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守法的内容(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docx
知法懂法守法的内容(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通过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学习,切实增强了自身法律知识、提高了自身法律素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学以致用,比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职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有问题的及时整改处理,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怎么写呢?下面是我整理的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资料,欢迎阅读。篇1: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近日,总行在全行组织开展知法、守法、用法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从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现就此次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出几点体会,也是我对此次教育学习活动的一个理性的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的有效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对我行无论是深化三农金融服务,还是加快业务经营发展,加强党的建设,都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的政治保障。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靠严明纪律,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如果纪律不严,从严治党、从严治行就无从谈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个金融单位的职工更应以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上讲求知法守法,如果路走得不对就会犯错误,就会迷失方向;如果没有德,就难于为人民服务,就谈不上自己的事业,也就没有单位事业的兴旺,就没有个人事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人身存在的社会价值。加强守法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有时,总是觉得有的规章制度在束缚着我们业务的办理,在制约着我们的业务发展,细细想来,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能力。依法合规是各项业务经营管理的底线,也是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标准,更是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安全线和惩治违法乱纪者的警戒线。破法无不始于破规、破纪。实践证明,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都是对党纪行规缺乏敬畏之心、不守规矩的结果。法律既是一把定纷止争的尺子,更是维护权益的利器。学法的目的在于学以致用。在日常经营中,处处面对法律问题,例如在于客户推介公司理财产品,要注意是否合法,不能向客户承诺收益,或者夸大产品的收益。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语负责,不能因为个人的压力而盲目的去开发客户,触及法律法规的底线。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但法律风险防范不单是法律专业部门的职责,涓流汇聚以成大海,只有全行每个员工立足岗位、见微知著,积极化解法律风险,法治才能真正深深植入农业银行的基因中。通过此次学习,我切实提高了自身法律意识,了解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学以致用,比对现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职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有问题的及时整改处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篇2: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最近行内组织了知法、守法、敬法专题图片展示教育活动,这些图片通过深入剖析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全景展示了违纪违法第一次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深刻揭示了目无法规的种种恶果与教训,以及由此引发的悲剧结果,让我感慨颇多,受益匪浅。作为一名银行员工,首先要坚定信念,不断加强道德修养。这些案例再次警示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身处什么岗位,都不能放松对精神世界的追求,都不能降低对自己的道德要求。我们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敦品励行,认真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七笔账,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其次要摆正心态,做到严于自律,自觉抵制物质诱惑。银行职员的心态往往是诱发各类金融犯罪的罪魁祸首,比如拜金主义思想会激发内心的贪欲,超前消费观念则会导致变异的社会心态,侥幸心理会使人胆大妄为。因此,对于我们每一名员工来说,更加需要懂得调整调节自己的心态,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心境,不被歪风邪气所影响,廉洁自爱,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当前,全行正在开展知法、守法、敬法主题教育活动,我们一定要以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要始终明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廉洁底线都不能退,违法红线都不能碰,从而切实增强抵制诱惑、拒腐防变的能力。最后要心存敬畏,坚决破除侥幸心理。涉案人员并非不知法、不畏法,而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作案手段隐蔽,轻易不会暴露。结果,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其受贿金额由小到大、积少成多,从而掉入温水煮青蛙的陷阱,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案例警示我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对党纪国法、廉政规定,一定要破除侥幸心态,保有一份敬畏。同时,慎重择友,特别是要远离居心不良、品行不端之人。要公私分明,坚持原则,正确处理朋友的请托,不要盲目地讲哥们义气,要勇于拒绝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要求。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深深感到,这是一次极为难得的警示教育,是一次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的教育,也是一次发人深省、启迪心智的灵魂课堂。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走好未来人生道路每一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培育高尚的心灵,以这些真实的案例做警示,远离职务犯罪,做到廉洁从业合规操作,在本职岗位上奉献诚挚的爱心、履行自己的使命,以务实的精神,廉洁的作风、正义的形象、优良的业绩共同创造我们农行更加辉煌的明天。篇3: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 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人们常说,家庭教育是我们的第一堂课,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 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注意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是校园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篇4:条令条例懂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党的xx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战略目标,不仅为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xx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作为基层,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作为基层,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作为基层,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9页 共9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