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集装箱运输流程(精选5篇).docx
2023年集装箱运输流程(精选5篇) 第一篇:集装箱运输流程 CY-CY 或CY-DOOR 条件下NVOCC 的对外出口运作流程及分析 图1 流程说明:1揽货;2询价;3询舱; 4船公司回复货代是否有舱位;5报价; 6客户接受报价,与货代签订货运托付书,货代公司代办托运手续及代为缮制集装箱托运单,一式十联即十联单。 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B/N 其次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 第三联:运费通知1与第四联的其中一联向出口单位收取运费,另一联货代自己留底。 第四联:运费通知2 第五联:装货单(S/O),也叫关单或下货纸,经船代盖章有效,海关完成验关手续后,在装货单上加盖海关放行章,船方收货装船,并在收货后留底。 第五联副本: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第六联:大副联场站收据副本,收货单,又叫大副收据。与收货单一起流转,装货完毕后大副据理货公司的清单在此单上签字确认,货主凭其换取正本提单。假如理货结果不清洁,大副也会做不清洁批注,正本提单也会做不清洁批注。 第七联:场站收据(DR),货运代理公司留底 第八、九联:配舱回单。货代订好舱,将船名、关单号填入后把配舱回单返给出口公司。 第十联: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上船后凭以收取港务费用。 这一环节中,货代应刚好将货运托付书内容输入公司信息系统,防止人为造成的误差,否则会为员工暗中“飞单创建机会。 所谓“飞单,是指货代公司的业务人员与客户洽谈好运费等事宜,暗中联系其他货代公司进行订舱等活动,之后,再向那些货代公司索取提成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后果是使原货代公司失去应有的客源。目前,多数货代公司的货运托付书需要业务人员人为将信息输入公司系统中,如业务员飞单,公司货源的失去也就无据可查。 一种解决的方式是加速公司的电子商务建设,客户的询价或对于业务员报价的接受都必需通过网络渠道进入公司内部系统有所纪录。这一措施的实行需确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此外,公司要建立良好的业务运作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绝不允许违规操作。7订舱。 这一环节的常见问题是爆舱。 一种状况是货代去订舱时,船公司已无舱位可订。货代应领先询问船公司是否有足够舱位,再向货主报价和签订货运托付书。但实际操作中,为争抢客源,有些货代公司是干脆先与货主签订托付书再进行询问舱位的步骤,简洁出现舱位订满的状况。 另外,在询问过船公司有否舱位后再签订托付书后,也可能在订舱环节出现爆舱现象。与之相应的措施是及早找寻其他的船公司订舱。因此,货代与多个船公司有业务上的往来是降低风险的一种方式。而从船公司的角度来说,在舱位紧缺的高峰季节,往往会优先考虑货运量大、业务关系较亲热的货代,为他们预留舱位,以削减船公司的亏舱率。这时,货代的规模与实力就会起到较大的作用。 另一种爆舱的状况是在订舱之后,由于船公司单方面的缘由,舱位已满,无法装运货物。造成这种状况多数是由于船公司为削减亏舱率,接受的订舱要比实际的舱位数来得多。一旦舱位装满,承运人就不再接受后到的集装箱装船。这种做法理论上应由船公司负违约责任,但船公司为推卸责任,常常在舱位快要装满之际,向还未到货的货代下发进港时间限定书,说明在某一时间之后将拒收货物。而货代的做箱支配支配往往又赶不上船公司的这一转变,从而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将集装箱货送进港区。由此产生的货物不能装船或延期装船,船公司就将责任推卸到货代身上,责其交货延迟。作为货代,虽然很冤,但在海运界船公司运能供小于求的市场中,为爱惜自身利益,较好的方法是尽早支配做箱、进港和报关事 宜,以免此类事务的发生。 但是,作为中小型货代企业,就算这些措施都做了,也还是会面临爆舱的尴尬。因为船公司的装箱上港并不完全是依据箱子进港的先后依次支配的。船公司往往在确保大型货代公司的大批量集装箱货能装船入舱后,才会考虑乘运中小型货代托付运输的货物。这种行为,虽然由船方担当违约责任,但货主为免事端,往往在找寻货运代理时多考虑规模较大、资信较好的大型货代企业以降低货物延期出运的风险,而货代收取的费用则成为次要的因素。这样,中小型货代企业的客源自然也就愈来愈少,船公司给他们预留的舱位也会削减,形成恶性循环,使一批中小型货代公司难以为继。 可见,在如今的货代竞争市场上,规模化已是大势所趋,中小型货代的生存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8订舱确认:有舱位,向货代进行提单确认,给货代公司以舱单号、船名、航次等信息并在十联单的装货单及配舱回单上盖章,收回船代留底联、运费通知和运费通知。很多时候船公司将图章授予自己信任的货代公司自行盖章,这时,船代留底联、运费通知和运费通知与十联单中的五七联一并交由场站代为转交船公司。 也有的做法是由船公司缮制十联单,然后将船代留底联、运费通知和运费通知留下后,其余退给货代公司。 9货代向仓库托付仓储作业,告知所要仓储的货物数量、体积及所需集装箱量等信息。 10仓库确认可入仓,赐予货代回执,确认接受订仓。 11货代给货主十联单中的货主留底联进行信息确认。同时,货代赐予货主进仓通知单。 12货代询问拖车公司可否担当运输任务。13拖车公司确认可担当运输任务。 14货代授予拖车公司运输托付书及配舱回单副本。 15拖车公司赐予书面或电子确认,作为承诺的证明。此环节,货代公司确定要拿到拖车公司对于运输任务的承诺书以作为拖车公司接受运输协议的凭证。实际操作中,货代业务员通常得到拖车公司的电话确认即可,无书面或电子确认文件。一旦拖车公司未刚好履行运输任务,货代对其违约造成的损失追偿很难得到法律上的爱惜。 16拖车公司根据货代所给配舱回单副本信息填写集装箱申请书,向船公司申取空箱。 17船公司审核通过后,在集装箱申请书上盖章退给拖车公司,并赐予拖车公司设备交接单出场联以告知其提箱点。 18拖车公司前往指定提箱点取空箱,提箱点负责部门在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出场联上盖章。 19拖车公司将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IR出场联传真给货代,告知其箱、封号。一般状况下,在做完箱后,拖车公司所给的实际装箱单CLP上会有箱、封号,货代也应在收到实际装箱单CLP后准备报关资料和报关。但是报关并不要求有实际装箱单CLP,只要有货主的装箱单Packing List、集装箱箱、封号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即可。