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2014年二级法规导读.ppt

    • 资源ID:70659563       资源大小:1.02MB        全文页数:280页
    • 资源格式: PPT        下载积分:11.9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1.9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14年二级法规导读.ppt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导读)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导读)陈印20142014年二级建造师年二级建造师主讲人:一、一、20132013年注册建造师考试情况回顾年注册建造师考试情况回顾 目前,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总计31.4万人,临时4.6万人。2013年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50300人,比2012年成功注册增长率 77.8%,预计2014年注册人数略高于2013年。20042007年间每年约910万人报考,2008年停考,2009年17.8万人报考,此后逐年大幅递增。2013年参加考试人数创历史新高,约160万人左右,其中106万人参加专业实务考试(建工专业60多万)。一级建造师估计2013年通过考试人数在6万人左右,比2012年略有增加。考试总体有精英化趋势全科一次通过率约38%,二次考试通过率约1520%。目前,全国二级注册建造师39.6万人,临时13.2万人。2013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总人数超过200万人,最多的省份是江苏,报考人次达到19万人,浙江、河南、山东、广东均在10万人以上;北京6万多人。报考人数逐年递增,所以2014年报考人数预计还会增加。各省二建考试早年一般控制在20%的通过率,但近年报考门槛和命题难度在显著提升。二级建造师 一、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很多建设项目由于多方面原因,施工周期较长或没有按期完工,该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及时“解锁”。要承揽新的项目就必须新招入“自由身”的建造师,所以注册建造师缺口很大。二、住建部新的资质标准取消了对“工法”的要求,但大幅增加了建造师数量的要求。需求面分析二、二、20142014年教材改版情况年教材改版情况 2014年一级建造师教材改版,预计今年3月份公布各科目大纲,6月中下旬上市。本次教材调整主要涉及的文件为: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年7月1日实施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实施)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1月1日实施)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五、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2013年1月1日实施)六、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如果能在3月份前通过)一级建造师2014年二级建造师教材改版量大概是40%左右:(1)在条上一律取消“掌握”、“熟悉”和“了解”,条的顺序按知识的先后顺序编排。(2)专业实务内容更加细化,加大现场案例部分讲解的比重。其中建工、机电实务因编委会变动,导致教材内容变化很大。(3)法规变化最大,全书340页,增幅接近50%;抛弃了原第三版教材框架,采用了现在一级法规教材框架。考虑到新版一级和二级教材是同一编委会,教材相似,题库共用,一二级法规难度会十分接近。二级建造师三、科目、题型和题量三、科目、题型和题量 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2014年9月20、21日)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2014年5月24、25日)四、学习方法四、学习方法 【公共课:以二级法规为例】20T概述4=80句60T1=60句80T=140句/340页(300800点)先背真题后看书(1)保底分到手(2)请命题老师画重点【专业实务:以二级机电为例】第一个特点:30选择题=3040句4案例/16小问/80分34分/小问4句120分=104句/350页(10002000点)二级机电2012年76句,2011年77句9/120分第二个特点:训练语言组织的重要性实务三步走第一步:听课件10小时3=30小时第二步:做真题案例(1)区分排除作用(2)训练语言组织(3)摸清命题、答题套路第三步:教材中未考过的案例、建工出版社复习题集针对性复习实务的跷跷板结构管理(45%)+法规(10%)+技术(45%)三控进度质量成本三管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实务案例重复考核情况五、题型分析五、题型分析 【单选题】单选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这告诉了我们什么?【多选题】考试的关键在于多选题多选题的游戏规则:ABCDE(2分,0.5/0)0.50.51.5AAC赔率:1:11:310.51ACACD赔率:2:11:11.50.5ACDACDE赔率:3:1【案例题】(2012年6月二级建工实务)某大学城建设项目,在装修收尾阶段,学校决定加建一座校史馆,建筑面积2200M2,总投资400万元。经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单位没有走招投标程序,将该小型项目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某施工单位。问:建设单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答题要点】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经批准可以不招标。但只能发包给原中标人,而不能发包给其他承包人。【案例题检查方法】将答题中未用到的案例背景信息全部下划线划出。六、分值分布六、分值分布 参照一级建造师分值分布TO BE CONTINUED.TO BE CONTINUED.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的制定机关】【法的形式(我国规范性文件名称的规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带地名)部委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规定/办法规章*条例法规*法法律2010-42*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A安全生产法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答案】D【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的横向冲突】2012(10)-62 关于规范性文件效力比较及处理,正确的是()A.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B.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地方政府规章C.地方性法规在本辖区内的效力高于法律D.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E.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答案】AD代理【代理的定义和法律特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 内部授权委托 或法律规定 代理人 外部行为 第三人【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记忆要点: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被代理人 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拒绝)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第三人 第三人 第三人【表见代理】记忆要点:1、无权;2、有效。被代理人 被代理人 无权 表见 代理人 代理人 第三人 第三人【模拟题】某单位甲委托某乙代为采购325号硅酸盐水泥,乙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某丙采购,但供应商恰好缺货,在向乙说明情况后,乙同意购买425号水泥代替。本案说法错误的是()。A.乙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批425号水泥C.如甲拒绝,应由乙承担付款义务 D.如甲同意,应由甲承担付款义务【答案】A物权【物权的种类】【模拟题】()属于法定担保物权。A.建设用地使用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答案】D【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物权效力】2012-45*物权变更自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是()。A船舶所有权B土地抵押权C机动车所有权D地役权【答案】B【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一般情况下:【不动产】(1)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2)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动产】(大纲未要求,了解即可)(1)动产物权,自交付时生效(未交付的,不产生物权效力)。