼原告享有撤诉权,但撤诉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B选项是错误的。民诉说明第289条第1款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民诉说明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提起诉讼。可见,公益诉讼不影响公民个人的私益诉讼,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A选项当选。A 2.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3年卷三42题,单项选择)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 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背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 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此题考查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检察监督方式和执行和解。民事诉讼法第98条第1款规定:“以下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此题A项是对本条第(二)项的干脆考查,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该法第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208条第1款和第2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的监督方式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两种,故C选项是错误的。该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在执行中,已经存在执行根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记入笔录,而不能再制作调解书。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A选项当选。A 3.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裂开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3年卷三44题,单项选择)A.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B.二审增加的遗产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二审可合并调解,也可一并发回重审 D.住房和遗产分割的两个诉讼请求,经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可一并裁判 此题考查二审程序中对特殊问题的调解。民诉说明第326条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其次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在此题中,对于一审法院漏判的住房分割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先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而不得干脆一并裁判。民诉说明第328条规定:“在其次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其次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其次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其次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在此题中,对于二审新增加的遗产分割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也可一并裁判。所以,A选项是正确的,B、C、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A选项当选。A 4.大成公司与华泰公司签订投资合同,商定了仲裁条款:如因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合作中双方发生争议,大成公司遂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投资合同无效。A仲裁委员会受理。华泰公司提交辩论书称,如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当然无效,故A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本案。随即,华泰公司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大成公司见状,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3年卷三50题,单项选择)A.A仲裁委员会无权确认投资合同是否有效 B.投资合同无效,仲裁条款即无效 C.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法院作出裁定 D.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应由A仲裁委员会作出确定 此题考查仲裁条款独立性、仲裁协议效力确实认机构。仲裁法第19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可见,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效力,A选项是错误的。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受合同效力的影响,B选项是错误的。仲裁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确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确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可见,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但是法院具有优先权。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此,C选项当选。C 5.张志军与邻居王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互相殴打,之后,张志军诉至法院要求王昌赔偿医药费等损失共计3000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张志军向法院申请事发时在场的方强(26岁)、路芳(30岁)、蒋勇(13岁)出庭作证,法院准其请求。开庭时,法院要求上列证人签署保证书,方强签署了保证书,路芳拒签保证书,蒋勇未签署保证书。法院因此允许方强、蒋勇出庭作证,未允许路芳出庭作证。张志军在开庭时向法院供应了路芳的书面证言,法院对该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关于本案,法院的以下哪些做法是合法的?(2023年卷三79题,多项选择)A.批准张志军要求事发时在场人员出庭作证的申请 B.允许蒋勇出庭作证 C.不允许路芳出庭作证 D.对路芳的证言不同意组织质证 此题考查证人证言。民诉说明第1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此题中,张志军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应当允许,A选项是合法的。民诉说明第11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照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但无民事行为实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除外。第120条规定:“证人拒绝签署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担当相关费用。证人蒋勇是限制民事行为实力人,不签署保证书也可以作证,所以,B选项是合法的。证人路芳是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不签署保证书,不得作证,其看法不能在法庭上质证,所以,C、D选项是合法的。所以,A、B、C、D选项当选。ABCD 6.章俊诉李泳借款纠纷案在某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县法院判决后,章俊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县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在辩论期间,李泳提出管辖权异议,县法院不予审查。案件开庭前,章俊增加了诉讼请求,李泳提出反诉,县法院受理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但以重审不行提出反诉为由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关于本案,该县法院的以下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23年卷三82题,多项选择)A.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 B.对李泳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C.受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 D.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 此题考查上诉案件的裁判。民诉说明第257条规定:“以下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第三人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见,发回重审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A选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辩论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辩论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可见,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一审程序的辩论期间,二审发回重审之后不能再提管辖权异议,B选项是正确的。民诉说明第251条规定:“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处理。也就是说,二审发回重审时的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适用一审程序的相关规定;在一审中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时间应当是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此题中在案件开庭前增加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是合法的。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B、C选项当选。BC 其次篇:司法考试民诉2023年真题 2023年 19甲市某酒厂酿造的“蓝星系列白酒深为当地人宠爱。甲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指定该酒为“接待用酒,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业务用餐时,饮酒应以“蓝星系列为主。同时,酒厂公开承诺:用餐者凭市内各酒楼出具的证明,可以取得消费100元返还10元的嘉奖。以下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甲市政府办公室的行为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B酒厂的做法尚未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C上级机关可以责令甲市政府改正错误 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0农夫贾某从某种子站购置了五种农作物良种,正常耕种后有三种农作物分别减产30、40和50。经鉴定,这三种种子部分属于假良种。对此,以下哪一选项不正确? A贾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B贾某只能要求种子站退还购良种款 C贾某可以要求种子站赔偿减产损失 D贾某可以向当地工商局举报要求对种子站进行罚款 21商业银行的以下违规行为哪一项依法应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查?摴处? A供应虚假财务报告 B出借营业答应证 C未经批准代理买卖外汇 D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22根据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以下哪一机构不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 A农村信誉合作社 B财务公司 C信托投资公司 D证券公司 23因突发性事务而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实行以下哪一措施? A政策性停牌 B技术性停牌 C临时停市 D休市 24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以下哪一项所得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A特许权运用费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劳务酬劳所得 D因福利彩票中奖所得 25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业务员乙交来的一张购置原材料的发票时,觉察该发票在产品及规格等栏目中所填内容与实际选购状况有较大差异。