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集团管理规章制度锦集四篇.docx
2023年集团管理规章制度锦集四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管理制度的使用越发频繁,为了规范集团的员工管理,特此设立相关的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团管理规章制度锦集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第1篇: 集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独资的,增加下款:本公司股东承诺: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市和平钢材有限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市东道主路325号;邮政编码:529500。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钢材。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莫金,住所(址):_,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_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20万元,总认缴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决定;(二)其他职权: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其他职权:。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七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三)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四)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五)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通过。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股东(任命)产生,任期三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任命)产生。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注:须少于三人),由股东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其他职权: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第二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定解散;(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六)其他解散事由:第二十五条公司清算办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按公司法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第二十六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于20_年二月二十八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第2篇: 集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省属驻昌和外地进昌各类建筑业企业。所称的进昌建筑业企业,是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本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具体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管理工作。第四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市参加建设市场活动,应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到市建委办理进昌登记手续。第五条 进昌办理登记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后归还):(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在昌负责人的委托书,企业在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具有专业资格的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 (含社会保险凭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外省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省内企业应提供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四)由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二年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所列举行为的证明,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的证明;(五)企业参加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管理人员等总人数不少于15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限二级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以及社会保险证明;第六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设立分公司的,在昌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总承包企业不小于200平方米,各专业企业不小于100平方米,并办理在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开立银行帐户及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第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具备了第五条、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直属、省属驻昌和本市各类施工企业凭资质证书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领诚信管理手册。进昌建筑业企业不设分公司的不发诚信管理手册。第八条 诚信管理手册是本市和驻昌、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及项目经理在昌的业绩和奖惩情况。持诚信管理手册可参加本市所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持诚信管理手册参加招投标时,加入3分诚信分值;有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被处以不良行为记录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为记录当年有效,不跨年度)。第九条 领取了诚信管理手册的建筑业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人代表、资质等级、指定在昌负责人等,应从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建委办理变更手续。第十条 国(境)外施工企业进昌施工按照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第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在昌承接工程后,应组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与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必须是本企业职工。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应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统计局报送建筑业企业各类报表。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遵守国家、江西省及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 和规章。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诚信管理手册的处理:(一)在昌无固定的办公场所,驻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实际到位情况与进昌登记的资料不相符的;(二)企业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不健全,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设置与施工工程规模程度不相适应,以及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经3次以上检查均不在施工现场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技术工种和劳务作业人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三)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或未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书面劳务分包合同的;(四)出租、涂改、伪造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诚信管理手册的,以及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使用诚信管理手册的;(五)不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的;(六)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克扣或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七)不按规定上报各类报表的;(八)在昌施工期间发生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或质量安全等级事故的;(九)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第十五条 市建委对所持诚信管理手册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年度检查按下列程序进行:(一)进昌建筑业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年度检查通知进行年度检查申报,填写年度检查报表,提交诚信管理手册,交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昌分公司企业非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二)外省外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昌设有办事处的,该地企业将申报资料提交到驻昌办事处,由驻昌办事处统一将年检资料交市建委;无驻昌办事处的企业将申报资料直接报市建委。(三)对年度检查资料齐全的企业,市建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年度检查结论,记录在诚信管理手册年度检查记录栏内。