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PPT课件第一章.ppt
第一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一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基本知识第一节 工程质量与质量管理基本知识 一、工程质量的概念1.质量: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2.工程质量定义:指承建工程的使用价值,工程满足社会需要所必须具备的质量特征。(1)性能。即对使用功能方面的要求。(2)寿命。是指工程正常使用期限的长短。(3)可靠性。是指工程在使用寿命期限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工作任务能力的大小及耐久程度。(4)安全性。是指建设工程在使用周期内的安全程度。(5)经济性。是指效率、施工成本、使用费用、维修费用的高低。3.工序质量工序质量也称施工过程质量,指施工过程中五大要素对工程质量的综合作用过程,也称生产过程中五大要素的综合质量。工序质量可用工序能力和工序能力指数来表示。4.工作质量n工作质量是指参与工程的建设者,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所从事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二、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概念1.质量管理nGB/T1900-2000对质量管理的定义: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1)质量方针和目标1)质量方针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2)质量目标ISO9000:2000标准对“质量目标”的定义:“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质量目标应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2)确定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指以人或部门的工作为对象对其工作范围、职责、权限及内容提出的规定、标准、程序等书面要求.按组织机构所设置的岗位制订,责任明确,分工细致。(3)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2000对质量管理的定义: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是“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4)质量策划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并规定的行动过程和相关资料已实现质量目标。(5)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6)质量保证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实施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7)全面质量管理(TQMTotalQualityManagement)一个组织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和在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2.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简介IS09000族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1SO)组织制定并颁布的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最具权威性的国际标准化专门机构,是由131个国家标准化机构参加的世界性组织。3.2000版IS09000族标准文件结构三、建筑工程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质量要求1)适用2)安全3)耐久性4)美观性5)经济性(一)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与质量控制特点2.建筑工程质量特点(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2)容易产生质量变异(3)容易产生第一、二判断错误(4)质量检查不能解体、拆卸(5)质量要受投资、进度的制约(二)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原则与程序1.质量控制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2)“以人为核心”(3)“以预防为主”(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2.程序见课本11页程序图(三)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过程(四)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阶段1.事前质量控制指在正式施工前进行的质量控制,其控制重点是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且施工准备工作要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中。要求同学们掌握事前控制的范围和内容。2.事中质量控制对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所有与施工有关方面的质量进行控制,也包括对施工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工序产品或分部、分项产品)的质量控制。3.事后质量控制(1)组织联动试车。(2)准备竣工验收资料,组织自检和初步验收。(3)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4)组织竣工验收。(五)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因素的控制1.人的控制(Man)人是指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2.材料的控制(Mate-rail)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的控制3.机械控制(Machine)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控制4.方法控制(Method)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控制5.环境控制(Environment)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管理环境,如质量保证体系等;劳动环境,如劳动组合,作业场所、工作面等(六)成品保护成品保护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一些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是在其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部位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损伤或污染,影响工程整体质量。1.防护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的措施。2.包裹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以防损伤或污染。3.覆盖用表面覆盖的办法防止堵塞或损伤。4.封闭采取局部封闭的办法进行保护。5.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第二节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基本知识(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重要性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查与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确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必要的技术保证;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主体(二)参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主体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筑物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工程建设市场的重要主体,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效果的负责方。没有委托监理单位时,参与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等的验收。委托监理时,建设单位参与项目工程的质量检查,同时应组织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2监理方n监理方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方执行施工监督、控制工程质量并参与各层次的检查和验收工作。n监理方在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已经完成并自检合格的项目须进行抽检检查,进行质量确认,形成验收文件;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视和旁站等手段,对隐蔽工程、下一道施工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是验收。3施工方n施工方是建筑工程施工的主体,是市场中的生产方,也是工程建设质量责任的主要主体,其行为对工程建设质量起关键性作用。n施工方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操作标准(企业标准)等进行自行检查并评定结果。4.设计(勘察)方n设计(勘察)方提出建筑物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对于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子)分部工程,应参与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质量监督机构我国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5.其他(2)检测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对建设工程、建设构件、制品及现场所用的有关建筑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测的法定单位。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组成一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15项建筑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专业验收规范)组成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2)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3)确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合格、判定及验收的程序的原则;(4)规定了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原则;(5)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3.15项建筑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专业验收规范)(1)建筑地基施工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14)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1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专业验收规范”规定了:n1)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质量指标的设置、合格判定;n2)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复检要求;n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检测项目的要求。