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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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doc
浙江省浙江省 20232023 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练习试卷利)练习试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承包人承包引水补水工程,分、两个施工区段,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 3000 万元。两个施工区段均在最早开工时间开工,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区段为 2017 年 3 月 1 日,区段为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进度计划上区段为关键线路上项目,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项目,其自由时差为 10d,总时差为 10d。区段工程造价为 2000 万元,2017 年 3 月 1 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区段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2017 年 10 月 10 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0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5 日。各区段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各自工程造价的 3%。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处罚规定为:区段工期每延误 1d,按该区段造价的 3进行赔偿;区段工期每延误 1d,按该区段造价的 2进行赔偿。在 2017 年 11 月,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需 20 万元。合同规定,保修期为 1 年,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问题】1分析该工程承包人是否存在违约责任?并确定违约处理方案。2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所扣质量保证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人退还多少?【答案】1承包人存在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2017 年 3 月 1 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日,是正常完工时间。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即延误了 40d,虽然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的项目,但其时差只有 10d,因此区段延误责任为 401030(d)。应对这 30d 的延误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10002%3060.00(万元)最高限额30005%150.00(万元)60 万元150 万元,故对承包人给予 60 万元工程误期赔偿处罚。2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20003%60.00(万元)。2017 年 11 月,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 20 万元,属需动用质量保证金的情况。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10003%30.00(万元)。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质量保证金退还如下:(1)2017 年 3 月 24 日之前(3 月 10 日后 14d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区段的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 30 万元)。(2)2017 年 10 月 29 日之前(10 月15 日后 14d 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 15 万元)。(3)2018 年 10 月 10 日保修期满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在 14d 内(2018 年 10 月 24 日之前),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 603030152025(万元)质量保证金余额,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d 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 14d 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二、某新建项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如下:1.按当地现行价格计算,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为 2500 万元。某已建类似项目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占设备购置费的比例分别为 45%、25%,由于时间、地点因素引起的上述两项费用变化的综合调整系数为 1.1,项目的独立费用按 600 万元估算。2.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为 10 年。3.项目建设投资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10 年,残值率 5%,直线法折旧。4.项目流动资金 600 万元,在运营期第 1 年内投入。5.项目运营期各年的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增值税金附加费分别为 2400 万元(含销项税 400 万元)、1300 万元(含进项税 170 万元)、27 万元。由于第一年未 100%达产,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增值税金附加费分别为 2000 万元(含销项税 340 万元)、1050 万元(含进项税 130 万元)、25 万元。6.项目的调整所得税税率 25%。7.项目计算时,不考虑预备费。(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列式计算项目的建设投资。、列式计算项目年固定资产折旧额。、列式计算运营期第 1 年的总成本费用、息税前利润、调整所得税。、若该项目初步的融资方案为:建设投资来源为资本金和贷款。贷款共计 2000 万元,年初和年中各投入 1000 万元,贷款年利率为 6%(按年计息),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运营期前 5 年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列式计算运营期前两年应偿还贷款的本息额以及折旧费。【答案】1.建筑、安装工程费=2500(45%+25%)1.1=1925(万元)项目的建设投资=2500+1925+600=5025(万元)2.固定资产投资=5025(万元)固定资产折旧额=5025(1-5%)/10=477.375(万元)3.第 1 年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折旧+摊销+利息=(1050-130)+477.375=1397.375(万元)或 1050+477.375=1527.375(万元)(其中进项税为 130 万)第 1 年息税前利润=营业收入(不含销项税)-经营成本(不含进项税)-增值税附加-折旧=(2000-340)-(1050-130)-25-477.375=237.625(万元)第 1 年调整所得税=237.62525%=59.406(万元)4.建设期利息=10006%+10001/26%=90(万元)运营期第 1 年年初借款余额=2000+90=2090(万元)等额还本=2090/5=418(万元)运营期第 1 年利息=20906%=125.400(万元)运营期第 1 年应还本付息=418+125.4=543.400(万元)运营期第 2 年利息=(2090-418)6%=100.320(万元)运营期第 2 年应还本付息=418+100.32=518.320(万元)三、某市政府投资一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 2: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 3 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保证金为 120 万元。事件 3: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 2 人、经济专家 3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1 人组成。事件 4: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 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 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说明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指出事件 1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指出事件 2、事件 3 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指出事件 4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答案】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与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8)其他的相关资料。2.事件 1 中:(1)“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2)“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因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事件 2 中:(1)“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 3 个工作日”不妥,因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至不得少于 5 日。四、中部某市为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位于汉江某二级支流上,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建筑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已知:(1)堤防工程 420464 万元,河道整治工程 105589 万元,导流工程 150 万元,施工交通工程 132 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 100 万元,交通工程中对外公路工程 86 万元、运行管理维护道路工程 120 万元,供电设施工程 89 万元,施工供电工程 54 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92 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3038 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185 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5831 万元,独立费用 76473 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 5,价差预备费不计。(2)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投资50000 万元时,取 1015;50000 万元投资100000 万元时,取 0810;投资100000 万元时,取 0508。2)引水工程:取 0406。3)河道工程:取 04。(3)室外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 1520计算,本工程取下限。(4)其他建筑工程投资按照主体建筑工程的 3计算。(5)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投资89096 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 14584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16702 万元。