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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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pdf
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是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教学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是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途径,对于培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暂行办法.一、组织管理一、组织管理1。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成立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创业教育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创业教育学院负责教学工作院长和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负责领导为成员,对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2.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应成立由开办单位负责领导担任组长,具体负责教师、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3.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具体负责教师负责本单位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日常工作,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收集、上报、归档、总结等工作.二、选题管理二、选题管理4.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从第六或者第七学期开始,各开办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始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具体负责教师负责征集(一般数量不得少于本专业当年毕业生的数量),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每届题目更新率按专业类别分别要求如下:艺术类专业应不低于10;文、理科基础类专业应不低于20;外语类专业应不低于30%;文科应用类专业应不低于40%;管理类专业应不低于40;理科应用类专业应不低于50;工程技术类专业应不低于60.5。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使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受到全面的专业基本技能训练;2)坚持专业理论和科研、生产或社会实际相结合,注重课题的应用性和创新性;3)对外语、计算机及文献检索有较高的要求;4)难度适当,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5)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的大型应用性项目,在体现合作精神的同时,明确对每个学生的要求和其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保证每个学生的工作量饱满。6。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定后,由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指导教师每轮次指导的学生人数参照黑龙江大学关于教师教学任务的若干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创业教育学院批准。7.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应及时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信息,按照“师生互选的原则选择题目。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也可自拟题目并自己选择指导教师。三、过程管理三、过程管理8.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在明确题目和指导教师后,应认真查阅相关文献,并认真制定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计划。9。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计划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并按照开题计划的进度安排进行工作,按时填写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总结,并至少每两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进展情况.10.指导教师应认真根据开题计划的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及时检查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提出指导意见。11.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于指导不力的教师,要及时更换;对于未按进度安排完成任务的学生,要延期结题或更换题目.12.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应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情况下,文科基础及应用类、管理类、外语类等专业应安排不少于 8 周,理科基础及应用类、工程技术类、艺术类等专业应安排不少于 14 周。四、答辩与成绩管理四、答辩与成绩管理13。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都应参加答辩(对于多人合作的题目,应分别进行答辩)。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明确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 3 人。14.在答辩前,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按照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指导教师用)格式要求进行评分,并填写评语。15.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应认真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指导教师用)、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1)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不符合撰写规范;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填写不完整;3)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为“不及格”。16.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应在每年 5 月末前完成答辩工作.学生答辩时应有一定的自述时间,答辩小组成员应就论文(设计)的相关成果、难点问题的解决途径和应用前景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提问。根据答辩情况,答辩小组按照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的要求给出答辩成绩.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应做好答辩记录.17。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为导师成绩30%+答辩成绩70%。领导小组应统一审定本单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形成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报送到创业教育学院备案。18.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指导教师应对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内容、质量严格把关。如发现毕业论文(设计)中存在代做、雷同、抄袭等现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为零分,并视情节给予学生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五、档案管理五、档案管理19.实物档案包括毕业论文原件、毕业设计作品及说明书、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表、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原始文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等,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实物档案由各开办单位保存,至少保留到学生毕业后两年;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案作为重要的教学资料由各开办单位永久保存。六、经费管理六、经费管理20。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包括消耗材料经费、打印装订费、指导费等。所有经费由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自行承担.七、附则七、附则21.各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开办单位应在本办法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本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关于全日制本科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的具体实施文件。22。本办法由创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创业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