(2)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交付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012-84根据物权法,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合同效力为()。A合同自成立时生效B合同自办理物权登记时生效C未办理物权登记合同无效D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E合同生效当然发生物权效力【答案】AD2009*借款方以一块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向贷款方做了抵押担保,但未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贷方即拨付了借贷的资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林地抵押合同()。A.在贷款方将资金拨付至借款方账户时生效B.由于事先未获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属于无效合同C.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D.借贷双方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生效【答案】C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类型比较】【著作权类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第一步:首先应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第二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的非法获利确定;第三步:权利人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利益难以确定的,按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第四步:以上方法均不能确定的,法院酌情判决(适用本情形的:著作权和商标权50万元以下,专利权案件100万元以下)。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模拟题】培训机构在委托教师陈某授课时录制随堂课件,双方约定该音像作品著作权共同所有。后培训机构将该音像作品定价300元在网上销售,被黑客王某破解后定价150元销售。培训机构发现后及时委托律师制止该侵权行为,现已查实王某共销售课件300份,扣除制作成本和销售成本后共非法获利2万元。培训机构因此侵权行为实际损失6万元,支付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必要开支1.8万元。则培训机构可向王某主张赔偿()。A.3.8万元 B.7.8万元C.10.8万元 D.50万元【答案】B担保【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主合同无效,相应的担保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模拟题】某施工单位通过行贿中标某大型项目,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了某银行出具的工程履约保函。目前工程已经实施过半,经其他投标人投诉,招标主管部门调查认定行贿谋取中标情节属实。则()。A.施工合同无效,履约保函有效 B.施工合同无效,履约保函也无效C.施工合同有效,履约保函也有效 D.施工合同与履约保函效力没有相关性【答案】B【担保方式比较】2013-42 在下列担保方式中,只能由债务人而非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是()。A抵押 B保证C质押 D留置【答案】D【模拟题】不动产可以依法()。A、抵押 B、抵押或质押 C、抵押或留置 D、抵押、质押或留置【答案】A【保证】保证人保证人 债权人债权人 债务人债务人主合同主合同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一般保证连带保证6个月债权人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保证人债务人起诉并执行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不明】2013-78*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为乙的债务提供保证,但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方式及保证期间。关于该保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A保证期间与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B丙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C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D甲在保证期内未经丙书面同意将主债务转让给丁,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E甲在保证期间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则丙免除保证责任【答案】BDE【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无需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注意此规定有重大瑕疵,根据担保法解释,这里的变更只有加重了保证人负担,对加重的部分,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减轻了保证人负担的,保证人当然仍应继续承担。)2004-59*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担保。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作了重要变更,但甲方未将变更事项通知丙方。合同部分履行后,甲方的严重违约行为导致与乙方解除合同。则对变更事项中损失部分的处理原则是由于()。A甲方未将变更事项通知动,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B甲方未将变更事项通知丙方,丙方赔偿该部分损失的一半C丙方提供了合同担保,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方未将变更事项通知丙方,丙方对该部分损失不承担保证责任【答案】D【可以抵押和不得抵押的财产范围】可以转让=可以抵押不得转让=不得抵押2011-87*根据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属于不得抵押的财产有()。A土地所有权B农村集体宅基地土地使用权C学校游泳馆产权D荒地承包经营权E被扣押的房屋【答案】ABCE【抵押权的设立】2011-63下列抵押财产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有()A.建筑物B.建设用地使用权C.生产设备、原材料D.在建工程E.在建的船舶【答案】ABD【抵押担保的范围】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全部(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011I-4施工企业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后来施工企业无力还贷,经诉讼后其抵押房产被拍卖,拍得的价款为150万元,贷款的利息及违约金为20万元,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10万元,则拍卖后应返还施工企业的款项为()万元。A10B20C30D50【答案】B【重复抵押】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1)抵押权以登记生效的(不动产),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在建工程3月1日甲100万元3月5日乙200万元3月9日登记3月6日丙500万元3月7日登记先清偿丙,再清偿乙,甲无优先受偿权(2)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动产),如果抵押物未办理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在建船舶3月1日甲100万元3月5日乙200万元3月6日丙500万元3月7日登记先清偿丙,再清偿甲,再清偿乙【抵押、质押、留置权的竞合】(1)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综上所述,同一财产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留置权经法定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竞合】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认定建设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012(10)-27同一物上,关于物权受偿顺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抵押权优于留置权受偿B抵押权优于建设工程优先权受偿C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按发生先后确定优先受偿顺序D留置权优于质权受偿【答案】D【模拟题】在建工程重复抵押的,按()受偿。A.抵押合同订立的先后顺序B.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C.债权比例D.申请拍卖、变卖的先后顺序【答案】B【定金】定金合同应当书面约定,自定金交付时生效。