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合同(给伙伴).doc
重庆寿丰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视频监控系统合同(合同书编号: )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订:甲方:_ 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_ 联系电话:_ _传真:_ QQ: 乙方:_ 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_ 联系电话:_ _传真:_ QQ: 一、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位于 的教学大楼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工程达成如下补充合同条款: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RMB) 。本合同价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其费用项目包括: 序号费用项目(详见附件)金额(元)1监控系统一套 2安装、调试、耗材费3税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上述合同价格为确定不变的。任何合同价格之变更须经甲方、乙方签订修正合同方为有效。二、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合同全额的_ _%,(即RMB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在系统设备到达甲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一周内,甲方将本合同总价格的余款 %(即RMB_ _元)汇至乙方公司指定的账号。三、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将监控系统的工程委托给乙方,乙方同意承接监控系统的工程。该工程主要是53个监控点及相关配套项目的建设。3.2合同设备的技术指标及乙方对设备的技术保证均在本合同中进行规定。四、双方职责 乙方职责4.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建设的正确具体设计方案。4.2乙方负责购买合同中甲方所需要的设备,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保证基于合同附件的原始数据的设备构造是正确无误的。4.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技术图纸完整、清楚、正确、与合同相关附件相符。4.4乙方所提供设备的保证期:不同设备的保修期按相应设备的出厂标准执行。4.5在质量保证期内,甲方根据技术资料进行合理操作时,如果设备未能达到规定之技术参数是由于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有误,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应给予响应。4.6质量保证期满后,最终用户如需维修/升级的设备或备件,乙方将给予优惠。4.7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4.8 如系统出现故障时,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并解决,解决不了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护。 甲方职责4.9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的工程实施。4.10甲方有责任在乙方设备全部到货后二个工作日内进行设备点验并签字确认。4.11甲方负责安排设备安装场地及进入场地的通道。4.12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安装调试所需的机房环境和可靠的供电系统,如需对机房结构做出修改或提供电脑专用供电设备线路等,费用由甲方负责。4.14甲方应指定专人全权负责本工程的执行。五、技术要求5.1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必须符合甲方的实际情况。5.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需符合本合同书附件规定的技术标准。 5.3乙方对所有合同设备需在最终用户安装工地进行开箱检验。5.4如在开箱检验时发现有任何缺损或与相关的设备清单及技术资料不符,双方应对此作详细记录并签字,甲方有权凭此向乙方提出进行调换或补发。六、 工程施工和验收6.1本项目的工程施工须按照合同签订后所进行的工程会议中所确定的日程进行,甲乙双方共同对整个工程进度负责。6.2在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代表,全权负责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所有有关甲乙双方的对口问题,在双方全权代表正式通过并签字同意后,方才有效。甲乙双方皆不对未经签字的事宜负责。双方在更换全权代表时,须以正式书面形式并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通知双方,工程详细安排应通过友好协商后决定。如出现任何问题及争端,双方应就每日工作及出现之问题加以记录。并保留书面记录及签字。6.3如因原厂商之原因致使设备技术指标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做出相应的调换。在此期间,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6.4如因甲方场地、电压、湿度等原因致使设备技术指标未能达到验收标准,由乙方提出解决方案,甲方负责解决问题,费用由甲方负担。6.5如因乙方原因致使设备技术指标未能达到验收标准,由乙方负责解决问题,费用由乙方负担。七、 服务与承诺7.1根据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种类及其应用范围,以及甲方的需求,乙方竭诚向甲方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各产品的硬件售后服务参照厂家的标准规定。7.2乙方负责指导和实施向甲方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开通。7.3乙方计划全力和毫无保留地对甲方系统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以使他们掌握系统的使用和维护。7.4现场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服务:应用系统投入试运行后,如遇到重大的技术问题,乙方将在12小时内赶到用户现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7.5乙方将在本系统中投入技术精湛、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工程实施队伍,并保证全体人员具有合理的配备和技术构成。7.6在本系统中,乙方采用了目前先进、成熟的技术,并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的技术特征,保证了本系统具有较长的生命周期。八、培 训8.1为保证甲方能在运行中良好工作,乙方应为甲方培训1-2名质量合格的维护工作人员。维护工作人员经培训后能熟练掌握包括人机通信在内的硬件维护工作,并能及时排除一般的设备故障。8.2培训过程:乙方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免费培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一般操作维护技术,甲方委派人员与乙方技术人员一同参与安装,调试。九、不可抗力9.1合同签订任何一方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交通事故、地震等原因致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时,本合同执行时程将延长与上述事故持续时间相等之日数。 9.2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履行义务一方应于该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排除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他方,并用航空挂号证实。9.3如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超过180天,双方应就合同的进一步执行与否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十、 争议的解决10.1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之任何纠纷均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此纠纷未能得到解决,则需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双方约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十一、 违约责任11.1若因甲方原因不能使合同中设备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拖延设备货款的支付时间。11.2在合同执行中,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延期期间的所有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应付的款项。11.3在合同执行中,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延期期间的所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程实施进度。11.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以甲方所付的款项作为违约金。11.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如乙方有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要求乙方立即退还甲方所付的款项,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11.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如合同预付款不到位),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其它12.1本合同用中文制成,共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2.2本合同书附件包括: 视频监控系统清单。上述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所有关于本合同条款之修改、补充、变更经双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制成并签字盖公章后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并具有本合同同等之法律效力。12.4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之联系须用书面形式制成。甲方单位(签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帐号: 开户行: 乙方单位(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字): 帐号: 开户行: 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附件: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清单(参考)序号名称型号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100米红外摄像机260米红外摄像机340米红外摄象机420米红外摄象机5镜头6铝合金防护罩/支架716路数字硬盘录象机(全实时)817”纯平显示器9BNC接头10视频线缆11电源线缆12变压器13机柜14硬盘15PVC管16其他辅材(接头、线卡、五金配件等)AA器材合计BB工程费×10%CC(A+B)*8%监控系统合计(A+B+C)说明:(1)本报价有限期为一个月。(2)本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盖公章方才有效。 (3)以上报价已含税。-以下空白-7“地址:长寿区协信4F-1-2-3 电话:023-40236300 传真:023-4023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