因此,在状况紧急时,货代有时仅凭设备交接单上的箱、封号,便起先冲关,尽早从拖车公司处索要设备交接单会较为便利。当然,为降低通关风险,还是应当做完箱之后再行整理报关资料。而且,在船公 司所属的提箱点部门给错箱的状况下,设备交接单也是重要的参考核对根据。20拖车公司将空箱运至仓库做箱,再由仓库或拖车公司缮制实际装箱单CLP,一式多份。 21货主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货代,代为报关。22货主凭进仓通知单将货物送至仓库。 23仓库或拖车公司将实际装箱单CLP中的一份交给货代,告知整箱货物的货损货差状况。货代根据装箱的真实状况与货主给的报关资料进行比照,单单一样后,即可准备报关资料。如CLP 与货主交付的报关资料不符,则应与货主联系,要求其更改报关资料的内容,使与CLP 内容一样,同时通知船公司更改装货单和配舱回单的内容,才可进行下一步报关的工作。实际操作中,为赶船期,业务员有时仍保持原装箱单Packing List上的数据报关,这样必需向货主索取保函以降低货代自身风险。 24拖车公司将装好货物的集装箱送进港,并获得场站签发的设备交接单进场联。 25拖车公司将设备交接单传真给货代公司。 26货代在集装箱进港后,携报关资料前往海关报关。27货代将装货单、大副联、正本场站收据及港务费申请书一起交给港口堆场。28堆场在正本场站收据上签章并退还给货代,将装货单、港务费申请书自行留底。 29港区将集装箱装船。大副联由已装船的大副签章后由港方留底。30货代凭正本场站收据向船公司索要海运提单MB/L。实际操作中常由堆场转交船公司做配载用,由此其实货代失去了证明箱已入港的干脆证据,具体问题详见前文对十联单介绍时有关第七联的说明。31船公司审核场站收据无误后,向货代签发海运提单M B/L。32货代收到M B/L 后,向货主签发H B/L。 该节的要点是货代不行以早签发H B/L 给货主。若遇特殊状况,如漏装或船滞期等导致货物不能按时交付,货代要负很大的责任。预签提单也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因此,货主要求货代早签H B/L 时,确定要慎重。33货代通知海外代理货运信息,并交付M B/L 给海外代理,托付其代办货物进口事务。 其次篇:集装箱运输操作流程 集装箱运输操作流程 为便于部门业务人员关心客户进行价格核算,先就集装箱运输操作流程进行一下讲解。 以集装箱做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先进的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 一装箱方式: 1、整箱FCL:货主向承运人或租赁公司租用确定的集装箱。空箱运到工厂仓库后在海关人员监管下,货主把货装入箱内,加锁铅封后,交承运人并取得站场收据,最终凭收据换取提单或运单。 2、拼箱LCL承运人接受货主托运的数量缺乏整箱的小票货运后根据货类性质和目的地进行分类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货,集中到确定数量,拼装入箱。 二交接方式: 1、整箱交整箱接FCL/FCL,承运人以整箱为单位负责交接,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货方负责。 2、拼箱交拆箱接LCL/LCL,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承运人负责。 3、整箱交拆箱接FCL/LCL 4、拼箱交整箱接LCL/FCL 三交接地点: 注:“门指发收货人工厂或仓库。“场指港口的集装箱堆场。“站指港口的集装箱货运站。 1、门到门-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完全是集装箱运输,并无货物运输,相宜于整箱交整箱接。 2、门到场站-从门到场站为集装箱运输,从场站到门是货物运输,相宜于整箱交拆箱接。 3、场站到门-由门至场站为货物运输,由场站至门是集装箱运输,相宜于拼箱交整箱接。 4、场站到场站-除中间一段为集装箱运输外,两端的内陆运输均为货物运输,相宜于拼箱交拼箱接。 四出口程序: 1、订舱 2、装货单:船公司确认订舱后,签发装货单,分送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据以支配空箱及办理货运交接。 3、发送空箱:整箱货运所需的空箱,由船公司送交或发货人领取。拼箱货运所需的空箱,一般由货运站领取。 4、拼箱货装箱:发货人收到空箱后,自行装箱并按时运至集装箱堆站。集装箱堆场根据订舱单装箱单验收并签发场站货物收据,然后在站内装箱。 5、整箱货装箱:集装箱货运站根据订舱单核收托运货物并签发场站货物收据,经分类整理,然后在站内装箱。 6、集装箱货运交接:上述4和5签发的场站收据是发货人交货和船公司收货的凭证。 7、提单:发货人凭场站收据向船公司换取提单,然后向银行结汇。假如信誉证规定需要装船提单,则应在集装箱装船后,才能换取装船提单。 8、装船:集装箱堆场根据船舶积载支配,进行装船。 五进口程序: 1、货运单证:凭出口港寄来的有关货运单证着手支配工作。 2、分发单证:将单证分别送代理集装箱货运站和集装箱堆场。 3、到货通知:通知收货人有关船舶到港时间,便于准备接货,并于船舶到港以后,发出到货通知。 4、提单:收货人按到货通知持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换取提货单。 5、提货单:船公司核对正本提单无讹后,即签发提货单。 6、提货:收货人凭提货单连同进口答应证至集装箱堆场办理提箱或提货手续。 7、整箱交:集装箱堆场根据提货单交收货人集装箱并与货方代表办理设备交接单手续。 8、拼箱交:集装箱货运站凭提单交货。 费用: 一费用构成: 1、整箱/整箱:装港拖箱费+码头操作费+运费+卸港码头操作费+拖箱费。 2、整箱/拼箱:船公司供应的拖箱费+码头操作费+运费+拆箱费。 3、拼箱/拼箱:装箱费+运费+拆箱费。 4、拼箱/整箱:装箱费+运费+码头操作费+船公司供应的拖箱费。 二运费: 1、包箱费率: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运用的交通部中国远洋货运运价本有以下3种包箱费率。 FAK包箱费率:即对每一集装箱不分货类统一收取的费率。 FCS包箱费率: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货物等级也是120级,但级差较小。一般低价货费率高于传统运输费率,高价货则低于传统费率;同一等级货物,实重货运价高于体积货运价。 FCB包箱费率:既按不同货物等级或货类,又按计算标准制定的费率。同一级费率因计算标准不同,费率也不同。如810级,CY/CY交接方式,20英尺集装箱货物如按重量费为1500美元,如按尺码计费则为1450美元。 2、最低运费方式。 规定最低运费等级:如中远公司规定以级货为最低收费等级,低于7级货均按7级收费。 规定最低运费吨:如远东航运公司规定,20英尺箱最低运费吨实重货为17.5吨,尺码货为21.5立方米,W/M/为21.5运费吨。 