甲乙二人到仓库进 1 行核对后,由乙在发票上进行更正并写了书面说明,甲将这张发票和乙的书面说明一起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以下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 A甲应将发票连同乙的书面说明交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才能入账 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张发票,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C乙无权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加以更改 D乙应将这张发票拿回出票单位要求重开或更正 26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但未运用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处理,以下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审批后1年内不用的,应当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B审批后1年以上未开工建设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复原耕种 C审批后连续2年未运用的,或者间断运用,累计闲置达3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运用权 D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运用权的土地,原为农夫集体全部的,应当交由该集体复原耕种 27以下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需报国务院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2某县审计局4月20日开会确定对该县国有企业A进行审计,22日该审计局的一名审计人员先期到达A企业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觉察A企业与该县另一企业B之间的一笔购销木材合同存在疑点,遂确定到B企业进行调查。4月29日,该审计局的两名审计人员来到B企业,并向B企业的负责人口头说明白自己的身份,要求其供应与A企业木材购销合同的相关状况。该审计局的上述审计活动中,哪些不符合关于审计程序的法律规定? A实施审计前未组成审计组 B实施审计前未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状况 C实施审计3日前未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D审计人员进行调查时,未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63甲从国外低价购得一项未获当地政府批准销售的专利产品“近视治疗仪。甲将产品样品和技术资料提交给我国X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产品检验机构。该机构未作任何检验,依据甲书写的文稿出具了该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随后,该市退休医师协会的秘书长乙又以该协会的名义出具了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书。该产品投入市场后,连续造成多起青少年因运用该产品致眼睛严峻受损的事务。现除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外,受害者还可以接受哪些民事补救方法? A要求甲担当损?摴害赔偿责任 B要求该卫生局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C要求该检验机构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D要求该退休医师协会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64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背审慎经营规则且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以下哪些措施? A限制资产转让 B限制支配红利 C责令暂停部分业务 D促成机构重组 65某商业银行发放的以下贷款,哪些应计入不良贷款? A甲公司的一笔流淌资金贷款于本周到期,现银行同意其延展还款期1个月 B乙公司的一笔房地产项目贷款于2023年6月到期,2023年7月该项目因资金短缺而停建 C丙公司的一笔托付贷款于2023年9月到期,2023年7月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D丁公司的一笔拖欠多年的固定资产贷款,现已按规定以呆账准备金予以冲销 66以下哪些属于法律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A发行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转让其所持股票 B公司董事、经理、监事在任职期间转让本公司股票 C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买卖该种股票 D为上市公司出具法律看法书的律师在该文件公开后5日内买卖该公司股票 67甲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商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厦作为抵押,贷款8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手续后,银行发放了贷款。现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楼。有关本案中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的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履行债务时,银行有权将流光大厦单独拍卖,并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B甲公司在流光大厦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楼不是抵押财产 C甲公司不按期还款时,银行可以将流光大厦和溢彩楼一同拍卖,但只能由流光大厦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D溢彩楼是在建工程,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设置抵押,也不得拍卖转让 三、不定项选择 85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供应某通信誉户的电话详单。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下说法何者为正确? A用户电话详单属于宪法爱惜的公民通信隐私的范围 B县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县移动通信营业部供应任何移动通信誉户的电话详单 C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有义务爱惜通信誉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私 D县人民法院有权检查任何移动通信誉户的电话详单 87某县政府以“振兴本县经济为由,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外,批准征用农用地15公顷包括基本农田5公顷,供该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工业园区。对该批准行为的以下表述何者为正确? A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也无权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B县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基本农田,但有权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 C县政府可以先将该基本农田转为一般农用地,然后批准该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D县政府可以先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然后在该规划范围内批准该宗农用地除去基本农田以外的部分转为建设用地 88农夫甲将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浇灌,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担当赔偿责任。以下关于此案的说法何者为正确? A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其行为违法与否,不影响民事责任确实定 B农夫甲无须担当任何举证责任 C化肥厂如否认自己侵权,必需负举证责任 D化肥厂如能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可免于担当责任 一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社的欧洲合作伙伴状况、旅游路途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息带到乙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现甲社向人民法院起诉乙社和李某侵扰商业隐私。请回答以下第97、98题。 97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扰甲社的商业隐私,须?摴审查什么事实? A甲社所称的“商业隐私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的B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C甲社所称的“商业隐私是否向有关部门申报过“密级 D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驾驭甲社的上述业务信息 98如法院判定乙社和李某侵权成立,确定其赔偿责任可以接受以下何种方法? A依据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进行赔偿,乙社和李某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B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无法计算时,依据乙社所获利润进行赔偿,李某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C对李某依据其在甲社时的工资标准乘以侵权持续时间确定赔偿额,对乙社按其实际所得利润确定赔偿额 D按甲社请求的数额确定赔偿额 三、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商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运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阅历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担当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样。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运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运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2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担当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挚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状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担当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全部,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担当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商定担当一半。 问题: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见能否成立?为什么? 4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5甲公司应否担当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 6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担当责任? 第三篇:20232023年民诉调解真题 2023年卷三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说明,关于法院调解,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23年卷三 42题,单 选)A法院可以托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 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调解规定第三条其次款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托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选项B说法正确。调解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选项C说法错误。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选项D说法正确。调解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担当民事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2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看法,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挚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复原和谐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3年卷三 35题,单 选)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背了依法裁判原则 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背了辩论原则 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背了处分原则 D表达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解析:D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民事调解规定,下同第三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确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特地学问、特定社会阅历、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关心调解工作。