【答案】五、某项目以财务净现值为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的有关数据如下(单位:万元),指标不变动的净现值原值为 861.44,建设投资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 914.94、807.94;营业收入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 703.08、1019.80;经营成本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 875.40、847.47。、对该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答案】对于相同的变化幅度,如果使得净现值的变化量的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越敏感。以变动+1%为例:建设投资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07.94-861.44)/861.44/10=-0.62%;营业收入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1019.80-861.44)/861.44/10=1.83%;经营成本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47.47-861.44)/861.44/10=-0.16%。建设投资额每增加 1%,净现值下降 0.62%;营业收入每增加 1%,净现值上升 1.83%;经营成本每增加 1%,净现值下降0.16%;所以敏感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营业收入、建设投资和经营成本,最敏感因素是营业收入。六、某市政府投资一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为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事件 2: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 3 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保证金为 120 万元。事件 3: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 2 人、经济专家 3 人、招标人代表 1 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1 人组成。事件 4: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 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 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说明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主要依据。、指出事件 1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指出事件 2、事件 3 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指出事件 4 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答案】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与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8)其他的相关资料。2.事件 1 中:(1)“改为邀请招标方式”不妥,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如果项目技术复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邀请招标。(2)“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不妥,因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事件 2 中:(1)“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 3 个工作日”不妥,因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至不得少于 5 日。七、某水库大坝施工用风,共设置左坝区和右坝区两个压气系统,总容量为187m3/min,配置 40m3/min 的固定式空压机 1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991.94 元/台班,20m3/min 的固定式空压机 6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601.06 元/台班;9m3/min 的移动式空压机 3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304.41 元/台班,冷却用水泵7kW 的 2 台,台班预算价格为 59.20 元/台班。其他资料:空气压缩机能量利用系数 0.85,风量损耗率 8%。、供风设施维修摊销率 0.004 元/m3,试计算施工用风预算价格。(能量利用系数取 0.85)【答案】(1)台时总费用=(991.94+604.066+304.413+59.202)/8=703.74(元/台时)(2)施工用风预算价格=(空气压缩机组(台)时总费用+水泵组(台)时总费用)(空气压缩机额定容量之和60minK)(1-供风损耗率)+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703.74(187600.85)(1-8%)+0.004=0.08(元/m3)八、某承包人承包引水补水工程,分、两个施工区段,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 3000 万元。两个施工区段均在最早开工时间开工,合同约定完工日期区段为 2017 年 3 月 1 日,区段为2017 年 8 月 31 日。总进度计划上区段为关键线路上项目,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项目,其自由时差为 10d,总时差为 10d。区段工程造价为 2000 万元,2017 年 3 月 1 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区段工程造价为 1000 万元,2017 年 10 月 10 日完工,完工证书上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0日,签发完工证书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5 日。各区段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各自工程造价的 3%。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处罚规定为:区段工期每延误 1d,按该区段造价的 3进行赔偿;区段工期每延误 1d,按该区段造价的 2进行赔偿。在 2017 年 11 月,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需 20 万元。合同规定,保修期为 1 年,逾期完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问题】1分析该工程承包人是否存在违约责任?并确定违约处理方案。2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所扣质量保证金应何时退还?应给承包人退还多少?【答案】1承包人存在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2017 年 3 月 1 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1日,是正常完工时间。区段合同规定完工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实际完工日期按移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即延误了 40d,虽然区段为非关键线路上的项目,但其时差只有 10d,因此区段延误责任为 401030(d)。应对这 30d 的延误进行违约处理。违约金10002%3060.00(万元)最高限额30005%150.00(万元)60 万元150 万元,故对承包人给予 60 万元工程误期赔偿处罚。2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20003%60.00(万元)。2017 年 11 月,区段发生引水渠道漏水情况,对漏水渠道修补,共计 20 万元,属需动用质量保证金的情况。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为:10003%30.00(万元)。按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质量保证金退还如下:(1)2017 年 3 月 24 日之前(3 月 10 日后 14d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区段的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 30 万元)。(2)2017 年 10 月 29 日之前(10 月15 日后 14d 内),由监理人出具质量保证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区段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退还 15 万元)。(3)2018 年 10 月 10 日保修期满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在 14d 内(2018 年 10 月 24 日之前),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 603030152025(万元)质量保证金余额,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14d 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 14d 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九、某供水工程供水价为2.5 元/t,每吨水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为 0.03 元,每吨水的可变成本 0.5 元,年固定成本为 200 万元。、请列式计算年产量盈亏平衡点,并据此进行盈亏平衡分析。【答案】BEP 产量=年固定总成本/(单位产品价格-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2000000/(2.5-0.5-0.03)=101.52(万吨)结果表明,当年供水量小于 101.52 万吨时,项目开始亏损;当年供水量大于 101.52 万吨时,项目开始盈利。一十、某水利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有 A、B、C、D、E、F 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8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7:30 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在 2018 年 10 月 20 日,A、B、C、D、F 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 17:30 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 单位在次日上午 8:00 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 10 月 20 日上午 10:25 时,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 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 A、B、C、D、F 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 C 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 4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经济专家 1 人,技术专家 1 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估法打分,B、A 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评标委员会确定 A 单位为中标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 C 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招标人对 E 单位的投标书应做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答案】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确定 A 单位为中标单位。理由:应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B 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 C 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 单位因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4.招标对 E 单位的投标书应不予受理。因为 E 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