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对策,渔业论文.docx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对策,渔业论文为规范水产苗种产地检疫,2018年3月17日,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下面简称规程的通知,我们国家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进入了施行阶段,然而,已经落后陆生动物的产地检疫30多年。我们国家的苗种的产地检疫,主要依托水产技术推广、水产病害防治中心水生动物防疫站和水产研究所等单位开展。对此,各地政领导重视程度、机构设置与管理及养殖水平、防疫水平、地理位置、经济实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本文针对产地检疫中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三位一体存在的问题,谈谈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对策。 1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行政管理 (动物防疫法第六条规定,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施行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从行政角度来看,(动物防疫法已规定了行政管理的工作、任务,要对此负总责,将产地检疫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各地财政预算,为产地检疫提供资金保障。水产种苗产地检疫工作在行政上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1.1 对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缺乏 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近一年,但不少主管部门只停留在签发文件上,或没有根据委托程序,健全委托手续,把开展水产苗种委托检疫及其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存在着机构、经费、人员没有落实,工作难以开展。其根本原因就是各级从到企事业、乃至到养殖户,都缺乏水产苗种需要进行检疫的强烈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法律的意识不到位,对产地检疫的重要性认识缺乏,没有能根据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人、财、物和机构,工作开展不起来。只要苗种繁育场、养殖户、地方及检疫机构充分认识到检疫的重要性,才能提高全社会对水产苗种产地的检疫意识,真正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落到实处。 1.1.2 产地检疫机构建设没有完成 根据国发15号文提出的兽医机构设想1,我们国家要建成、省、市、县的行政管理机构,省、市、县三级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省、市、县、乡五级技术支持机构,将动物诊疗机构作为社会化的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全国动物防疫体系技术规划2004-2008年水生动物防疫机构建设,由于地方配套问题,共有112个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和1个省级水生动物防疫监控中心未建成,约三分之一的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未建成,已建成的单位,大部分是在水产技术推广站加挂牌子,施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能力大打折扣。至2018年,全国水产推广机构12 794个,比2018年减少168个。如广东的阳春县,是鱼苗生产大市县,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渔政大队三块牌子才只要5个人2,气力显得非常薄弱,一到生产旺季,天天过百辆车运苗跨地区外销,假如要全面检疫,没一支强大的队伍不可能做得到。由于行政管理上没有按规划逐年完成任务,给如今的产地检疫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检疫工作显得尤为被动。 1.2 监督执法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而开展,在监督执法经过中,存在下面主要问题。 1.2.1 检疫机构不合法 (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实际上,当前负责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水生动物防疫站或水产技术推广站都不是卫生监督机构,不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 1.2.2 检疫病种不全 疫病名录和列入(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检疫种类不全。内检疫病名录与外检相比,缺贝类和人鱼共患的疾病种类。如异尖线虫,华枝睾吸虫,斑点叉尾鮰肠败血病病毒等。华而不实异尖线虫列为进出境检疫二类名录中,斑点叉尾鮰肠败血病列为OIE检疫名录中。规程的检疫对象与内检疫病名录相比,只列出17种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病种需要检疫,不符合(动物防疫法规定。 1.2.3 检疫对象单一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3,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施行检疫,这首先是不符合国际准则和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尽管此规定是考虑到我们国家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实际检疫能力和水平,却暴露出国内执行标准远低于国际贸易标准,违犯我们国家参加WTO承诺的国民待遇原则;其次,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施行检疫,怎样去发现 动物疑似染疫或动物染疫 ,违犯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最后,动物和动物产品托运时,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施行检疫,托运人怎样提供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承运人不得承运。 1.2.4 检疫监督有待启动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监督包括监督与检疫二方面。根据新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农业部协调,当前检疫方面只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委托给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施行,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施行检疫。而检疫监督至今未明确由渔业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行,有的省市动物防疫监督总所,则在委托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同时,把其监督工作同时委托给同级渔业主管部门施行,也是缺乏法律根据的。监督是为检疫保驾护航,检疫与监督不同步,检疫工作很难有效开展。 1.3 技术服务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在技术服务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 1.3.1 产地检疫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既是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国家现有产地检疫人员,大多源于水产技术推广站,华而不实又以水产养殖专业数量最多,至2018年,全国水产推广机构共有技术人员26 572人,华而不实高级职称2 210人,中级职称2 210人,初级职称14 015人。由于水产养殖专业学科设置是围绕养殖中心为议题,其专业不具备医学职业背景,医学水平和检疫能力存在局限,因而,水生动物技术人员要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兽医师资格或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经资格认可,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的难度远远高于兽医人员。