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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程序论》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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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程序论》PPT课件.ppt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普通程序概述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通常的民事诉讼程序包括第一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通常的民事诉讼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第一审程序又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类。第一审程序又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类。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础性程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基础性程序,它在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序,它在整个民事诉讼程序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立法体例上看,第一审普通程序规定最为完整,其他诉讼从立法体例上看,第一审普通程序规定最为完整,其他诉讼程序没有特殊规定的,均需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普通程序程序没有特殊规定的,均需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普通程序实际上起着各种诉讼程序通则的作用,是整个民事审判程序实际上起着各种诉讼程序通则的作用,是整个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的基础。第二节第二节 起诉和受理起诉和受理一、起诉一、起诉(一)(一)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为自己所享有的或者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二)起诉的条件(二)起诉的条件 1 1原告是与本案有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 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被告。3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起诉的方式(三)起诉的方式 当事人的起诉应以书面起诉,即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为原当事人的起诉应以书面起诉,即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民诉法民诉法第第109109条规定: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新民诉:新民诉: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人姓名和住所。新民诉:新民诉: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一)受理的概念与程序(一)受理的概念与程序 民事诉讼中的受理,是指受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民事诉讼中的受理,是指受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对案件予以立案审理的审判行为。告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对案件予以立案审理的审判行为。二、受理二、受理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认真进行审查,以决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认真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立案。定是否立案。审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审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法院应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一方面,法院应审查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民诉法民诉法第第109109条条规定的起诉要件;规定的起诉要件;另一方面,法院应审查原告起诉的方式是否合法,如起诉状的另一方面,法院应审查原告起诉的方式是否合法,如起诉状的内容是否有欠缺,如有欠缺,应当责令原告限期补正。经审查,内容是否有欠缺,如有欠缺,应当责令原告限期补正。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 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 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新民诉:新民诉:第一百二十三条,修改为:第一百二十三条,修改为:“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受理的法律效力(二)受理的法律效力 1 1程序法上的效力程序法上的效力 在双方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在双方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受诉人民法院对讼争案件取得了审判权,并且负有依法对该受诉人民法院对讼争案件取得了审判权,并且负有依法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职责。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职责。双方当事人分别取得了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享有诉讼权双方当事人分别取得了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享有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并且不得再就同一纠纷向其他任何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并且不得再就同一纠纷向其他任何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2实体法上的效力实体法上的效力 (1 1)保存权利的效力)保存权利的效力 根据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40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提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重新计算。起诉讼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重新计算。(2 2)扩张权利的效力)扩张权利的效力 起诉会产生实体法规定的权利扩张的效力,即增加债务起诉会产生实体法规定的权利扩张的效力,即增加债务人的责任。例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无息借人的责任。例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无息借款合同,起诉会产生法定利息开始计算的效力。款合同,起诉会产生法定利息开始计算的效力。3.3.特殊情况的处理特殊情况的处理(1 1)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 2)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3 3)当事人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无效、失效)当事人双方订立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以及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仲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以及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裁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当事人一方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起诉。当事人一方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应诉答辩的,视为人民法院拥有对该案理后,对方当事人应诉答辩的,视为人民法院拥有对该案的管辖权。的管辖权。(4 4)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医疗单位就医疗事故赔疗事故鉴定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医疗单位就医疗事故赔偿经济损失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予受理。偿经济损失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予受理。(5 5)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6 6)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受理。