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2013-32 预制件定作合同总价款100万元,施工企业向预制件厂支付定金50万元。预制件厂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共计返还()。A50 B100 C70 D150【答案】C 保险【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工程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仅指“物质损失”)的险种。(1)保风险,必然发生的损失(如材料损耗、机械磨损)不保。(2)专保极端事件,因被保险人疏于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如设计错误、施工方法不当、材料不合格、停电断电造成的)不保。(3)只保财产不保人身。201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投保人参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建筑工程项目,保险人须负责赔偿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A设计错误B原材料缺陷C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D工艺不完善【答案】C施工企业资质【资质条件】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模拟题】新建施工企业,在首次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A.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B.有符合规定的流动资金C.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D.有符合规定的工程业绩E.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答案】ACE【资质延续】【资质变更】联合体:按较低合并:按较高分立:按实际达到2011-9因企业分立而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应按()。A原企业的资质等级确定B降低一级原企业的资质等级确定C最低资质等级核定D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核定【答案】【答案】D【模拟题】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资质变更手续。A.企业名称B.注册资本C.股权结构D.法定代表人E.承包项目【答案】【答案】ABD【不予批准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2012-88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的前一年内出现下列情形,资质许可机关对其申请不予批准的有()A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B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C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反分包的D发生过安全事故的E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答案】ABCE【资质的撤回、撤销、吊销、注销】撤回:合法取得撤销:非法取得吊销:合法取得2011-38资质许可机关的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情形是()A企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B资质许可机关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C企业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D企业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答案】B【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模拟题】甲公司将项目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项目转包给包工头某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拖欠乙公司500万元,乙公司拖欠某丙600万工程款。现某丙打算直接起诉甲公司,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某丙与甲公司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宜受理B、只有在乙无支付能力时,甲才需要对丙承担付款责任C、某丙可以向甲公司主张500万元D、某丙可以向甲公司主张600万元【答案】C甲(原告)6万乙(第三人)8万丙(被告)【2010年一级建造师建工实务案例】发包人与总承包人已经将工程款全部结清,但总承包人没有按约定支付作业班组的费用。作业班组于是包围了发包人,迫其付款。问:作业班组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答题要点】不妥当。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认定挂靠与视同挂靠】2013-38,2012-47*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行为,属于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A营业执照B技术装备C资金D施工方案【答案】A2013-6下列承揽工程情形中,符合工程承包管理相关规定的是()。A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B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C以联营方式使用其他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D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答案】B【模拟题】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A.肢解发包B.劳务分包C.再分包D.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答案】D建造师注册和执业【注册类别】【建造师的执业范围】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011-26*某市政工程由于政府部门规划调整,导致该工程停工达1年之久,施工企业拟让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甲提担任其他市政工程的项目经理,根据有关规定,关于甲任职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不能同时担任该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B经建设单位同意,甲可以同时担任该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C经施工单位同意,甲可以同时担任该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D经建设主管部门同意,甲可以同时担任该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答案】D【签字盖章】建设工程活动中形成的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盖章。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多个专业的,由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的签章。专业工程独立发包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涵盖该专业工程的,可担任该专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竣工验收合格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2012(6)-1 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施工中形成的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或加盖执业印章B.分包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C所有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D.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由一级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答案】B【案例】某总承包项目,机电安装分包和幕墙分包的项目经理都不是注册建造师,总承包项目经理在相应的分包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了执业印章。该文件能否办理竣工备案?为什么?【答题要点】不能。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只有分包企业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2009年二级市政实务】某市政工程公司在公司内开展了一次注册建造师相关制度办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下述情况:情况一:公司第一项目经理部承接一庭院工程,合同金额为853万元,其中有古建筑修缮分部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情况二:公司第二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是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承接的是轻轨交通工程,合同金额为2850万元,其中轨道铺设工程分包给专业队伍。