水产苗种检疫工作主要是依靠县市水生动物检疫员,怎样使他们经过培训转变成为一大批资格认可的兽医人员,离实际需要差距较大。 1.3.2 疫病研究基础及应用能力薄弱 我们国家疾病流行学、预防学方面的理论研究较少,基因水平如探针、基因芯片、分子学水平的研究、病原的构造基因、功能基因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从事病原的致病因子、感染机理、核酸组成、基因组的构造功能等研究较少;研究实验室存在重复建设、水平低、功能不全;水生动物在实验室动物的建设上也非常薄弱,仅仅仅是在鱼类中选择了几个品种;疾病检疫防治基础理论、诊断方式方法、快速诊断技术的应用,诊断试剂的研制与改良有待进一步加强;有效的水生动物病害预警体系没有构成。 由于疫病研究基础及应用能力薄弱,产地检疫中发现不明病因的大规模死亡情况,往往要过若干年后才弄清病原,如近两年发生的南美白对虾疾病流行,已给多个省的养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至今未搞清病原。 1.3.3 检疫基础建设及实验室配套滞后,没有能发挥正常作用 检疫实验室作为技术保障的重要内容,2000年 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施行意见试行 中提出 常规、中级、参考实验室 三级建制的思路,针对(全国动物防疫体系技术规划2004-2008年规划,2004-2008年财政计划投资扶持水产养殖重点县建设了490个水生动物防疫站,但地方配套没有跟上,只完成不到30%.由于缺站多,与国法15号提出的四级行政管理机构,五级技术支持机构,三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目的不相适应。已建成的实验室设备仪器仍显缺乏或老化,绝大部分的实验室没有开展相关资质认证,具有相关资质的基层实验室更是少之又少,如广东省,只要湛江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实验室一家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华而不实,只要对虾一项通过资质认证,要真正去开展一些鱼苗包括淡水、海水鱼苗检疫,仍然欠缺人员和设备。这些基层机构本应作为产地检疫的技术支撑,然而这些已经建成的机构大部分未开展相应的后续工作,如资质认证、技术培训及向有关部门申请启动和维护运转经费等,致使检疫工作不能尽快启动并发挥正常作用。近年来,我们国家每年水产养殖产量超过3 500 000万千克,占全世界水产养殖产量的60%以上,每年由养殖病害和重大疫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百多亿元,监测到确实定病种百余种,没有一大批具有相关资质的基层实验室,是无法准确、快速完成诊断经过,无法承当水生动物防疫中的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 2 我们国家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的对策 综观上述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本人以为,一般的办法是解决不了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只是水生动物产地检疫的一方面,农业部是基于我们国家现有的检疫能力作出的决定,因而,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施行产地检疫任重道远,主要对策如下。 2.1 要充分了解到产地检疫工作的背景及重要性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是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一部分,改革开放已过去三十多年,中国入世也整十年,由于各种原因,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局面一直打不开,有鉴于此,从法的层面新修订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打开了一个口;接着,从行政层面出台了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下面简称规程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委托有关事宜答复意见的函等。至此,整整经过一代人的努力、争取,才从整个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中,把水产苗种检疫业务详细落实到渔业系统。 从另一方面讲,十年前中国入世,施行动植物检疫是履行入世的义务,是实现 国民待遇 的承诺。我们国家在人世协议中做出的牵涉农业的承诺有:扩大市场准入、削减出口补贴、削减国内扶持、开放服务贸易、加强卫生检疫。因而,我们一定要把握机遇、争取主动,充分地认识到开展水产苗种检疫工作的背景及重要性,把检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2 创新管理体制,农业部设立动植物卫生检疫局 从当前我们国家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在行政、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所存在的问题看,要彻底解决存在问题,必须创新管理体制。 本人以为,当前我们国家的兽医管理体制仍沿袭计划经济时的形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十分是入世后不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必须捉住国内大部委制改革机遇,参照国外动物防疫检疫管理体制方式,以国法15号文提出的动物防疫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的兽医机构设想为根据,树立大兽医理念,把陆生动物和水生动物防疫两大机构合并,甚至是植物防疫机构的合并,在一级农业部设立动植物卫生检疫局,统一内检和外检,把组织重建、体制变革、机制创新、职能转变、流程再造、管理方式创新以及互相关系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法律法规不畅、机构设置太多过细、机构重叠、整体素质低、队伍庞大、管理体系混乱、职责不清、资源浪费、职能穿插、协调困难等问题。 2.3 落实现法,完善立法,加快与国际接轨 根据内外检统一,陆生动物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两大机构合并为主线,重新梳理现有法律法规,包括:(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施行意见试行。并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法规,参照(国际动物卫生法典(水生动物卫生法典(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和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完善我们国家的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制订、完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养殖生产,如制订 水生动物防疫管理办法 等,逐步使我们国家的防疫检疫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在产地疫检疫日常工作上,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沟通与合作,加快法律法规体系、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动物疾病监测、动物防疫水平、检验检疫标准等方面与国际接轨4. 2.4 拓展产地检疫经过上下联动的有效机制 当前我们国家大部分基层检疫机构缺乏人、财、物,十分是缺乏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应实行、省、市、县、乡五级机构有效联动,发挥整体优势。即基层单位没有实验室检测能力的,负责水产种苗采样送样,上级机构负责实验室确诊,再由县级检疫机构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以打破当前符合条件的检疫实验室太少的困局。 以下为参考文献 1陈爱平。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发展成就回首J.水产养殖,2018,311:43-45. 2 吕华当。产地检疫面临五大难题J.海洋与渔业,201810:15. 3曹成易。浅析(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存在的问题J.中国水产,2018,276:31. 4李凯年。我们国家动物防疫面临严峻考验J.禽畜业,200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