规定最低箱载利用率。 3、最高运费方式。 规定最高计费吨,如在货物体积超过集装箱通常载货容积时,仍按标准体积收费。若按等级包箱费率计费,而箱内等级不同时,则可免较低货物等级的运费。 规定最高计费等级,不高于该货物等级的货物,均以规定的最高计费等级收费 第三篇:集装箱运输的出口货运流程 集装箱运输的出口货运程序主要包括: 1、订舱或托运 发货人的出口商应在正式办理托运手续之前,选定班期适当的船舶,填制订舱单或托运单向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或其他运输方式经营人申请订舱或托运。 2、承运 承运,可以说是对订舱或托运要求的书面确认。对于申请订舱并得到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对订舱要求做出承诺的货物,货住或货运代理人在交运集装箱货物前还须填制集装箱托运单向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办理托运,船公司的代理人审核托运单,对于经过订舱的货物,还须与订舱单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装货单上签章,以说明承运货物,然后将货物单退还给货主或货运代理人。货主或货运代理人即可持货运单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而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则在承运货物后,根据订舱单或托运单缮制订舱单分送集装箱装卸作业区或集装箱堆场,据以准备空箱的发放和重箱的交接。保管,以及装船工作。 3、发放空箱 通常,集装箱是由船公司无偿借给货主或集装箱货运站运用的。在整箱货的状况下,船公司或它的代理人在接受订舱、承运货物后,即签发集装箱发放通知单,连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一并交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据以到集装箱堆场或内陆站提取空箱。 4、货物装箱 货主或货运代理人托运的货物即可能是整箱货也可能是拼箱货。在整箱货的状况下,由货主自行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在海关工作人员监装下自行装箱,并缮制装箱单和港站收据。在拼箱货的状况下,由集装箱货运站将分属于不同货主但流向相同的零星货物装箱,拼装为整箱货物。 5、换取提单 发货人受到经集装箱货运站或集装箱的经营人签署的港站收据后,即可凭港站收据向船公司或其他运输方式的经营人付清运费,换取提单或其他多式联运单证,然后去银行结汇货款。 6、装船 集装箱进入集装箱装卸作业区的集装箱堆场后,装卸作业区根据待装货箱的流向和装船依次编制集装箱装船支配或积载支配,在船舶到港前将待装船的集装箱移至集装箱前方堆场,按依次堆码于指定的箱位,船舶到港后,即可顺次装船。 第四篇:集装箱运输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居处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样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1.2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样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置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其次条 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 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核定载重量 车牌号码 购置日期 : : : 吨 : : 发动机号 车 架 号 拖架类型 拖架牌号 : : : : 第三条 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 经营管理费用 4.1 乙方向甲方按 元/(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4.2乙方应于 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4.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第五条 车辆全部权 5.1 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全部权归乙方全部.5.2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5.3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第六条 车辆经营权 6.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担当营运本钱.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第七条 车辆营运管理 7.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平安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刚好通知乙方.7.2合同期间,乙方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担当.7.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平安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考核.7.5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核,平安教化与运营管理培训等内容.7.6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海关备案手续,港运通等,由甲方按规定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第八条 驾驶员管理 8.1 甲方应当与驾驶本合同商定车辆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驾驶员工资,甲方担当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8.2 乙方自行驾驶车辆的,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归属乙方的营运收入视为工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工资;甲方担当的保险费也由乙方支付.