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综合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doc
-
资源ID:70527346
资源大小:21.50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河北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综合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doc
河北省河北省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综合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综合练习试卷练习试卷 A A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5 月 1 日,甲与乙签订购买手机的合同。合同中约定:手机总价 5000 元,首期款 3000 元余款应于 12 月 31 日前付清。在余款付清之前,乙仍拥有该手机所有权。另外,甲应当于收到手机的当天对其进行检验。6 月 1 日,甲发短信给好友丙,欲将其宠物狗毛毛出卖。短信中称:丙应于收到短信后一周内回复并支付价款 500 元,付款后即可取得毛毛的所有权。甲应于 12 月 31 日放假回家时将毛毛送至丙家中,送达前毛毛仍由甲负责照顾。7 月 1 日,丙回复短信同意,并将 500 元转至甲的银行卡账户。其后,甲回复短信已收到 500 元转账。8 月 1 日,毛毛产下 3 只小狗:小白、小黄、豆豆。甲的同学陈某误以为其品种为日本柴犬,看见后十分喜爱,愿以 1000 元购买毛毛、小白、小黄。甲同意,并将狗狗交给陈某,陈某支付 1000 元现金。陈某对甲和丙的买卖合同并不知情。8 月 2 日,陈某带毛毛、小白和小黄去宠物医院注射疫苗,得知狗狗并非日本柴犬,而是秋田犬。2017 年 9 月 1 日,陈某与李某签订 50 袋澳洲进口狗粮的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交付地点,但约定由李某代办托运,运费由陈某承担。次日,李某将 50 袋国产狗粮交给快捷货运公司运输。9 月 5 日,陈某将运输途中的 10 袋狗粮以原价转售关某。9 月 6 日,因货运公司员工保管不周,20 袋狗粮不慎丢失。9 月 8 日,30 袋狗粮运至陈某住处。陈某虽发现狗粮为国产但仍接收。同日,陈某通知关某其购买的 10 袋狗粮于运输途中灭失。11 月 5 日,宠物狗毛毛突患重病,濒临死亡。陈某打电话告知甲,因错将狗狗当成日本柴犬而购买,要求甲返还 1000 元价款并取回 3 只狗,甲拒绝。11月 15 日,甲将 1500 元转至乙的银行卡账户。12 月 1 日,甲发现手机无法充电,经检查系因使用劣质锂电池,导致其寿命仅有正常手机的 14。甲要求乙免费维修,乙拒绝,并以甲未按期付款为由要求取回手机。问题:?1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免费维修手机?为什么?2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谁享有 4 只小狗的所有权?为什么?【答案】二、材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当然,这是一个过程,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材料二: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摘自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问题:请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谈谈在社会生活中违法成本低、违法行为屡次发生,而守法成本高,正当权利容易受到侵犯,并且受到侵犯后难以得到有效救济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和解决措施。【答案】三、光明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公司)是一家由宏达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等 7 家企业联合投资组建的,从事软件开发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2010 年,为增加效益,光明公司董事会决定投资 200 万元,与李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联合经营恒生连锁超市,性质为合伙型联营。此项投资导致光明公司研发资金紧缺,因此光明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一个增加资本的方案: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 2,000 万元,采用按股东出资比例出资的方式增资,要求宏达公司再出资 500 万元。此方案在股东会讨论时,宏达公司以自己对工商银行的 700 万元贷款马上到期,无力增资为由,反对该方案。最后光明公司股东会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是 4 家企业赞同,占表决权总数的 60%;3 家企业反对,占表决权总数的 40%。决议通过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执行。后来,宏达公司实在拿不出钱来,股东会便决定吸纳飞讯股份有限公司为新的股东,代替宏达公司缴纳出资 500 万元。刘亮是光明公司由职工民主选举出的一名监事,他听说本公司经理王强同时是本市另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经理,丙而多次向王强提出纠正意见,但都未被王强采纳,于是刘亮向董事会报告了这一情况。而王强在公司董事会上辩称这是刘亮滥用职权,干涉其正常经营活动,建议董事会罢免刘亮的监事资格。2011 年,光明公司股东会召开,会上经理王强再次说刘亮滥用职权,股东们信以为真,作出罢免刘亮的监事职务并停发津贴的决议。问题:1.光明公司决定与李某的个人独资企业进行联合经营,设立合伙型联营企业的做法中那些地方不符合法律规定?2.本案中股东会的增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如果该公司的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否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议?3.宏达公司不按股东会决议缴纳其增资份额,光明公司的相关组织机构没有权利采取哪些行为?4.假设光明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有效,即使宏达公司不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宏达公司也不得采取下列哪些行为?5.光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的行为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6.光明公司监事会的其他成员知晓刘亮的监事资格被罢免后,对股东会的决议不服,要求召开股东会,光明公司董事长在王强的唆使下,拒绝召集股东会议,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谁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议?【答案】四、案情:犯罪嫌疑人宋某欲霸占王某的养猪场,便以购买养猪场为名和王某协商并签订了以 58 万元转让该养猪场的协议。之后,宋某伙同石某将王某灌醉并绑至一间铁皮屋,胁迫王某在协议书上捺下指印,并写下已收到宋某 58 万元现金的收条(事实一)。石某随后离开。宋某为灭口将王某杀害(事实二)。几天后,宋某持养猪厂转让协议和收条找到王某的儿子要求接管养猪场(事实三),王某儿子不同意,并以其父失踪为由报警。遂案发。请回答以下问题。1.事实一是否构成绑架罪,为什么?2.如果认为事实一构成抢劫罪,其主要理由是什么?如果认为事实一不构成抢劫罪,其主要理由是什么?(两问均需作答)3.事实二中,宋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为什么?是否需要与前罪并罚?4.石某是否需要为王某的死亡负责,为什么?5.