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企业纳税评估案例.doc
融资性担保企业纳税评估案例一、基本情况福建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7日,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5000万元,有两个法人股东和四个自然人股东。2010年获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该公司企业所得税归国税管理,实行查账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2010年申报营业收入1065488.20元,自结利润-414033.96元。二、评估分析(一)数据采集1、征管信息系统:注册资金15000万元,2010年11月股东有变更;申报营业税-服务业收入1065488.20元。2、征管档案的年度财务报表:利润总额-414033.96元;应收款项期初数74321254.96元,期末数435626.84元;存出保证金15542500元。3、第三方信息: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保证金缴存比例为担保额的10%-25%;泉州市人民政府规定基准担保费率标准为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可上下浮动30-50%;人民银行征信系统2010年担保明细记录。4、日常管征掌握:该行业一般收费标准和时间;经营特点;常规管征状况。(二)评估模型1、评估期担保费收入占存出保证金比例系数=担保费收入/存出保证金*100%疑点判断:比例系数小于平均标准值,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收费标准畸低的问题。2、应收款项占实收资本、营业收入占实收资本比例系数综合分析法公式一:评估期期末应收款项占实收资本比例系数=期末应收款项/实收资本*100%公式二:评估期营业收入占实收资本比例系数=营业收入/实收资本*100%疑点判断:“公式一”大于“公式二”,可能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收入未及时入帐的问题。3、本期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系数分析法:评估期应收款项借方发生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系数=本期应收款项借方发生额/营业收入*100%疑点判断:比例系数大于1或小于-1,可能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收入未及时入帐的问题。(三)案头分析该公司所属行业需经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属于实行准入制度的特殊行业,注册资本必须实际到位并不得抽逃。而通过以上数据看出,该公司申报年收入仅占注册资本的0.71%,且亏损,资金收益率异常,初步判断该公司申报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问题,运用评估模型进一步分析如下:1、评估期担保费收入占存出保证金比例系数=担保费收入/存出保证金*100%=1065488.20/15542500=6.86%采集的信息数据显示,对同一担保公司,有的银行保证金比例为10%,有的为20%,有的为25%。而担保公司根据客户的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基准担保费率测算的担保费收入占存出保证金比例系数平均标准值如下表:起止时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最低担保费标准标准值参考范围平均标准值利率天数2008年12月23日起至2010年10月19日5.31%1.3275%5.31%-13.275%9.2925%2922010年10月20日起至2010年12月26日5.56%1.39%5.56%-13.90%9.73%682010年12月27日起至2011年2月8日5.81%1.4525%5.81%-14.525%10.1675%52010年利率按执行天数权重计算5.364%1.341%5.364%-13.41%9.387%365综上所述,该公司评估期担保费收入占存出保证金比例系数6.86%,低于按最低基准担保费率测算的担保费收入占存出保证金比例系数平均标准值9.39%,可能存在少计收入或收费标准畸低的问题。2、应收款项占实收资本、营业收入占实收资本比例系数综合分析法(1)评估期期末应收款项占实收资本比例系数=期末应收款项/实收资本*100%=435626.84/150000000*100%=0.29%(2)评估期营业收入占实收资本比例系数=营业收入/实收资本*100%=1065488.20/150000000*100%=0.71%应收款项占实收资本的比例0.29%,小于营业收入占实收资本比例0.71%,无异常,但考虑评估期期初应收款项占实收资本比例系数=74321254.96/150000000*100%=49.55%,应收款项占实收资本比例的期末期初变动率-16986.21%。2009年营业收入680055.30元占实收资本比例为0.45%,营业收入占实收资本比例变动率36.62%,两者差距较大,因此,应结合下面指标进一步分析。3、应收款项借方发生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系数=-73885628.12/1065488.1*100%=-6934.44%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应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应在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日常管征掌握情况,担保公司一般在担保合同鉴定时一次性收取担保费。因此,正常状态下,不应出现大量应收款项。而该公司应收款项借方发生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系数为-6934.44%,表明,本期收回应收款项为营业收入的69.34倍,结合应收款项占实收资本比例的期末期初变动率与营业收入占实收资本比例变动率差距较大的疑点判断,可能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收入未及时入帐的问题。4、股权变动事项,无申报印花税等相关税种,可能存在少申报问题。三、税务约谈及实地核查 通过案头分析,该公司申报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存在较多疑点,经批准后评估人员对该公司财务人员进行税务约谈,对约谈后不能解除疑点的问题实施实地核查。(一)税务约谈1、财务人员举证说明情况:(1)评估期担保费收入占存出保证金比例系数异常主要原因是银行保证金比例20%,少数25%,收费标准多数1.8%-2%,少数政府指定项目0.5%,所以,比例系数会偏低,该公司收入已全部申报。(2)应收款项占实收资本比例的期末期初变动率与营业收入占实收资本比例变动率差距较大,应收款项借方发生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系数异常主要原因是原计划对外投资,后因相关政策约束,把投资款收回,无其他异常。(3)亏损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少,又要提取相关准备金,无异常。(4)股东变动主要原因是监管部门要求法人股东要占30%,公司原价转让股权,无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印花税未缴是因为不懂政策,愿意补缴。2、评估人员分析:(1)该公司保证金比例大多为20%,少数25%,收费标准大多1.8%-2%。据此测算评估期担保费收入占存出保证金比例系数最低也应为7.2%,不能排除疑点,应实地核查。(2)该公司期初大量应收款项,本期收回,财务人员解释是收回投资款,但无体现任何收益,有悖商业常规,应实地核查。(3)该公司亏损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少,留待收入核查后做结论。(4)该公司股权变动是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情况属实。原价转让股权,无股权转让所得,应按照泉州市地方税务局股权转让所得税征管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处理。未缴印花税落实清楚,企业应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二)实地核查1、核查总收入:该公司利润表体现2010年总收入=担保费收入=1065488.10元。公司在账务处理上,担保费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体现的收入情况与其相应所属期申报情况对应一致,亦与公司提供的“担保明细-2010年申报”所载收入情况相符。进一步核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2010年担保明细记录后,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原因是部分担保业务已到期,但收入未确认和体现。评估人员向该公司财务人员指出问题所在,公司财务人员承认确有其事。通过重新计算并经该公司确认,2010年担保费收入2770900万元未及时确认入帐和申报。2、核查应收款项:该公司设置“应收分担保账款”、“应收担保费”、“应收代偿款”、“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核算相关经济活动,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存在较多与取得担保费收入不相关的往来款进出,评估人员再次要求该公司财务人员举证说明。该公司财务人员终于承认其他应收款的往来款进出,实质是部分企业临时占用该公司资金,2010年已实现资金占用费3361327.51元未及时确认收入和申报。四、评估处理评估人员根据税务约谈和实地核查的结果形成纳税评估工作报告,经该单位评议后,对该公司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责成该公司调整相关账目,补正申报,补缴相关税费和滞纳金,税费及滞纳金合计443035.21元,其中:税395101.22元、费20910.89元、滞纳金27023.10元。五、案例点评本案例通过征管信息系统、征管档案资料、第三方信息、日常管征等信息数据的采集,运用纳税评估模型,进行税源管理风险分析,识别出风险点,采取税务约谈和实地核查应对措施,有效化解风险,取得较好的实效。充分体现税收分析对税收征管的作用和信息化管税的质量效率、信息数据增值效应以及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重要性。同时也映射日常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为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缺失,管理风险点应对措施不足,日常评估不到位等。管理(评估)建议:根据各地管征实际情况,结合案例提出意见建议。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