第九条 费用担当 9.1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乙方担当.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9.2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固定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修理及维护保养费,非甲方缘由产生的行政罚款等,由乙方担当.9.3甲方因乙方违法营运受行政主管部门惩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担当.9.4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5条商定为乙方供应的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担当.9.5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6条商定为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担当.第十条 车辆保险 10.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统一购置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车损险: 万元; (3)第三者责任险: 万元; (4)司机乘客责任险: 万元/人; (5)盗抢险: 万元; (6)承运人责任险: 万元; (7)其它:.10.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 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第十一条 人身保险 11.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驾驶员购置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11.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 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11.3 如乙方未能如约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应执行本合同第13.1(5)的商定.第十二条 责任分担 12.1非因甲方缘由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担当.12.2如因甲方缘由造本钱合同项下车辆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偿甲方债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担当,并免去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12.3如因甲方未刚好办理本合同7.6项下各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担当.12.4合同期间,若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担当.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根据具体状况刚好报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刚好支付.若乙方拒绝或无力担当有关赔偿责任而使甲方担当连带责任的,甲方在担当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互相协作,妥当处理.12.5因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证照遗失,车辆及营运证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缘由造成车辆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车辆停运期间如本合同仍未终止,乙方仍应缴纳经营管理费用.12.6如因甲方缘由损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担当赔偿责任.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无权修改合同.如遇政策转变或有关未尽事宜需要修改补充时,甲乙双方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同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4.1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 个月或累计 个月未能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逾期 日不缴纳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各项费用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的; (4)乙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峻违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5)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未履行本合同第九,十条商定义务的.14.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超出部分不计息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费用: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拖延履行违约金; (2)甲方代付费用.14.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请求超出部分的经营管理费用及损害赔偿.14.4合同期间,乙方办理营运车辆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需事先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的,应当供应必要关心,但在完成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之日前,本合同的商定始终有效,相关费用按实际营运天数结算.经营管理费用自双方商定车辆停运或报废时停止缴纳. 第五篇:集装箱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同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支配。即甲方应按乙方供应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照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答应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答应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担当。 4.甲方有责任限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担当。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缘由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刚好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 应刚好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看法,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担当。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6.在商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缺乏,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赐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需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变更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变更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马上依据甲方的要求支配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支配的派车支配,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商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托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担当.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刚好通知甲方意料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依据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刚好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看法,以不断改良服务,促进双方合作快乐。 三、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终一天的全部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全部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全部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商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刚好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商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背商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实行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实行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举荐合同范文·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托付合同·货运代理协议书·棉花运输合同·班轮运输合同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关心甲方供应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担当(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关心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确定免赔额,确定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需马上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起先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全部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以下缘由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有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干脆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干脆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行抗力等.三甲方不购置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按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