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传教育制度.pdf
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二、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六、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校园重大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重大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学校集会,以班为单位,在指定的地方安排座位或站位区域,由组织活动的部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进出会场的秩序,以保证会场学生的安全与纪律。二、学校在每天升旗仪式和集体做广播操时,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升旗仪式和做操时学生的安全与纪律.三、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从教学楼排队进入操场时,在楼道内不要拥挤,进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四、做广播操以班为单位,在指定的区域站队,由班主任负责。五、每次做广播操进出教学楼时,在教学楼道的门口有专门值勤教师负责学生纪律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卫生防疫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安全管理制度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中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加强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购买小商小贩食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三、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四、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五、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制度。依据相关规定组织预防接种工作。六、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七、按要求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八、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设立健康卡,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九、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上好健康课。防流行性传染病应急预案为深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1、及时报告。(1)条件:有 5 人(含 5 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2)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应在事件发生30 分钟内电话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卫生处办公室,区教育局立即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校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区政府、市教委。学校应在事件发生90 分钟内向区教育局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3)内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行政领导、班主任、卫生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等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安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学生、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2)学校要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4、救治病人:(1)学校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2)学校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3)学校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5、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6、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7、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8、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