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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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doc
山西省山西省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高分通关题库高分通关题库 A4A4 可打印版可打印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枢纽工程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供水,兼顾发电的大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 1320k,总库容 5.99 亿 m3;水库枢纽建筑由主坝(最大坝高90.1m,坝顶长度 810m)、副坝、溢洪道、泄洪洞、排沙洞、输水洞、厂房、输变电设备等组成,总投资 46 亿元;分为大坝标(A 标段)、泄洪排沙输水洞(B 标段)、厂房标(C 标段),建设单位通过招标分别将三个标段发包给了三个施工单位,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个监理单位,负责 A、B、C 三个施工标段的监理工作,并与之签订了监理合同。【事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项目划分时,项目法人将 A、B、C 三个施工标段分别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完成后,由 A 标段施工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确认。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认为关键分部工程划分不合理,就指示施工单位调整了项目划分,并按调整后的项目划分进行质量评定。事件 2:C 标段在分部工程划分时,共划分了 4 个分部,其中 3 个分部工程投资2000 万元以上,1 个分部投资 400 万元。事件 3:监理人对 A 标段检测条件进行检查时,发现 A 标段复核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的人员,为计算机专业【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 1:将 B 标段划为一个单位工程不妥;由施工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不妥;监理单位指示施工单位调整关键分部工程的项目划分不妥。理由:泄洪洞、排沙洞、输水洞使用功能不同,不宜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应由项目法人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事件 2:C 标段划分 4 个分部不妥,分部之间的投资相差太大不妥。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 5 个。事件 3:复核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的人员,为计算机专业助理工程师不妥。理由:参与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复核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关试验工作。事件 4:监理人指示将水泥作为不合格品撤离现场不妥。理由: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问题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和试验范围的证明文件;法定计量部门对检测仪器、仪表和设备的计量检定证书、设备率定证明文件;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检测仪器的数量及种类。二、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 1 座、输水管道 21km、调压设施 1 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事件 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事件 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事件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事件 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问题】1事件 1 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2事件 2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 3 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不正确。与监理大纲相比,监理规划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监理规划需要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 2:有不妥之处。理由: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 3:不正确。理由: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有不妥之处。理由: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的,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三、【背景】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进驻现场后,依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及相关要求编制了监理规划。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混凝土及土方试样的平行检测、跟踪检测数量应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要求。监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乙监理工程师表示,监理实施细则为监理自身工作的依据,不需要抄送承包人。事件 2: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3)代表单元工程的混凝土试块 28 天龄期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事件 3: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平行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1%,重要部位最低强度等级混凝土至少取样 1 组;(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2%,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1 组。事件 4: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跟踪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7%;(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9%。【答案】1.事件 1 中甲、乙监理工程师谁的说法正确说明理由。答: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的说法正确。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监理实施细则对承包人的作用: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实施细则后,会十分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与监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强与监理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验程序与检查方法,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监理实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都有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3)促进承包人加强自检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2.指出事件 2 中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条件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第(3)条不妥。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的处理意见)。3.指出并改正事件 3 平行检测数量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 1 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3 组。4.指出并改正事件 4 跟踪检测数量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10%。四、某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大坝、泄洪闸、引水洞、发电站等,2019 年元月开工,2020 年 5 月申报文明建设工地,此时已完成全部建安工程量40%。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为加强质量管理,在工地现场成立了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建设管理的规定,简述工程现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各单位之间在建设管理上的相互关系。3、根据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的有关规定,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包括哪些?4、简述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5、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水利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答案】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不妥当。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规定,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其中,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2.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3.工程现场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是被监督和监督关系。设计和施工、监理之间属于工作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监理和质量监督之间属于被监督和监督关系。4.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包括:体制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到位、安全施工到位、环境和谐有序、文明风尚良好、创建措施有力。