(二)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特点1体现“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2.同一个对象只有一个标准,避免了交叉,便于执行。3.新验收标准只有一个“合格”的质量等级,取消“优良”等级。4落实了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了各方的责任。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一)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的规定一是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二是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三是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四是提出了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二)对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规定1.原材料的控制(1)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检查其规格、数量、型号、标准及外观质量等。(2)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3)复检抽样样本的组批规则、取样数量和测试项目,除按专业规范规定外,一般可按产品标准执行。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对工序质量控应重点做好以下“三个点”的控制:(1)设置控制点,即将工艺流程中影响工序质量的所有节点做为质量控制点,按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技术措施,保证在操作中能符合技术标准要求;(2)设置检查点,即在所有控制点中找出比较重要又能进行检查的点进行检查,以验证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否有效,有否失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技术措施;(3)设置停止点,即在施工操作完成一定数量或某一施工段时,作业层在自检的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作一次比较全面的检查,确认质量情况,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加以纠正,为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打下坚实基础。3.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质量控制为保证施工过程的连续有序,应进行施工过程的施工质量的全面控制,必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交接检验,这种检查不仅是对前道工序质量合格与否所作的一次确认,同时也为后道工序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条件,促进了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的产品保护。通过检查形成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的签署确认方有效。这种质量控制,即保证了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延续性,又能将前工序出现的质量问题消灭在后道工序施工之前,又能分清质量责任,避免不必要的质量纠纷的产生。(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1.质量验收的依据:(1)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图纸、图集、变更等)的要求;(3)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质量的规定;(4)建筑工程质量应满足施工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2.质量验收涉及资格与资质要求:(1)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2)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为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通过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3.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交由监理单位进行。4.隐蔽工程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6.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按专业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8.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四级进行质量验收。1.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1)房屋建筑(构筑物)单位工程: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如一栋住宅楼、一个锅炉房、一个办公楼等均为一个单位工程。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时,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作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如一个公共建筑有28层塔楼及4层的裙房,该业主在裙房施工竣工后,具备使用功能,就计划先投入使用,这个裙房就可以先以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2)室外单位工程。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划分n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分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n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工程目前最多是由十个分部所组成,即: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装饰装修四个建筑及结构分部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和智能建筑五个分部工程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有的单位工程中,不一定全有这些分部工程。如有的可能没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有的可能没有通风与空调及电梯安装分部工程。3.分项工程的划分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如瓦工的砌砖工程,钢筋工的钢筋绑扎工程,木工的木门窗安装工程,油漆工的混色油漆工程等。4.检验批的划分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检验批是分项工程中的最基本的单元,是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检验批合格质量:(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查主控项目是指对检验批的质量有致命性影响的检验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重要建筑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性能及附件的材质、技术性能等,检查出厂证明、检测报告,并按要求进场复验。b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检测、抽查项目,如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强度、构件的刚度、挠度、承载力、钢结构焊缝强度、电气的绝缘、接地电阻要求等。c一些重要的允许偏差项目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主控项目条文必须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要求n一般项目是指除主控项目以外的,对检验批项目有一定影响的检验项目。n这些项目虽不象主控项目那样重要,但对工程安全、使用功能、美观都有较大的影响,因此验收时,这些检测项目绝大多数抽查处(件),其质量指标都必须达到要求。其合格的判定条件:抽查样本的80及以上(个别项目为90以上,如混凝土规范中梁、板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等)符合各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指标,其余20%样本的缺陷可以放宽,但不超过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个别规范规定为1.2倍,如钢结构验收规范等)。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合格的质量要求,除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外,其施工操作依据的技术标准应符合设计、验收规范的要求。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是由一个或几个检验批组成的,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其包含的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n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n分部工程验收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n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三)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验收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2.房屋建筑工程如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3.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釆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4.下列情况不属于规定的保修范围: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与组织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突出了监理工程师和施工者负责的原则。