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浙江省农业保险精准扶贫的现状及困境,农业经济学论文.docx
分析浙江省农业保险精准扶贫的现在状况及困境,农业经济学论文内容摘要:农业保险是我们国家解决精准贫困问题, 推动农民脱贫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文从农民、和保险机构的三方博弈中, 分析浙江省农业保险精准扶贫的现在状况及窘境。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本文关键词语:农业保险; 制度研究; 1 浙江省农业保险经营现在状况 浙江省 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 运行机制分为共保经营方式和互保经营方式。华而不实共保经营是主体方式, 互保合作是辅助方式。农业保险经营详细特点如下: 1.1 参保户数和保费收入呈逐年上涨趋势 2018到2021年浙江省农业保险 共保体 共收取保费24.9023亿元, 累计向1476万户农户赔付12.3344亿元。2021年浙江省农业保险共收取保费7.1亿元, 同比增长15.8%;提供农险保障金额达403亿元, 同比增加6.5%。支付保险赔付3.67亿元, 同比增长32%。参保户数427万户, 同比增加10%, 各项指标已保持连续10年的增长态势。 截止到2021年, 浙江省农业保险的参保户数、保险金额、保费收入、财政补贴等四项数据分别到达445万户、458亿元、8.9亿元、7.8亿元, 较2007年分别增长126倍、18倍、11倍、38倍, 呈现出迅速的增长速度。 1.2 农业保险品种增加 以种植业保险为例, 浙江省当前创办的种植业保险包含小麦、大麦、油菜、水稻、露地蔬菜、棚内蔬菜、蔬菜大棚、露地西瓜、大棚西瓜、葡萄和柑橘树等11个险种。2021年 共保体 承保998.2万亩各类种植业保险, 获取保费收入3.4亿元, 提供农险保障金额达58.2亿元。华而不实水稻、小麦和油菜作物承保覆盖面分别达44.98%、80%和68.48%。十分是针对主要粮食作物的水稻种植保险, 2021年 共保体 承保555.5万亩水稻保险, 获取水稻险保费2.4亿元, 占浙江省种植险保费收入的70.6%, 提供农险保障金额达39亿元。到2021年10月, 浙江省已创办特色险种29个, 华而不实包含养殖业保险7个, 种植业保险22个;开创办理指数保险9个, 华而不实包含气象指数保险7个, 价格指数保险2个。以2021年试点的茶叶霜冻气象指数保险为例, 2021年, 在宁波四明山、杭州余杭、湖州安吉、武义等区县, 共承保农户3408户, 茶园参保面积5.9万亩, 提供风险保障1.24亿元, 收取743.35万元保费, 支付2311.82万元保单赔付, 2021年, 浙江省茶园参保面积12.4万亩, 实现保费收入1704万元, 。 1.3 农业保险服务范围扩大 农村点多面广、标的分散、服务难度大, 从2018年开场, 浙江省加快构建农村基层服务体系, 构成三农营销服务部243个 (不含宁波) , 乡镇一级服务站743个, 乡村服务点8076个, 协保人员数量增至一万人, 初步构成了较为完善的服务组织体系。 2 浙江省农业保险的窘境 2.1 的窘境 2.1.1 共保体 运行制度不透明 首席承保人和共保人分别承当不同职责。 共保体 各成员公司实行单独建账、共负盈亏。共保人定期从人保财险浙江分公司获取分摊保费和支付赔款和费用成本, 几乎不介入农业保险日常经营工作。办理农险承保手续的承保人员、出具的农险保单、收取保费的银行账户、保险定损理赔都是人保财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全程操办。浙江省、保监会发布的有关共保体农险事项的政策性文件, 十分是详细业务操作规范性文件往往停留在首席承保人的层面。 2.1.2 地方财政压力大, 财政支持缺乏 2021年, 共保体 共收到4.4亿元各级财政补贴, 华而不实包含2亿元财政补贴, 2.4亿元省县两级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占比为45%。华而不实财政保费补贴险种8个, 省级财政补贴险种13个, 地方特色补贴险种29个, 财政保费补贴险种占比为16%。没有补贴的农险险种, 承当的补助比例普遍在60%以上, 华而不实县级一般地区承当补助比例普遍在33%以上, 欠发达或海岛地区承当补助比例普遍在20%以上。 一般情况下, 农业大县也是欠发达地区, 浙江省平湖市、海盐县、诸暨市、龙游县、江山县等地区都是国家产粮大县 (国家农产品主产区) , 但是海盐县、龙游县、江山县都是贫困县。贫困县的支农支出有限, 假使全力支持农险财政补贴, 农业保险的困难能够得到缓解, 却势必影响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其他支农项目的支出。 2.1.3 法律法规缺失 近年来, 国家陆续公布(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制度条例。浙江省结合工作实际相应出台了一些农业保险扶贫的地方性法规, 如(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章程中规定了浙江省共保体制度的细则规范。总体而言, 相关条例规范还是制度框架性规范, 缺乏实际操作性和评价性, 与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衔接有断线。