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部分真题相关法条及答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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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部分真题相关法条及答案.pdf
2 2009009 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部分真题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部分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不得分。1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考点】【考点】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参考答案】【参考答案】C C 2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 20 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 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合伙人 B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合伙人 C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 D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 【考点】【考点】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民通意见第 46 条:“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民通意见第 53 条:“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参考答案】【参考答案】C C 3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考点】【考点】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分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分立)【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90 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 A 4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考点】【考点】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49 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法第 50 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参考答案】【参考答案】D D 5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而中断,下列哪一情形不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A对方当事人在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文书上签字、盖章的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该信件或数据电文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下落不明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县(市)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考点】【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 140 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 10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参考答案】【参考答案】D D 6甲将 300 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 300 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考点】【考点】物权的变动,赠与合同的效力物权的变动,赠与合同的效力【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185 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法第 190 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物权法第 23 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参考答案】【参考答案】D D 7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考点】【考点】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相关法条相关法条】物权法第 223 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参考答案】【参考答案】D D 8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 2008 年 5 月 5 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6 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 年 6 月 2 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考点】【考点】物权变动的原因,预告登记,合同的效力物权变动的原因,预告登记,合同的效力 【相关法条相关法条】物权法 第 15 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物权法第 20 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参考答案】【参考答案】C C 9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考点】【考点】债的分类债的分类【参考答案】【参考答案】B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 1,000 套,3 月 10 日交货,乙公司 3 月 15 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 月 10 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 900 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 900 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考点】【考点】顺序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顺序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67 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合同法第 72 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 第 108 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参考答案】C C 11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 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考点】【考点】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186 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合同法第 195 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合同法第 268 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同法第 376 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合同法第 410 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参考答案】【参考答案】C C 12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考点】【考点】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 93 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参考答案】【参考答案】C C 13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 300 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返还牛,但有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 B甲应返还牛,但无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 C甲不应返还牛,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 D甲不应返还牛,无权要求乙支付 300 元 【考点】【考点】无因管理,物权的保护方法无因管理,物权的保护方法【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 93 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物权法第 34 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参考答案】【参考答案】B B 19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考点】【考点】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婚姻法第 10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解释(一)第 9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参考答案】【参考答案】B B 20甲、乙结婚的第 10 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 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考点】【考点】夫妻财产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关系(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婚姻法第 17 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 18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 第 19 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参考答案】【参考答案】B B 22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 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 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考点】【考点】雇主责任雇主责任【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9 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 A 23某小学组织春游,队伍行进中某班班主任张某和其他教师闲谈,未跟进照顾本班学生。该班学生李某私自离队购买食物,与小贩刘某发生争执被打伤。对李某的人身损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B某小学应承担赔偿责任 C某小学应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刘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考点】【考点】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侵权行为与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侵权行为与责任【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7 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参考答案】D D 24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 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 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 【考点】【考点】具体人格权具体人格权【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 99 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民法通则第 100 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民法通则第 102 条:“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参考答案】【参考答案】C 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选或不选均不得分。51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 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 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 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考点】【考点】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 24 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民通意见第 25 条:“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民通意见第 37 条:“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民通意见第 40 条:“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DAD 52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 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考点】【考点】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概念【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 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 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 条:“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 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BCABC 53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考点】【考点】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相关法条相关法条】物权法第 106 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物权法第 107 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 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BCDABCD 54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在甲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丙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对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丁有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C如甲承担了侵权责任,则乙、丙应按各自份额分担损失 D本案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考点】【考点】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 126 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BCDABCD 55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 100 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考点】【考点】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设立【相关法条相关法条】物权法第 191 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参考答案】【参考答案】BDBD 56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考点】【考点】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54 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法第 55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CDACD 57孙女士于 2004 年 5 月 1 日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2005 年 4 月,孙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B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C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孙女士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考点】【考点】民事责任的竞合民事责任的竞合【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42 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民法通则第 122 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BAB 58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 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 【考点】【考点】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商品房买卖解释第 8 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解释第 9 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BCABC 59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 20 万元,约定分 10 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 12 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 12 万元价款 【考点】【考点】分期付款买卖分期付款买卖【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167 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BCABC 60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 D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考点】【考点】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224 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BCABC 61甲将 10 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两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 5%。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 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 C 如乙商行以每公斤 2.5 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 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考点】【考点】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行纪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纪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414 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 415 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 418 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合同法第 421 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BDABD 62 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 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 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考点】【考点】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合同法第 329 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参考答案】【参考答案】CDCD 662003 年 5 月王某(男)与赵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2005年 10 月王某用自己的收入购置一套房屋。2005 年 11 月赵某下岗,负责照料女儿及王某的生活。2008 年 8 月王某提出离婚,赵某得知王某与张某已同居多年。法院应支持赵某的下列哪些主张?A赵某因抚育女儿、照顾王某生活付出较多义务,王某应予以补偿 B离婚后赵某没有住房,应根据公平原则判决王某购买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王某与张某同居导致离婚,应对赵某进行赔偿 D张某与王某同居破坏其家庭,应向赵某赔礼道歉 【考点】【考点】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离婚的法律后果(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相关法条相关法条】婚姻法第 40 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婚姻法第 42 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解释(一)第 27 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CAC 67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六万元的房屋和四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四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两万元。现债权人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 12 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何某已死,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四个子女平均分担,每人偿还三万元 C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由四人平均分担 D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两万元四人可以不予清偿 【考点】【考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相关法条相关法条】继承法第 33 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参考答案】【参考答案】ABCABC 68钱某与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与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和吴某先后去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胡某、甲、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B甲和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C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D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考点】【考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关法条相关法条】继承法第 10 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参考答案】【参考答案】CDCD 69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B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D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考点】【考点】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与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与责任【相关法条相关法条】民法通则第 121 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