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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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doc
江西省江西省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自我提分评估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渠道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事件 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事件 3:渠坡抗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事件 4: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问题】1.请简述事件 1 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2.请简述事件 2 中见证取样程序。3.事件 3 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5.事件 4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答案】问题 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问题 2: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2)监理人对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踪记录。问题 3:不正确。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问题 4:不正确。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问题 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二、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问题 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三、某引水工程总投资 42 亿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明渠 190km,控制性建筑物10 座(节制闸 3 座、退水闸 2 座、分水口 5 个)、排水工程 11 座(9 座排水渡槽、2 座排水倒虹吸),跨渠道建筑物 10 座(跨渠桥梁)。事件 1: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部分建设过程如下:2018 年 6 月 10 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2018 年 10 月组织施工准备,并组织进行了主体工程设计招标、监理招标和设备采购招标。2018 年 12 月主体工程开工。2019 年1 月 10 日初步设计经水利部批准。2019 年 2 月投资方组建了项目法人。2019年 5 月由于征地原因,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沟通后,取消了 2 座排水渡槽。事件 2:项目法人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招标时,招标方案如下:将设计直接委托给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A 设计单位;明渠段施工直接委托给承担膨胀土试验段的 B、C 两家施工单位;建筑物工程(10 座控制性建筑物、11 座排水工程、10 座跨渠桥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 D 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 E、F 两家监理单位,E 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 B 施工单位,F 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 C、D 两家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了 G 设备供应单位。1、事件 1 中,请指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2 中,请指出项目法人发包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 2 中,项目法人招标方案中的模式属于何种项目组织管理模式?作为F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你认为协调工作应包括哪些?【答案】1、(1)主体工程开工时间不妥。理由:主体工程开工时间应于初步设计批准之后进行。(2)项目法人组建时间不妥。理由:筹备组应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3)项目法人取消 2 座排水渡槽不妥。理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2、将设计直接委托给 A设计单位不妥;将明渠段直接委托给 B、C 两家施工单位不妥。理由:设计、施工单位的委托应根据招标相关规定,通过招标委托。3、属于平行承发包模式。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C、D 施工单位和发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C 施工单位和 D 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C、D 施工单位和 G 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B、C、D 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F 监理单位和E 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四、某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水闸工程项目,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事件】1.招标准备及资格预审工作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书已报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认可,但尚未正式批复。为争取早日开工,招标人授意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立即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 20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事件 2:资格预审公告明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是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事件 3:资格预审文件公开发售期间,有 A、B、C、D、E、S19 家施工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在接收了 19 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共有 15 家通过了资格审查。招标人为减少施工开标后评标的工作量,自行选取了 A、B、C、D、E、F、G 共 7 家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并自行确定这 7 家资格预审申请人进入后续的投标。事件 4: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了该 7 家潜在投标人名单。2.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事件 5:投标人 A 的投标函上没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招标人当场宣布投标人 A 的投标被否决。事件 6:投标人 B 的投标函上有两个大写投标报价,招标人要求其确认了其中一个报价。事件 7:投标人 C 的投标报价,大写为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整,小写为 180 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以 180 万元人民币作为其投标报价。事件 8:投标人 D 在投标截止期之前 2 分钟,又以书面通知了招标人并撤回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 D 的投标保证金。事件 9:开标后,招标人要求每个投标人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投标人 E 认为招标人组织的开标存在问题,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招标人当场否决其投标。【答案】问题 1:事件 1 中,初步设计批复之前进行施工招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应当履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的,招标前必须确认该项目已经批准。事件 2 中,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和资格预审申请的提交时间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事件 3 中,招标人自行确定 7 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事件 4 中,招标人在媒体上公布潜在投标人名单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巳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问题 2:事件 5 中,招标人当场否决投标人 A的投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在开标时无权自行否决投标。事件 6 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 B 确认报价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事件 7 中,招标人对投标人 C 的投标报价按小写金额确认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所以应按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为准。事件 8 中,投标人 D 在投标截止期前 2 分钟撤回投标,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 D 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事件 9 中,招标人当场宣布否决投标人 E 的投标不妥。理由: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不属于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认定的可以否决投标的情形。另外,否决投标是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招标人在开标时无权自行否决投标。五、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问题 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六、某渠道工程全长 11.9381km,其中明渠长 10.881km,渡槽长 1.1km。左岸排水建筑物 5 座,控制建筑物 2 座(节制闸、退水闸各 1 座)。渠道设计流量220m3/s、加大流量 280m3/s.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设计底宽为 15m,堤顶宽 5m,渠道内边坡系数为 1:2.0。渠道挖深 8m,填高 11m。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渠道开挖部分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开挖渠顶 1m 范围内堆放弃渣,且变形监测资料不全。事件 2:发包人要求在开工之前各参建单位共河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井采取相应的对策,施工过程中不再进行危险额并识和评价。在柱号2+1002+500 处为膨胀土段,宜发生果坡崩塌和滑坡,为重大危险源。该危险源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管控,发包人监督。事件 3:在对弃渣场堆渣高度为 6m的开挖工作评价时,采用 LEC 法评价,其中 L=6,E=5,C=10。【问题】1.事件 1,试用综合判断法确定生产安全隐患类型,并阐述该安全隐患治理程序。2.指出事件 2 中的不要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 3,试判别该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应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其治理程序如下:(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2)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问题 2:不妥之处如下。施工过程不再进行危险源识别不妥。理由: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当有新规程规范发布(修订),或施工条件、环境、要素或危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管控,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问题 3:D=300,属于较大风险等级。七、某市全部采用市级财政资金投资的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堤防等级为 2 级。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均须单独密封。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 A、B、C、D、E、F 六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事件 1:投标时发生如下情况。(1)投标人 A 提前一天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全部密封在同一个文件箱内。(2)投标人 B 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5min 送达。(3)投标人 C 的投标保证金为 5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4)投标人 D 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天寄达招标人,但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开标时未能及时抵达现场。(5)投标人 E 的投标文件提前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投标人 F 的投标文件准时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事件2:六家投标人的资质情况如下。(1)投标人 A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2)投标人 B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3)投标人 C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4)投标人 D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答案】问题 1:事件 1 中,投标人 A、投标人 B、投标人 C 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1)投标人 A 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开密封。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投标人 B 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5min 送达。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投标人 C 的投标文件应该否决。理由:投标人 C 虽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足额交纳 10 万元。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是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问题 2:事件 2 中,本案例的堤防等级为 2 级,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47 号),乙级可以承担堤防 2 级以下的各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因此:(1)投标人 A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2)投标人 B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3)投标人 C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4)投标人 D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5)投标人 E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6)投标人 F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八、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 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问题 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九、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2013 年 9 月 8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9 月 2022 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 月 10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止投标时间前,A、B、C、E 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企业于 10 月 18 日下午 5 时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 21 日下午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 7 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1 人,公证处 1 人,招标人 1 人,技术经济专家 4 人。评标时发现 E 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于 10 月 28 日提出评标报告。B、A 企业综合得分第一、二。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11 月10 日招标人向 A 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 12 月 12 日签订书面合同。【问题】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 企业和 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6合同签订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对省重点水利工程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2)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 号)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公开招标中,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本工程中,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未经批准,因此做法不妥。2.C 企业和 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答案:(1)C 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E 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重大偏差。本案 E 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虽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一十、某堤防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 5300m3,单价为 180 元/m3。合同工期为 6 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 20%的工程预付款;(2)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 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 0.9;(3)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 15 万元;(4)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 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 5 个月均匀扣除。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3.第 5 月份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