浙江省推行农业保险业务所遵循的还是红头文件, 解决问题的众多措施方式方法缺乏法律保障, 农业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面临挑战。 2.2 共保体公司的窘境 2.2.1 产品保障程度与农户需求有差距 据财政部估算, 全国农业保险保障程度与直接物化成本存在35%左右的差距。随着近些年土地和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 保险保障与农户心目中的成本投入距离在拉大。譬如, 2021年浙江省晚籼稻单产为495.96公斤, 较上年增加14.41公斤, 但是晚籼稻亩均总成本为1232.75元, 较上年增加67.24元。首先, 种植户在病虫防治中过分依靠化学农药, 农药和化肥使用量越来越多;其次, 晚籼稻平均售价142.72元/50公斤, 同比下调了2.30元/50公斤;第三,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减少, 雇工困难使得雇工成本不断提高, 个别地区小工价格人均120元/天, 有些地区甚至到达150元/天;第四, 水果、蔬菜、食用菌等经济类作物亩产效益较种植水稻要高, 农民增加了经济类作物的种植面积, 经济作物的土地流转费用上涨, 促使粮田流转费也水涨船高。而水稻保险保额为750元/亩或者500元/亩, 保险净额低于种植成本, 无法知足农户风险保障需求。 2.2.2 险种收益低 从业务量上看, 农业保险业务规模远低于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农业保险业务对保险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并不显著。加上农险产品都是一年或半年的短期产品, 浙江省地处台风高发地区, 容易遭受巨灾风险, 譬如2020年10月的 菲特 台风登陆后, 浙江省共接受各类报案17.8万件, 当年赔付金额到达47.6亿元。华而不实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支付农险赔付6.93亿元, 太平洋产险浙江分公司支付农险赔付2.39亿元, 平安产险浙江分公司支付农险赔付1.01亿元, 都邦保险浙江分公司支付农险赔付926万元。农业巨灾风险低概率、高损失的特点, 导致经营公司 十年盈利不抵一年巨灾赔付 的状况发生。 2.2.3 再保险低 当前中国再保险集团已与浙江农业保险共保体签署了一揽子成数合同。然而, 仅依靠中国再保险集团一家再保险公司所能提供的再保险额度, 无法知足日益增加的农业再保险需求。保险公司不得不寻求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帮助, 并为此支付较高的再保险费用, 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 2.2.4 产品设计困难 农业保险的价格确定机制离不开公共利益的代表者的介入。代表公共利益的对农业保险的价格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各种资金和政策支持, 因而将本应属于市场的定价权部分纳入权利。农业保险产品定价主要方式方法有现值法、期权定价法、代表性代理人平衡定价模型、农险巨灾模型等。比照当下农业保险产品设计况, 以上国际常用的模型借鉴性不高, 原因主要有下面几点:首先, 国外的模型主要是基于产量精算现值进行定价, 共保体的农险侧重于对农作物的物化成本进行承保;农业保险定价基本都是一个省采用一个费率, 对省内所有的县市进行承保, 但是各市、县的农业环境不同, 农业灾祸性质、发生频率、损失强度也有差异, 造成保险的责任难以精准和合理确定, 使得当下农险定价采用广义线性模型一刀切的方式不再合适;假如保险精算师根据各地区设置当地的费率标准, , 由于自然灾祸损失在不同年份间差异不同很大, 纯费率厘定基于灾祸的长期平均损失率, 那么需要各个地区的农业生产种类、地理条件、产量、气候环境、土壤等要素和农业生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种类、风险发生频率、风险发生对农业生产的致损率等对农业产出可能有影响的其他因素数据资料, 但部分年份数据的缺失和部分年份数据可信度较低, 使得保险费率难以拟制。除此之外, 农业保险的承保对象是动植物, 其价格在不断的变动, 很难精准估算预期利益与损失程度, 所以给定损理赔带来困难。最后, 若是小规模的方式经营农业保险, 很难实现风险分散, 造成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具备很大的冒险性。 2.2.5 专业人才缺失 如费率厘定、损失评估等保险岗位, 在操作上有极高的技术要求;风险防备与保险期间监管也需要由专业的技术人员担负;保险承销商、保险经纪人等在内的从事农业保险中介工作人员, 也需要把握农业保险专业知识。 由于对保险行业的偏见和保险行业入门门槛较高, 导致就职农业保险的人员偏少, 十分是农险发生后的查勘员数量偏少, 导致损失核定不及时, 服务质量更是很难保障。十分在台风、洪涝等巨灾发生后, 保险公司无法做到分户查勘定损, 普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 或者根据种粮大户和行政村来勘定灾祸面积和损失程度;由于保险公司人手短缺, 乡镇基层和农村合作社承当了投保数量统计、农险保费收取、查勘定损等工作, 人保公司将农险赔款支付给基层或村委会, 再由基层负责将赔款分发到户。