新案受理。(7 7)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6 6个月内出现新情况、新个月内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的,以及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的,以及6 6个月后原告再次起诉的,个月后原告再次起诉的,或者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或者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8 8)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回其诉讼请求。(三)不予受理(三)不予受理 1.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仲裁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告知原告向仲裁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新民诉:新民诉:(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构申请仲裁”)。3.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一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决。4.4.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权的人民法院。5.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诉的,告知原告按申诉处理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除外。新民诉新民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如我国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如我国婚姻法婚姻法第第3434条规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7.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 6个月内又起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诉的,不予受理。第三节第三节 审理前的准备审理前的准备 一、审理前准备的概念一、审理前准备的概念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原告的起诉被受理后,至正式审理前的准备,是指原告的起诉被受理后,至正式的开庭审理之前,为使庭审顺利进行,审判人员与当的开庭审理之前,为使庭审顺利进行,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依法所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事人依法所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一)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一)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 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原告口头起诉的,也应当在发送被告;原告口头起诉的,也应当在5 5日内将记入口头起日内将记入口头起诉的笔录抄件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诉的笔录抄件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15日内提出答辩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 5日内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二、审理前准备的内容二、审理前准备的内容(二)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与合议庭组成人员(二)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与合议庭组成人员 按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按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 3日内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以日内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及时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便当事人及时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三)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三)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此阶段的诉讼材料,是指原被告双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起此阶段的诉讼材料,是指原被告双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诉状、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法院依职权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调查收集,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四)追加当事人(四)追加当事人 1.1.追加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追加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 2.2.追加方式追加方式 (1 1)法院依职权追加)法院依职权追加 (2 2)当事人申请追加)当事人申请追加 (五)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五)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新民诉: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新民诉: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由人民法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院指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六)组织交换证据(六)组织交换证据 证据交换并非所有案件审理前准备的必经程序,只适用于当事人证据交换并非所有案件审理前准备的必经程序,只适用于当事人提出证据交换申请的案件以及证据较多或复杂疑难的案件。证据交提出证据交换申请的案件以及证据较多或复杂疑难的案件。证据交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换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但应当在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前进行。法院指定,但应当在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前进行。(七)新民诉:(七)新民诉: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理:“(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督促程序;“(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确争议焦点。审前准备程序的模式转变审前准备程序的模式转变一、审前准备程序的功能一、审前准备程序的功能1、最大限度的获取证据资料。、最大限度的获取证据资料。德国、日本不存在类似美国发现程序那样最大限度获取证据机制。德国、日本不存在类似美国发现程序那样最大限度获取证据机制。2、确立争点、证据整理的正当化和促进和解、确立争点、证据整理的正当化和促进和解3、结束无争议的诉讼程序:不应诉判决、结束无争议的诉讼程序:不应诉判决美国:美国:第一种是被告对原告起诉从未到案或未对原告起诉状作答辩反应;第一种是被告对原告起诉从未到案或未对原告起诉状作答辩反应;第二种是被告虽然到案或却未提交正式答辩状,或提交正式答辩状第二种是被告虽然到案或却未提交正式答辩状,或提交正式答辩状但未出席开庭审理;但未出席开庭审理;第三种是被告没有遵守法院审前准备程序的某种命令。第三种是被告没有遵守法院审前准备程序的某种命令。二、审前准备程序模式二、审前准备程序模式(一)英美模式:以美国为例(一)英美模式:以美国为例美国审前准备程序由诉答程序(美国审前准备程序由诉答程序(pleading)、证据开示程序、证据开示程序(discovery)、审前会议、审前会议(pretrial conference)组成组成诉答程序(诉答程序(pleading):当事人交换诉状、答辩状:当事人交换诉状、答辩状证据开示程序证据开示程序(discovery发现程序):当事人在法庭外直接向对方发现程序):当事人在法庭外直接向对方当事人或第三者索取或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和证据。方法:录取当事人或第三者索取或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和证据。方法:录取证言、质问书、文史物证、要求自认、和身心状况检查。证言、质问书、文史物证、要求自认、和身心状况检查。审前会议审前会议(pretrial conference):法官召集当事人确定案件争点、固:法官召集当事人确定案件争点、固定证据。可以以命令形式发出,对双方有约束力。定证据。可以以命令形式发出,对双方有约束力。