5.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6.水利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五、某渠道工程全长 11.9381km,其中明渠长 10.881km,渡槽长 1.1km。左岸排水建筑物 5 座,控制建筑物 2 座(节制闸、退水闸各 1 座)。渠道设计流量220m3/s、加大流量 280m3/s.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设计底宽为 15m,堤顶宽 5m,渠道内边坡系数为 1:2.0。渠道挖深 8m,填高 11m。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渠道开挖部分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开挖渠顶 1m 范围内堆放弃渣,且变形监测资料不全。事件 2:发包人要求在开工之前各参建单位共河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井采取相应的对策,施工过程中不再进行危险额并识和评价。在柱号 2+1002+500 处为膨胀土段,宜发生脱坡崩塌和滑坡,为重大危险源。该危险源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管控,发包人监督。事件 3:在对弃渣场堆渣高度为 6m 的开挖工作评价时,采用 LEC 法评价,其中 L=6,E=5,C=10。【问题】1.事件 1,试用综合判断法确定生产安全隐患类型,并阐述该安全隐患治理程序。2.指出事件 2 中的不要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 3,试判别该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应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其治理程序如下:(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2)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问题 2:不妥之处如下。施工过程不再进行危险源识别不妥。理由: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当有新规程规范发布(修订),或施工条件、环境、要素或危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管控,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问题 3:D=300,属于较大风险等级。六、某泵站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为 36 个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 90天,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交备选投标,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事件】有 8 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在开标及评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事件1: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如下。(1)投标人 A 的投标报价金额为 9600 万元,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2)投标人 B 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降价 5%。(3)投标人 C 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 80 天。(4)投标人 D 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无项目负责人盖章。(5)投标人 E 提交了内容不一致的两份投标文件,但未声明哪一份有效。(6)投标人 F 的自报工期为40 个月。(7)投标人 G 除提供的检验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其他均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8)投标人 H 的报价中单价与合计不一致,经校核单价小数点错位。事件 2:评标过程中,基于投标人 A 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 A 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A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作出了合理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 A 经评审的投标价为 9800 万元,排名第一而中标。招标人便以经评审的投标价 9800 万元作为中标价与中标人 A 订立书面合同。【答案】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明确,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问题 2:(1)投标人 A 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投标人 A 并未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所以该投标文件有效。(2)投标人 B 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投标人 B在开标后提交的补充说明,因超过了投标截止时间,所以该补充说明应该被拒绝而无效,但不影响投标人 B 原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投标人 C 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 D 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其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未盖章,不属于投标文件被否决情形。(5)投标人 E 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理由: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包括: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 F 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理由:投标人 F 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期长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上限。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属于重大偏差。七、某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过招标,建设单位选定 A 公司为中标单位。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A 公司将设备安装、配套工程和桩基工程的施工分别分包给B、C 和 D 三家专业公司,业主负责采购设备。该工程在施工招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述事件:事件 1:施工招标过程中共有 6 家公司竞标。其中 F 公司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送达;G 公司的投标文件未密封。事件 2:桩基工程施工完毕,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了检测验收。监理工程师对其中 5 号桩的混凝土质量有怀疑,建议建设单位采用钻孔取样方法进一步检验。D 公司不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A 公司给予配合,A 公司以桩基为 D 公司施工为由拒绝。事件 3:若桩钻孔取样检验合格,A 公司要求该监理公司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其窝工损失,并顺延所影响的工期。事件 4:建设单位采购的配套工程设备提前进场,A 公司派人参加开箱清点,并向监理机构提交因此增加的保管费支付申请。事件 5:C 公司在配套工程设备安装过程中发现附属工程设备材料库中部分配件丢失,要求建设单位重新采购供货。【问题】1事件 1 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 F、G 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2事件 2 中,A 公司的做法妥当否?为什么?3事件 3 中,A 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4事件 4 中,监理机构是否签认 A 公司的支付申请?为什么?5事件 5 中,C 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案】1.事件 1 中,评标委员会是否应该对 F、G 这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为什么?答案:(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事件 1 中,评标委员会不应该对 F 进行评审。理由:按招标投标法规定,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事件 1 中,评标委员会不应该对 G 进行评审。理由:对于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事件 2 中,A 公司的做法妥当否?为什么?答案:事件 2 中,A 公司的做法不妥。理由:因 A 公司与 D 公司是总包与分包关系,A 公司对 D 公司的施工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故 A 公司有责任配合监理工程师的检验要求。3.事件 3中,A 公司的要求合理吗?为什么?答案:事件 3 中,A 公司的要求不合理。八、某跨河渡槽槽身为矩形单槽混凝土结构型式,槽身段全长 102.79m,槽身断面尺寸为 1.3m1.0m(宽高)。渡槽由桩基、排架、承台、槽身段等组成。槽架基础为 C25 混凝土灌注桩,桩径 1.0m 桩长 20m 的混凝土灌注桩 2 根,排架及承台为 C30 钢筋混凝土,排架柱高 10.34m,柱断面尺寸为0.5m0.4m,渡槽身为 C50 钢筋混凝土。连接段基础换填 15%水泥土。槽身混凝土采用现浇法施工,下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支撑体系,计算校核后采用48mm 钢管,间排距为 1.0m0.8m,为确保其整体稳定性,内设剪刀撑加固支撑。槽身混凝土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人仓采用 25t 汽车吊吊 1m3 混凝土吊罐人仓。【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搭设满堂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员首先将钢管进行穿孔,然后用扣件扣上。搭设完成后,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 2: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事件 3:施工钢模板安装时,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事件 4:渡槽槽身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要求后才能开始拆除:跨度小于等于 2m,50%;跨度 2?8m,70%;跨度大于 8m,100%。