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托付前款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该规定第四条其次款规定,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帮助人员或者邀请、托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据此可知,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关心,有利于缓解诉讼的惊慌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促成调解协议的形成。 3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3年卷三 39题,单 选)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 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解析:选项A.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民诉说明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其次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选项C正确。民事调解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选项D错误。民诉说明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依据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4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遵守法律律的规定。以下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2023年卷三 36题,单 选)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 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 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 解析:选项A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其次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觉察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据此可知,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法院有权主动启动再审程序。选项B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是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主要有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属于行政调解。选项C中的行为违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据此可知,法院调解要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而当事人自愿则指无论是法院的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被告下落不明的状况下,无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情愿调解,法院擅自为被告人指定代理人进行调解的行为,违背了当事人自愿原则。选项D中的行为未违背相关法律。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据此可知,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但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则不得调解。 5.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23年卷三 42题,单 选)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 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背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 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此题考查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检察监督方式和执行和解。民 事诉讼法第 98条第 1款规定:“以下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 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 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此题 A 项是对本条第(二)项的干脆考查, 可以不制作调解书。所以, A 选项是正确的。该法第 202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 不得申请再审。 所以, B 选项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 208条第 1款和第 2款之规定,人民检察院 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的监督方式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两种, 故 C 选项是错误的。该法第 230条第 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在执行中, 已经存在执行根据, 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记入笔录, 而不能再制作调 解书。所以, D 选项是错误的。因此, A 选项当选。6 解析:选项A正确。民事调解规定第九条规定,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选项B错误。民诉说明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调解书应当干脆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据此可知,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选项C错误。民事调解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或者案外人供应的担保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条件时生效。本案中,丙公司已在调解协议中同意承保,即已符合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成立的条件,故丙公司虽然拒签调解书,但照旧要担当担保责任。 选项D错误。民事调解规定第十一条其次款规定,案外人供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应当列明担保人,并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据此可知,丙公司拒签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7达善公司因合同纠纷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美国芙泽公司,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关于本案的处理,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23年卷三 85题,多 选)A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B法院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C当事人要求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D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解析:选项a.c正确。民诉说明第五百三十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据此可知,是应当制作调解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判决书。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诉说明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终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据此可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签收即“送达,故调解书自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选项d错误。民诉说明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前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据此可知,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故单纯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尚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8.丙公司因法院对甲公司诉乙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案的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损害其合法权益,向A市B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案件审理中,检察院提起抗诉,A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B县法院裁定将撤销诉讼并入再审程序。关于中级法院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的处理,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23年卷三38题,单 选)A.将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作出判决 B.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公司另行起诉 C.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复原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解析:本案中,对甲公司诉乙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案的一审判决,当事人未提起上诉,即原审为一审,但此案由中级法院进行再审,属于提审,因此再审时依法应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适用说明第302条规定,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依据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依据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2依据其次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据此,C项正确,其他项错误。 第四篇:10年民诉真题及其答案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35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36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违背了不告不理原则 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 C法院违背了辩论原则 D法院违背了处分原则 37关于回避,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申请担当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确定 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确定 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D如当事人申请法院翻译人员回避,可由合议庭确定 38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审判长看法与多数看法不同的,以其看法为准判决 B陪审员看法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看法判决 C合议庭看法存在分歧的,也可提交院长审查确定 D审判人员的不同看法均须写入笔录 39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C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40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确实定,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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