(二)德国、日本模式(二)德国、日本模式德国审前准备程序分为两种由法官选择适用:德国审前准备程序分为两种由法官选择适用:、早期第一次口头辩论准备方式、早期第一次口头辩论准备方式、书面准备方式、书面准备方式日本审前准备程序分为三种由法官选择适用:日本审前准备程序分为三种由法官选择适用:、准备性口头辩论:以公开开庭方式、准备性口头辩论:以公开开庭方式、辩论准备方式:会议性准备方式、辩论准备方式:会议性准备方式、书面准备方式:针对不方便到法院的当事人、书面准备方式:针对不方便到法院的当事人第四节第四节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一、开庭审理的概念和形式一、开庭审理的概念和形式(一)开庭审理的概念(一)开庭审理的概念 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民事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民事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二)开庭审理的形式(二)开庭审理的形式 1 1开庭审理必须采取法庭审理的形式,即开庭审理必须在法庭开庭审理必须采取法庭审理的形式,即开庭审理必须在法庭上进行。上进行。2 2开庭审理应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审理为例外。开庭审理应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审理为例外。3 3开庭审理应当采取言词审理、直接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应当采取言词审理、直接审理的方式。普通程序中的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普通程序中的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以及宣告判决等五个诉讼阶段。合议庭评议以及宣告判决等五个诉讼阶段。(一)开庭准备(一)开庭准备 1 1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开庭通知。(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开庭通知。(3 3日前)日前)2 2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二、开庭审理的程序二、开庭审理的程序 3 3开庭审理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开庭审理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宣布法庭纪律。4 4开庭审理时核对当事人,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开庭审理时核对当事人,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出回避申请。(二)法庭调查(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向当法庭调查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庭上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查核实各种证据的活动。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查核实各种证据的活动。1 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 2 2当事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当事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 (1 1)证人作证)证人作证 (2 2)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新民诉)新民诉)(3 3)宣读鉴定结论)宣读鉴定结论 (4 4)宣读勘验笔录)宣读勘验笔录(三)法庭辩论(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就案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一步向法庭阐明自己的观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一步向法庭阐明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论证和辩驳的活动。点,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论证和辩驳的活动。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4 4互相辩论。互相辩论。审审判判长长在在征征得得各各方方当当事事人人的的同同意意后后,可可依依法法进进行行调调解解,调调解解不不成成的的,应当及时进行判决。应当及时进行判决。当当事事人人进进行行法法庭庭辩辩论论时时,审审判判人人员员不不得得案案件件性性质质、是是非非责责任任发发表表意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四)合议庭评议(四)合议庭评议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进入合议庭评议阶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进入合议庭评议阶段。段。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秘密进行。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秘密进行。(五)宣告判决(五)宣告判决 人民法院经过合议作出的民事裁判,应当公开宣告。宣告判决分为人民法院经过合议作出的民事裁判,应当公开宣告。宣告判决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情况。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情况。当庭宣判,是指在开庭审理日期,于合议庭评议后立即宣判。当庭宣判,是指在开庭审理日期,于合议庭评议后立即宣判。定期宣判,是指在开庭审理之后,另定日期宣判。定期宣判,是指在开庭审理之后,另定日期宣判。三、庭审笔录三、庭审笔录 庭庭审审笔笔录录应应当当当当庭庭宣宣读读,也也可可以以告告知知当当事事人人和和其其他他诉诉讼讼参参与与人人当当庭庭或或者者在在5日日内内阅阅读读。当当事事人人和和其其他他诉诉讼讼参参与与人人认认为为对对自自己己的的陈陈述述记记录录有有遗遗漏漏或或者者差差错错的的,有有权权申申请请补补正正。如如果果不不予予补补正正,应应当当将将当当事事人人的的申申请请记记录录在在案案。庭庭审审笔笔录录应应当当由由当当事事人人和和其其他他诉诉讼讼参参与与人人签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全全部部记记录录?民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133条条(原原,新新147条条):第第一一百百四四十十七七条条书书记记员员应应当当将将法法庭庭审审理理的的全全部部活活动动记记入入笔笔录录,由由审审判判人人员员和和书书记记员员签名。签名。审结期限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结民事案件的时间限制,审结期限是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结民事案件的时间限制,也称审限。也称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 6个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必须由受诉人民法院院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必须由受诉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长批准,可以延长6 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须报请上一级人民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须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 3个月。个月。四、审结期限四、审结期限 审结期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审结期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计算在内。第五节第五节 撤诉与缺席判决撤诉与缺席判决一、撤诉一、撤诉(一)撤诉的概念(一)撤诉的概念 撤诉,是指当事人将已成立之诉撤回,不再要求人民法院撤诉,是指当事人将已成立之诉撤回,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二)撤诉的分类(二)撤诉的分类 1 1依当事人撤诉行为的积极和消极形态为标准,可分为申请撤诉与依当事人撤诉行为的积极和消极形态为标准,可分为申请撤诉与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2 2依提出撤诉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原告撤回本诉、被告撤回反诉、依提出撤诉的主体为标准,可分为原告撤回本诉、被告撤回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参加之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参加之诉。3 3依撤诉行为发生的不同审级为标准,可分为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依撤诉行为发生的不同审级为标准,可分为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三)申请撤诉的条件和方式(三)申请撤诉的条件和方式 1 1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明确的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明确的申请。2 2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 3撤诉申请最迟应在人民法院撤诉申请最迟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宣告判决前提出。