事实三中,宋某是否构成诈骗罪?该罪是否要与前罪数罪并罚?为什么?【答案】五、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 8000 万元,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以物代偿”协议,约定将甲公司的办公楼过户给乙公司,以抵偿债务,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认为,办公楼市价值为 1.2 亿元,该以物抵债协议价格过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以物抵债协议。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还有大量财产可以偿还丙公司债务,丙公司主张撤销的理由并不成立。?其后,甲公司又向丁公司借款,这时公司财产已经全部抵押或出质。无奈,甲公司股东 A 在未经其妻同意(未与妻子商量)的情况下,向丁公司做了保证。?丁公司认为该保证尚无法保障甲公司履行义务,甲公司于是又将一张以自己为收款人的汇票出质,背书“出质”字样后,交付给丁公司。但出票人在汇票上背书“不得转让”。?为获得更多融资,甲公司又与戊公司签订生产车间租赁合同。在与戊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因某个车间尚有原材料、半成品没有清点,戊公司便使用了这些原材料和半成品。?甲公司的债权人罗马轮胎公司认为,虽然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但是因在与戊公司的租赁合同履行中,财产没有清点清楚,存在财产混同。遂在要求偿还债务的同时,主张甲公司与戊公司“人格混同”,要求戊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罗马轮胎公司的请求对甲公司财产保全。另外,在甲公司与己公司的一份轮胎买卖合同中,己公司已经支付货款,但甲公司一直没有交付轮胎。?己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己公司胜诉判决生效后,己公司又认为,甲公司交付的轮胎质量大不如前,于是又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的诉讼。?此外,为了资金周转,甲公司利用其控股地位,向其全资子公司多次无偿调取资金,各个子公司之间如果资金短缺,甲公司就在其所有全资子公司之间统一调度资金使用,且关联公司之间账目不清。甲公司某全资子公司的债权人庚公司、辛公司,因到期债权不能获得清偿,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及其所有全资子公司进行合并重整。(52 分)【问题】1、丙公司提起撤销以物抵债协议的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如何?2、以物抵债协议效力如何?为什么?3、债务人有大量财产可以清偿债务是否构成对于撤销权行使的障碍?为什么?4、甲公司股东 A 在未与其妻子商量的情况下,负担保证债务,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答案】六、甲县原有 A、B、C、D、E 五家农作物种子销售点,这五家销售点的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甲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种子销售市场实行种子集中定点销售的文件精神发出通告,确定只给 A 发放作为种子定点销售资格证明的标志牌。据此,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 B、C、D、E四家的营业执照吊销。B、C、D、E 四家种子销售点对此不服,找到甲县农业农村局,甲县农业农村局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须遵守执行。B、C、D、E 四家种子销售点遂提起行政诉讼,问题:(1)甲县农业农村局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为什么?(2)谁是此案的被告?为什么?(3)此案 B、C、D、E 四家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4)颁发农作物种子定点销售资格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否据此吊销 B、C、D、E 四家的营业执照?(5)如果 B、C、D、E 中只有 B、C 提起行政诉讼,那么 D、E 将处于什么地位?法院将如何处理?【答案】七、(2008 年)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 2006 年 12 月 17 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 2007 年 4 月 9 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 2007 年 11 月 27 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 市 B 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 2006 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 3.6 万元。B 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 B 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 年 5 月 12 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问题: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査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答案】八、一、(本题 20 分)材料一: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摘自习近平关于的说明)材料二: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 400 字。【答案】九、2014 年 8 月 16 日,A 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经 A 县住建委立项批准。规划方案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经县规划委员会审定通过。2016 年 4 月23 日,规划方案在建设现场周边进行了公示,并于 5 月 5 日公布了行政权力告知书。富达商住楼居民张某等 36 户,认为该建筑侵害了自己的相邻权,向县住建委提出听证申请。县住建委拒绝听证,2016 年 8 月 10 日,县住建委向 A县人民医院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6 户业主不服两个行政许可行为,向市住建委申请复议。市住建委于 2016 年 10 月19 日作出维持复议决定。36 户业主仍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1.本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2.本案原告如何起诉?法院如何处理 3.A 县人民医院是否有权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可以,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4.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5.本案的审理对象是什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6.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县住建委的行政许可行为违法,但是 A 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则本案应当如何判决?【答案】一十、甲银行诉乙、丙、丁、戊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