(2)监理工程师拥有对每道施工工序的施工检查权,并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允许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验收批,有权并应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返工。2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2)单位工程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质量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验收。(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标准规定的程序检验评定,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评定合格后,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n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人员进行审核,并参与验收过程。五、建筑工程常用资料表格编制及填写要求(一)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分类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1)工程概况(2)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管理名单。(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审批表。(5)安全技术交底记录。(6)竣工报告。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1)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单)、洽商记录等。(2)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录及其报验表。(3)原材料、构配建、成品半成品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的见证取样和复检(试)报告。(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施工记录。(7)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验资料。(8)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9)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3.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建筑与结构)(1)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面测量记录。(5)烟气(风)道工程检查验收记录。(6)幕墙及外墙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7)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8)节能、保温检测报告。(9)室内环境检测报告。4.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5)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6)各分项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一些表格的填写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格(1)标头部分n工程名称栏:应填写工程名称的全称,且应与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的工程名称一致。n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填写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的施工许可证(开工证)的编号。n建设单位栏:填写合同文件中的甲方,单位名称也应写全称,与合同签章上的单位名称相同。n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栏:应填合同书上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代表一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一致。n设计单位栏:填写设计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名称,其全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一致。n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栏:应是设计合同书签字人或签字人以文字形式委托的该项目负责人,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与此一致。n监理单位栏:填写单位全称,应与合同或协议书中的名称一致。n总监理工程师栏:应是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n施工单位栏:填写施工合同中签章单位的全称,与签章上的名称一致。n项目经理栏、项目技术负责人栏:要求与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致。(2)检查项目部分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工程报建、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技术交底、工序交接、样板引路、质量检查评定制度、质量例会制度以及质量问题处理制度、成品保护及施工挂牌制度等。2)质量责任制栏:主要是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及其责任,以及各项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奖罚制度等。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栏:主要是,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测量工、塔吊垂直运输司机,起重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机械工、焊接工、瓦工、防水工等。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栏。当工程存在专业分包情形时,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在其承包业务的范围内承建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等。5)施工图审查情况栏:重点是查看图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6)地质勘察资料栏:查看是否进行了地质勘探,勘察资质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其出具的正式地质勘察报告签审手续是否规范、齐全。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栏:是否编写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其审核、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8)施工技术标准栏:施工技术标准是施工操作和质量检验的依据,此栏应明确:是执行国家标准还是执行企业标准,执行企业标准时,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同时企业标准明确批准程序、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栏。包括三方面的检验,一是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应专门编制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可以单独搞一个计划,也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为一项内容。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栏。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搅拌站的计量设施的精确度、管理制度等内容。11)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栏:这是为保持材料、设备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有的措施。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订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库房等。(3)检查验收1)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填写之后,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附在后边,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核查,验收核查合格后,返还施工单位,并签字认可。2)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改正,否则不许开工。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的填写(1)表的名称及编号(可由现场资料员填写)n前边二个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0109.地基与基础为01,主体结构为02,建筑装饰装修为03,建筑屋面为0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为05,建筑电气为06,智能建筑为07,通风与空调为08,电梯为09.n第3,4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n第5,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n第7,8位数字是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的顺序号。(2)表头部分的填写(可由现场资料员填写)1)检验批表编号的填写,在2个方框内填写检验批序号.2)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按合同文件上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子单位工程标出该部分的位置.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验收规范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验收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标注清楚。3)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可由现场资料员填写)(3)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n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填写具体的质量要求,在制表时就已填写好验收规范中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全部内容。但由于表格的地方小,多数指标不能将全部内容填写下,所以,只将质量指标归纳,简化描述或题目及条文号填写上,作为检查内容提示。(4)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专业质量检查员检查填写)1)定量项目直接填写检查的数据。