该项目已处于竣工验收阶段。在查阅分包企业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中,只查到了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签章。情况三:公司第三项目经理部承接的是雨污水管道工程,在查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时,发现工程名称填写的不完整,监理单位的名称写成了口头用的简称,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栏只有“同意”两字,施工项目负责人栏只有签名。招标投标法【招标范围、规模】2009I-75下面关于项目招标的说法错误的是()。A、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B、个人投资的项目不需要招标C、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的项目可以不招标D、涉及到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E、符合招标范围,主材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招标【答案】ABD【招标方式】直接发包建设项目(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发包方式公开招标(国资、国家重点或省重点)招标发包(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邀请招标【豁免招标与豁免公开招标的区分】2012I-89下列施工项目中,属于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的有()工程项目。A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B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项目而不适宜招标的C施工主要技术需要使用某项特定专利的D技术复杂,仅有几家投标人满足条件的E公开招标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答案】ADE【招投标程序中需掌握的几个时间】2009-15招标人对某估算价为6000万元的工程进行施工招标,于2007年3月3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3月6日停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100万元;3月22日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作了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投标截止日期为同年3月25日。上述事实中错误有()处。A.1B.2C.3D.4【答案】B【开标】2012(10)-16关于开标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开标时间和地点应由各投标人协商决定B开标时由行政监督部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C唱标时不必唱出投标报价D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答案】D【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应掌握6个要点:至少5人;单数;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也不得是监管部门人员;专家不少于2/3;专家随机抽取;定标前名单应保密。2011-12在评标委员会组建过程中,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仅在评标结束前保密B.评标委员会七个成员中,招标人的代表为三名C.项目评标专家从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D.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三人组成【答案】C【不予受理与废标的区分】【投标文件的澄清、补正】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一级机电实务教材案例】某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8000万元,其中对工程概算7650万元的设备安装工程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承包商B再适当考虑一下适当报价的可能性。问:在该项目的招标和评标工作中,有哪些不妥之处?【答案】(1)该项目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应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都进行招标。(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确定中标结果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签订合同】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2010年一级机电实务案例】某机电安装工程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承接了一小区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价8000万元,工期270天,承包范围包括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试运行。合同约定总工期为277天。问:本项目目标工期应为多少天?【答案】本案争议较大。第一种观点认为:目标工期应为277天。理由是:按照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在内容上有矛盾时,应以合同条款为准。第二种观点认为:目标工期应为270天。理由是: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本课程采纳第二种观点:理由是合同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该约定无效。【2010年一级市政实务案例】某市政工程招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为180天。某投标人根据技术标给出的网络计划图计算工期为175天,请说明:(1)该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应以哪个作为合同工期?理由是?(拓展内容)【答题要点】(1)计算工期要求工期,且与定额工期相差幅度不超过15%的,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应以投标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理由是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要求工期并不是确定工期,而是对投标工期提出的一个上限。【联合体投标】2013-55关于投标联合体资格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A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即可B联合体一方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即可C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D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其资质等级【答案】C【定标】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2013年4月修订后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013I-53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关于确定中标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评标委员会应当确定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B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最接近标底价格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C招标人应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D招标人可以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答案】C【2004一级建工实务案例】某省重点工程项目,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经上级企业批准,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是: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问题:1.本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答题要点】1.