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员工持股计划案例总结.doc
三安光电员工持股计划案例总结一、方案摘要:2014年8月12日,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30,808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鑫众1号集合计划中的次级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存续期为36个月,封闭期间不得买卖、退出。三安在股价低位推出较大杠杆的员工持股计划,体现了公司及员工的长期信心。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为30,808份份额,每份份额为10,000元。首期缴纳资金比例不低于30%且须为10,000元的整数倍,缴纳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三日内。其后缴纳金额和时间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全部缴纳期限为四个月。 鑫众1号集合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鑫众1号集合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鑫众1号集合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以鑫众1号集合计划的规模上限9.3亿份和公司2014年8月5日的收盘价14.16元测算,鑫众1号集合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6,56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74%。持有人出资情况表序号 持有人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1人)6,430 20.87% 2 公司其他员工(968人)24,378 79.13% - 合计 30,808 100.00% 二、鑫众1号集合计划简介: 鑫众1号集合计划份额上限为9.3亿份,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鑫众1号集合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三安光电股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为鑫众1号集合计划中优先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 鑫众1号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优先份额按照7.4%的年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市场指数跌幅。鑫众1号集合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鑫众1号集合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1、 参与费率:0 2、 退出费率:0 3、 管理费率:本集合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5% 4、 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的年托管费为0.1% 5、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三、什么是分级份额:优先级适合偏向固定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而且往往存在约定收益率;而次级则定位于那些期望通过融资增加其投资资本额,进而获得超额收益,有较高风险收益偏好的投资者。而在券商分级产品中,因为次级的极高风险,其投资者一般为证券公司自身或机构投资者,以承担优先级的赔付责任。四、 总结: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公司,市场,三方面的利益,在公司市场价格低估值时采取。对未来有良好预期。短期带来增量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