事件 5: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由于先拆除了连墙杆,解开了缆风绳,导致脚手架倾翻,造成 3 人死亡,7 人重伤,造成 8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间为中午 12:30,事故发生后:时间 12:50,事故现场人员以电话形式向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事故情况;时间 15:20,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了事故发生情况;时间 16:10,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向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接到报告后未再上报。【问题】1.请指出事件 1?事件 3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根据事件 4 计算该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3.根据事件 5,判断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将钢管进行穿孔不妥;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不妥。理由:钢管上严禁打孔。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事件 2 中,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不妥;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妥;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不妥。理由: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事件 3 中,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不妥。理由: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问题 2:槽身宽度为 1.3m,小于 2m,因此拆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C50)的 50%即可拆除,即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为 25MPa。问题 3:属于较大安全事故。不妥之处: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属于迟报;市级安全监督机构还应报告至省级安全监督机构。原因: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九、某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工程在总承包招标时,有一台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重要设备,因在总承包招标时设备性能和参数尚未确定,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事件 1:工程实施后该设备具备了招标采购条件,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该设备采购招标的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 2:因设备比较复杂且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项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商议,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遂向 A、B、C、D、E 等五家有能力的供应商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事件 3:为了准确、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标明了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事件4:为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召开了投标预备会,但潜在投标人 A 未出席。投标人 B 提前送达了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拒收了 A 和 B 的投标文件。事件 5:招标单位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了包括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的 7 名专家。事件 6:由于招标前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招标人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同时要求投保人提交投标保证金。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事件 1 中,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采购的招标人不妥。理由: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但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 2 中,招标人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不妥。理由:该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货物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应当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事件 3 中,招标文件采用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来说明不妥。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事件 4 中,招标人不受理 A 和 B 的投标文件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所以投标预备会和开标会都不是必须参加的,也都不是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事件 5 中,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不妥。理由是:该项目为公益性中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事件 6 中,第一阶段就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一十、某中央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工程在总承包招标时,有一台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重要设备,因在总承包招标时设备性能和参数尚未确定,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事件】事件 1:工程实施后该设备具备了招标采购条件,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该设备采购招标的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 2:因设备比较复杂且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项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商议,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遂向 A、B、C、D、E 等五家有能力的供应商发出了投标邀请书。事件 3:为了准确、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招标文件标明了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事件 4:为解答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召开了投标预备会,但潜在投标人 A 未出席。投标人 B 提前送达了投标文件,但未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拒收了 A 和 B 的投标文件。事件 5:招标单位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了包括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的 7 名专家。事件 6:由于招标前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招标人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在第一阶段,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交技术建议,详细阐明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和其他特性。同时要求投保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问题】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事件 1 中,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采购的招标人不妥。理由: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但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事件 2 中,招标人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该设备的采购不妥。理由:该工程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该项目货物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应当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事件 3 中,招标文件采用参照某商标的技术规格来说明不妥。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事件 4 中,招标人不受理 A 和 B 的投标文件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所以投标预备会和开标会都不是必须参加的,也都不是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事件 5 中,从项目所在地级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不妥。理由是:该项目为公益性中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水利部或流域管理机构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事件 6 中,第一阶段就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对无法精确拟定其技术规格的货物,招标人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程序。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