4 4撤诉申请须撤诉申请须经人民法院审查经人民法院审查。(四)按撤诉处理的法定情形(四)按撤诉处理的法定情形 1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 2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3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按撤诉处理。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按撤诉处理。4 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按撤诉处理。人按撤诉处理。(五)撤诉的法律效力(五)撤诉的法律效力 1 1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结束本案诉讼程序 2 2撤诉后视同未起诉撤诉后视同未起诉 3 3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二、缺席判决二、缺席判决 缺缺席席判判决决,是是相相对对于于对对席席判判决决而而言言的的,是是指指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在在部部分分当当事事人人无无正正当当理理由由拒拒不不参参加加庭庭审审或或未未经经许许可可中中途途退退庭庭的的情情况况下下依依法法作出的判决。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法定情形法定情形:1 1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被告反诉的,对于该反诉,可以缺原告不出庭或者中途退庭,被告反诉的,对于该反诉,可以缺席判决;席判决;2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退庭的;注意:这里的被告属于非必须出庭的被告,如果是必须出庭注意:这里的被告属于非必须出庭的被告,如果是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可以拘传。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可以拘传。3 3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后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后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4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理由拒不到庭的;5 5无独立请求人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无独立请求人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已经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后,已经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后,或或者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者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三、延期审理三、延期审理根据根据民诉法民诉法第第1321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2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需要补充调查的。4 4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量的权限。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量的权限。第六节第六节 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一、诉讼中止一、诉讼中止(一)(一)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情形的出现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本案诉讼程而使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人民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序的制度。(二)诉讼中止适用的法定情形和方式(二)诉讼中止适用的法定情形和方式 根据根据民诉法民诉法第第150150条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诉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讼:1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务承受人的。4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这是一项弹性条款。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这是一项弹性条款。除上述情形外,受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中出现的具体情况,认为诉讼程序受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中出现的具体情况,认为诉讼程序不能继续进行,需要暂时停止的,可以裁定诉讼中止。不能继续进行,需要暂时停止的,可以裁定诉讼中止。(一)诉讼终结的概念(一)诉讼终结的概念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受诉人出现,致使本案诉讼程序无法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受诉人民法院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民法院裁定结束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二、诉讼终结二、诉讼终结(二)诉讼终结适用的法定情形和方式(二)诉讼终结适用的法定情形和方式 1 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 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 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4 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人死亡的。姜威是姜威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丁军处借了市丁军处借了50万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高远,约定价款为市的高远,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高远未付款。姜威与高远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万元人民币,但高远未付款。姜威与高远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市。后来,丁军要求姜威还后来,丁军要求姜威还 钱,姜威说因为高远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钱,姜威说因为高远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丁军欲直接起诉高远,要求其支付偿还。鉴于此,丁军欲直接起诉高远,要求其支付50万元。如果丁军万元。如果丁军在向高远提起诉讼前,已经向姜威提起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丁在向高远提起诉讼前,已经向姜威提起了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丁军对姜威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丁军与高远之间军对姜威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丁军与高远之间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1999年年10月,原告和某因右小腿被搅拌机绞伤,入住被告乙市医院的月,原告和某因右小腿被搅拌机绞伤,入住被告乙市医院的外科三区治疗。术后伤口感染,原告再入住医院做了第二次手术。术外科三区治疗。术后伤口感染,原告再入住医院做了第二次手术。术后,医院又进行了综合治疗,使伤口愈合。后因原告和某参加网球比后,医院又进行了综合治疗,使伤口愈合。后因原告和某参加网球比赛导致患处再次骨折,第三次入住该医院施行移骨手术,术后右腿短赛导致患处再次骨折,第三次入住该医院施行移骨手术,术后右腿短于左腿。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于左腿。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2000年年8月,经原告方和月,经原告方和某申请,某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某申请,某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的鉴定结论。原告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同意重新鉴定,原告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同意重新鉴定,此时法院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程序问题?应当如何处理程序问题?1.1.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符合哪些条件?2.2.审前准备包括哪些内容?审前准备包括哪些内容?3.3.开庭审理需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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