同时, 保险公司承保业务几乎主要依靠本身的业务人员, 基层、农村合作社和村委也会承当保险中介的功能, 但基层组织不获取佣金, 只根据上级红头文件开展工作, 组织对农业保险宣传积极性不高, 个别小散远农户对农业保险认识缺失。 2.3 农户的窘境 2.3.1 信息缺失 农户和保险公司二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等, 分散经营的农户在保单签约和损失理赔的会谈中处于弱势地位, 加之农户自我保卫意识缺失, 在签订保单和灾后理赔经过中, 经常处于弱势和被动接受地位而遭受损失。 2.3.2 意识淡薄 受历史原因, 农户受教育年限普遍较低和农村保险扶贫工作起步较晚、各项工作制度建设不健全, 不少农户对风险缺乏一个清楚明晰的认识, 不了解风险和风险对抗, 对保险功能认识存在偏差, 内心经常存在侥幸, 以为能够逃避风险损失。譬如, 有的农户只关注眼前既得利益, 参加保险后连续几年无自然灾损, 就以为经济上大吃亏, 不再介入投保;有些农户以为种田是靠天吃饭, 能否参保都行, 对风险损失较低的险种不愿意参保, 对风险损失较高的险种, 往往因保费过高而负担不起;加上农业保险宣传不够, 中介工作由村承当, 导致农户把支付保费作为额外负担, 甚至被以为是 乱收费 。 2.3.3 替代手段多, 存在 搭便车 行为 浙江省土地基本上是按户均分承包, 分布零散, 且人均土地面积较低, 由于农资成本逐年上升、农产品价格波动频繁等原因使农业生产带来的利益逐步下降, 农业收益在家庭收入中的占比不断降低, 即便遭遇自然灾祸, 对农户生产经营和家庭生活造成影响较小, 完全能够由自行调剂解决。有的灾祸发生后, 由于赔款达不到心理额度, 农户采用闹访等手段, 为了息事宁人, 只得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 固然和保险公司的让步和妥协使闹访的农户损失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 但是却造成其他遭受灾祸后按正常流程保险理赔的农户在下一次碰到灾祸后, 可能采取类似的手段提报保险赔付, 这也是对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的重大挑战。 3 意见建议 3.1 健全重大灾祸防御机制 保险公司应提高风险防备意识, 正对自然风险的特殊性设计行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险公司勘察定损、风险监控人员通常把握一定防灾减损专业知识, 可鼓励保险单位员工介入防灾减损工作, 使保险公司成为防灾减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2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浙江省农业保险经营采取商业化经营与适当补贴的形式, 共保体公司的基本目的定位为营利。对农业保险的监管中必须对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的 内生逐利 本质给予尊重, 在引导保险公司发挥社会责任的同时, 给予保险公司对利益的尊重。应在保险公司税收、再保险、巨灾补贴等方面给予优惠制度, 以保障保险公司的经营安全, 十分是保障商业性保险机构有效介入农村保险扶贫与获得合理利益。从制度上保障保险公司 获利 的可能性, 减少行政插手, 完善对保险公司的报酬鼓励。 3.3 加快开发特色农险产品 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外部因素发展程度各不一样, 很多农村发展比拟落后, 保险公司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开发农业保险, 确保开发的农业保险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与当地农户的实际支付能力相符合。保险公司要优先考虑当地农户的收入情况、收入构造以及当地财政实力, 加强农村保险险种开发和自然风险防备设施建设, 扩大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 农业险种开发可选择不同类型的农产品联合投保, 使不同类型的农户都有符合本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使参保率得到有效地增长, 保障农户的农业收入, 使农业保险对精准扶贫政策产生积极和正面作用, 促使国家扶贫工作更稳定有序地开展。 以下为参考文献 1范柏乃, 段忠贤.绩效评估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0. 2王红珠.浙江新农村经济热门聚焦 现在状况问题对策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18. 3 黄公安.农业保险的理论及其组织M.北京:商务印书局, 1937. 4邓维杰.精准扶贫的难点对策与路劲选择J.农村经济, 2020 (6) :35. 5姜丽媛, 张樱馨.我们国家农业保险效率实证研究J.上海保险, 2020 (6)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