依法公开招标的项目,存在法定事由时,经主管部门(省政府)批准方可转为邀请招标;2.合法。A企业虽然综合得分不是最高,但报价最低,符合中标条件。【投标人异议程序】【投标人投诉程序】分两种情况:(1)异议前置程序: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服才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未经异议程序,不得投诉;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2)非异议前置程序:其他认为招投标活动不合法的情况(例如中标人串标、骗标、亏本竞标),可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违法事实之日起10日内直接向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人对监管部门投诉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发动民告官程序,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建设工程承包【发承包的禁止性规定】发包有2个禁止:禁止肢解发包(何谓肢解?设计项目最小发包单位:单位工程;施工项目最小发包单位:单项工程);禁止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有2个禁止:禁止挂靠和被挂靠;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项目;分包有4个禁止:禁止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擅自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主体结构分包;禁止分包再分包。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2012(10)-57关于建设单位工程发包的做法中,正确的是()。A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B向总承包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单位C将工程勘察、勘察、设计、施工、施工、设备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家总承包单位D将合同中约定由施工企业自行购买的装饰材料进行指定购买【答案】C【总承包项目中的专业分包单位或货物供应单位需不需要进行招标】某项目已完成总承包招标。该项目中信息系统集成专业部分的金额,在招标文件中暂估为2亿元,需要进行分包。这样的专业分包需要再招标吗?招标人是建设单位还是总承包单位?【答题要点】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以暂估价形式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和总承包中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按份债务与连带债务】按份责任连带责任A-A债权人物业公司债权人饭店债务人甲、乙.债务人甲乙独立一体共同投标协议分包合同债权人招标人建设单位债务人牵头人其他成员总承包分包一体一体【联合体连带责任】2012(10)-21甲、乙、丙、丁四家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协议约定:因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时,甲、乙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30%;丙、丁分别承担损失赔偿额的20%。若因该联合体的责任造成招标人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下列关于该损失赔偿正确的是()。A招标人可以向甲主张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B招标人向丙主张1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丙仅应赔偿20万元人民币C招标人必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分别向各成员主张赔偿额D乙向招标人赔偿100万元人民币后,可以向丁追偿70万元人民币【答案】A【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的比较】2013-82根据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有()。A建筑工程的分包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B资质等级较低的分包单位可以超越一个等级承接分包工程C建设单位指定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采用D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E劳务作业分包可不经建设单位认可【答案】ADE建筑市场信用体系【诚信行为公示】【2011年一级建工实务案例】某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违反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在当地建筑市场诚信记录平台上进行了公布,公布期限为6个月。公布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企业整改情况,将公布期限调整为4个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进行公布,公布期限4个月。问: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诚信行为记录的做法是否妥当?全国、省级不良诚信行为记录的公布期限各是多少?【答题要点】不妥当。不良诚信行为记录公示期限为6个月到3年,施工企业整改确有实效的,经申请,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以缩短公示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国家住建部对不良行为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期限相同。2013-27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关于公告的说法,正确的是()A原则上不停止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B公告部门一律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C依照当事人申请可停止公告D公告部门可自行决定是否停止公告【答案】A建设工程合同法院对竣工日的认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中对竣工日的约定: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发包人原因,未及时完成竣工验收,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竣工日认定方法约定不明的处理】两者关系:合同对竣工日认定方法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发生争议起诉的,按解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意外伤害险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支付。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约定:劳务分包单位自行缴纳意外伤害险费用。【类似的,意外伤害险费用承担约定不明的处理】两者关系:分包合同对意外伤害险的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发生争议的,按条例规定。【模拟题】【模拟题】承包人3月1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因自身原因,8月1日才组织竣工验收,8月15日,验收合格。8月20日,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8月30日,工程交付使用。则本案中,竣工日和保修期自应分别自()起算。A.3月1日,8月30日 B.8月20日,8月15日C.3月1日,8月15日 D.8月15日,5月30日【答案】C【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阴阳合同】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2013-69*乙施工单位通过招标程序中标了甲开发公司的一个施工项目。签约前,甲要求让利5%,否则不签施工合同。后双方按中标价签订了备案合同,同时签订了让利5%的补充协议。竣工结算时,甲按让利协议扣减结算总价5%,乙以自己亏损为由不同意让利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按中标价结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应以备案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B该补充协议属于可撤销合同C应以补充协议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D乙方行为构成合同违约【答案】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逾期不予答复】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

    注意事项

    本文(2014年二级法规导读.ppt)为本站会员(wuy****n92)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