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意见【8月2日900启动网上报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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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意见【8月2日900启动网上报名】.docx
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山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意见【8月2日9:00启动网上报名】 幼升小不过是未来进入优质中学的跳板,家长、学生的真实目的是紧紧瞄准高考的。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更迷乱而复杂了。在这种形势下,家长要及时关注各种升学资讯,今天为各位分享了2023年山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升小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欢迎大家的关注。 1.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顺序、条件 1区内常住居民子女。 (1)具有经开区或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城区是指山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区域,落户时间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均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下同)。 (2)无经开区或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经开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工作但无房产、无经开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日政办发202336号文件规定,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其随迁子女可申请指定学校的学位。 3其他符合在区内就读的适龄儿童。 3.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具体地址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说明”,以下简称“报名工作说明”,另行发布),使用适龄儿童信息进行注册,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工作说明”。 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社会事业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都将进行核实确认,请家长务必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开学后由学校查验登记。 2.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以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属学校(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同时,社会事业局将在汉中路小学设立招生报名咨询服务点,为家长报名提供咨询服务。(汉中路小学位于昭阳南路与汉中路交汇处,经开区管委西侧,海韵山景小区南) 3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资格审核 1网上审核。网上报名后,社会事业局、相关部门和学校对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经网上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审核。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或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对相关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3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要求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由管理员登录平台修改信息、调整申请学位学校。 4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5.特殊情况说明 1若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无房产,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区内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申请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学位和一个调剂学校学位。无房产信息证明由教育部门统一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不需要个人提供(下同)。 2因城中村改造或其他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1)拆迁后确未购房的,可选择原所属片区招生学校申请学位,需要上传户籍信息和拆迁协议;若在区内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有空余学位,也可在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统筹安排入学;(2)重新购房的,选择新购房产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3)拆迁异地安置的,选择安置地所属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3购买住房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入住的,可选择房产所属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学位。需要上传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实际入住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见“报名工作说明”)。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4适龄儿童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报名依据,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名下无房产;(2)具有经开区或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后户口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未发生迁移。需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信息、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5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人的房产确定片区学校申请学位。 6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区内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省统一选派援沪抗疫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区内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由社会事业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7归国华侨、港澳台商子女网上注册后,根据监护人具备的条件选择类别,填报信息,申请学位。同时,需向区侨联、台办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侨联、台办统一出具证明,与本地适龄儿童享受同等待遇。外籍人员子女入学,网上报名后,小学到银川路小学、初中到开发区中学提交监护人和子女的护照及签证、在经开区居住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与本地适龄儿童享受同等待遇。 8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和“一人一案”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认真排查,将服务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控辍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盲、聋哑两类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到日照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原因确实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片区学校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监护人对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经开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9区内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技术研发人才、管理人才子女,网上注册后,可选择“其他符合在区内就读的适龄儿童”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日照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实施办法(试行)(日教字202354号)精神,由社会事业局审核确认,统筹安置入学。 10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其父母本人的,需上传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1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对住房拥有50%以上(不含50%)的产权。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 122023年,我区继续登记记录适龄儿童入学房产地址信息,与2023年、2023年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条件依据。 6.入学安排 1区内常住居民子女,经审核合格,按序列接收入学,当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容纳能力学校无法安置时,按照序列适度调剂到周边学校安置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通过且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直接接收入学。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由社会事业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入学。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且不服从教育部门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经开区学校申请入学,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下列顺序安置入学: (1)在市人社部门或经开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保险; (2)办理经商营业执照或持有房管部门备案的招生区域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或监护人之一持有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其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当申请学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容纳能力时,将按照社保缴纳时间长短,经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和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依次安置入学。 4其他符合在区内就读的适龄儿童,社会事业局根据有关政策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5入学安排结束后,在学校公示新生名单。 7.时间安排 社会事业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及时公开有关招生信息。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2952127,2952599;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附件:2023年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划分方案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