第十六条 年度检查的内容是: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施工条件是否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是否与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是否存在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第十七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在昌的施工条件符合进昌登记时应具备的条件,且与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规模相适应,在过去一年中没有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经批评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发生第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诚信管理手册,在两年内市建委不再发给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在此后的两年内参加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时,每次扣4分。1、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2、连续两年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第十九条 年检时间为自下发年检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特殊情况企业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年度检查的进昌建筑业企业,其诚信管理手册自行失效。第二十条 进昌建筑业企业遗失诚信管理手册,应在本市登报声明作废后,重新补发。第二十一条 企业终止在昌承接工程,应到市建委办理离昌手续,同时上缴诚信管理手册。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3篇: 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一、妨碍公司管理法律后果1、妨碍公司管理以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论处。2、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是指公司、企业违反公司法、企业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妨害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活动,侵犯公司、企业及其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公布了刑法修正案对本节的个别罪名作了变动,并增加了新罪名,包括: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等。二、妨碍公司管理法律依据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对本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和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之下罚金。与单位犯前款罪的,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之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小企业管理制度标准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第4篇: 集团管理规章制度一、服务承诺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务人员,完全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2、客户因合理需要需更换服务员,以客户要求为准。3、家政人员服务水准不到位,可随时进行再培训再上岗。4、服务人员如有违法乱纪的,经查实按法律程序交有关部门处理。5、服务人员上岗后,一切入乡随俗,确保家政平安和睦。6、服务人员与用户不协调时,本公司将随时配合客户加以教育并可考虑换人。二、客户合同签订制度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与客户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2、合同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以及选择的服务项目、时间、费用等,根据您的需要为你选派合适的家政服务人员。3、家政服务员按照合同内容本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客户提供服务。4、根据合同客户有权合理选定、要求调换家政服务员,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其造成的损失。5、客户应按合同约定向家政服务员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其工资。6、客户不得强迫家政服务员从事约定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7、服务期满若客户续用本公司家政服务员,应提前10天与本公司续签合同。三、家政工作人员守则1、遵守国家法令,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3、初入客户家中,一定要按客户意愿行事,积极主动做好份内的工作,尽快熟悉客户家庭环境和生活习惯,牢记客户忌讳的事情及特别要求。4、在客户家中工作,给业主及家庭要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移动物品轻拿轻放。5、家政人员要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时候不要喧宾夺主。在业主及其家人在谈话、看电视、吃饭时,做好份内工作后应自觉回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间。6、公司及业主的叮嘱和交代要记清。因语言原因未听清和听懂的,一定要问清楚,不要不懂装懂。做事要有程序,不要丢三落四。7、不要打业主的电话,如急需应征得业主的同意或到公用电话亭,更不能把业主的电话告诉他人。8、做人要诚实,不能欺骗公司及业主,更不要把自家烦心事讲给业主听。切记自己是来赚钱养家的,不是出来找麻烦的。9、工作时尽量小心仔细,如损坏东西应主动认错,争取公司及业主谅解,切不可将损坏的东西扔掉或推卸责任。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办公室及业主家。不得使用业主专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动用主人化妆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业主的私人用品。11、注意细节,不经业主同意不要进入主人卧室,如要进去工作必须先敲门,征得主人同意方可进入,出来时应轻轻把门扣上,平时应衣着简朴,不可穿太透太紧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妆或佩戴首饰。12、不可把外人带到业主家中来,也不可把业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况透露给他人。13、不得在顾客家中看电视、听音乐,喝茶,喝酒,抽烟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14、给公司和业主采购物品时,要记好明细账,不得虚报冒领,要帮助公司及业主节约各种开支。15、与业主发生不愉快和矛盾时,不论谁对谁错,都不得擅自与业主争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出面协调处理。16、不得擅自要求业主增加工资,接受业主的小费,向业主借款。1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号码,一律以办公电话为中心。手机自备。18、完成任务后,离开顾客家时,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办公电话便于更好的为客户下一步服务。四、奖励和处罚制度1、出勤天数控制:员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于300天,低于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内的工资表准版元天。2、新员工试用期90天,在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正常工资标准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资标准计付,出勤天数按有关规定核算。协议期内的正常工资在当月付50%,其余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预借工资。特殊奖励和处罚按规定增减。3、员工在试用期90天内,纪律松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痹、鼓动他人、怠慢工作,有损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将予以辞退。4、损坏、丢失的财物一律照价赔偿;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计工资,并如实修复完工,造成材料损失的一律照价赔偿。5、收麦当月和农历_月,分别出勤天数在29天以上者分别每月奖励300元。农历正月出勤天数在25天以上者本月奖励800元。平均工资以年出勤天数计算。6、请假需提前有请假条,负则按旷工对待。无故旷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资。7、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8、不能耽误零星小活(限时20分钟必须联系到用户)否则将扣发20元工资。9、标志服连续两天不穿的扣工资20元。10、员工在工作期间干私活走后门(只要是收费的发生交易的均视为私活),偷卖材料,造成损失一律按原价付清,并以私活及材料价格的10倍扣发工资(凡参与此活的人均视为责任人,按人头计算份额)。11、员工在进本单位十天后公司将为你办理保险一份,合作期满或300天后可与报销,提前离开本单位的不予报销。五、风险防控制度1、家政服务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个人彩色相片三张),交予公司人事人员核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2、家政服务员必须提供卫生部门指定的检查单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且不能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同时客户有义务告知家中是否有传染病、精神病患者。3、家政服务员并须参加企业对其进行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的培训管理服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4、职业保险、意外保险:公司要为员工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尽可能为客户、经营者、家政服务者提供相应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风险。5、联合诚信:家庭服务消费者、经营者、服务者三方都要诚信。首先,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提供诚信服务,对消费者和家政员;其次,消费者得诚信消费,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企业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员要诚实服务,要具有责任心和爱岗敬业。6、法律服务: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应寻求正当的法律途径进行纠纷解决。7、公司的管理风险防范:员工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为员工做医社保,投保一些相应保险;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引进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六、其他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适用于全体员工。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