2)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规定时,可采取打“”的方法标注;当不符合规定时,采取打“X”方法标注。3)有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后,可填写试件编号,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进行强度评定以及验收.4)对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项目,各个子项目质量均符合规范规定时,采取打来标注,否则采用打“X”来标注。无此项内容的打/来标注。5)对一般项目合格点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定性项目必须基本达到。定量项目中每个项目都应有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值达到规范规定。其余20%按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不能大于150%,钢结构为120%,就是说有数据的项目除不许达到规定的数值外,其余可最大放宽到150%(或120%)。6)对于某些定量检查的项目,如果检查的点数或件数较多,超出给定的10个空格,可以一个空格内填2个。n“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的填写,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人格内,超出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出国家验收规范的用O将其圈住,对超出的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圈住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格的填写n表名填上所验收分项工程的名称,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可由现场资料员填写,“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应由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n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应逐项审查,同意项填写结论“合格”或“符合要求”,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注明验收和不验收意见。如同意验收应签字确认,不同意验收要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间。4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1)表名及表头部分(可由现场资料员填写)1)表名: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填写要具体,写在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前边,并分别划掉分部或子分部,保留子分部或分部。2)表头部分的工程名称填写工程全称,与检验批、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表的工程名称一致。n结构类型填写按设计文件提供的结构类型。层数应分别注明地下和地上的层数。n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与检验批、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表填写的名称一致。n技术部门负责人及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填写项目的技术及质量负责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主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应填写施工单位的技术部门及质量部门负责人并签字。n分包单位的填写:要填写分包单位全称,与合同或图章上的名称一致。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填写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当没有分包时则不填。主体结构不能进行分包。(2)验收内容1)分项工程。n按分项工程第一个检验批施工先后的顺序,将分项工程名称填写上,在第二格栏内分别填写各分项工程实际的检验批数量,即分项工程验收表上的检验批数量。并将各项工程评定表按顺序附在表后。n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填写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结果。核查一下各分项工程是否都通过验收,有关有龄期的试件的合格评定是否达到要求;有全高垂直度或总标高的检验项目应进行检查验收。自检符合要求的可打“”标注。否则打“”。标注有“”标注的项目不能交给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应进行返修待达到合格后再提交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当没有委托监理时)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2)质量控制资料按表1-10-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中所列的相关内容,来确定所要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项目,按资料核查的要求,逐项进行核查,达到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即可以通过验收。全部项目都通过,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打“”标注检查合格,并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当没有委托监理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3)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n这个项目是指竣工抽样检测的项目,能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的,应放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测。检测内容按表1102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相关内容,来确定核查和抽查项目。n每个检测项目都通过审查,即可在施工单位检查评定栏内打“”标注检查合格。n由项目经理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当没有委托监理时),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当没有委托监理时)组织审查,在符合要求后,在验收意见栏内签注“同意验收”意见。4)观感质量验收n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将施工单位填写的内容填写好,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当没有委托监理时)。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当没有委托监理时)组织验收,在听取参加检查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当没有委托监理时)为主导共同确定质量评价:好、一般、差。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共同确认。n将验收评价结论填写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意见栏格内(3)验收单位签字认可n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签认,由项目经理亲自签认;n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也必须签认其分包的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分包项目经理亲自签认;n监理单位作为验收方,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认验收。如果按规定不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亲自签认验收。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格的填写n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采取表1-10进行。n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由五部分内容组成,每一项内容都有自己的专门验收记录表,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1-10是一张综合性表,是各项验收合格后填写的。n单位(子单位)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表中的表1-10由参加验收单位盖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表1101、表1102、表1103则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总经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1)表名及表头的填写1)将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的名称(项目批准的工程名称)填写在表名的前边,并将子单位或单位工程的名称划掉。2)表头部分,按分部(子分部)表的表头要求填写。(2)分部工程的验收1)分部工程工程实体质量验收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这项内容有专门的验收表格,(表1101),先由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再提交监理单位验收。3)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后,再提交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4)观感质量验收n这项内容有专门的验收表格,(表1103)。观感质量检查的方法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但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不同的是项目比较多,是一个综合性验收。n先由施工单位检查评定合格,提交验收,再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n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为主导意见,评价为“好”、“一般”、“差”。n不论评价“好”、“一般”、“差”的项目,只要不影响安全或使用功能,都可以作为符合要求的项目而通过验收。n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结论。5)综合验收结论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验收内容逐项查对,并将表格中应填写的内容进行填写,自检评定符合要求后,在验收记录栏内填写各有关项数,交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综合验收是指在前面五项内容均验收符合要求后进行的验收,即按表1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进行验收。验收时,在建设单位组织下,由建设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分别核查验收有关项目,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现场观感质量复查。经各项目审查符合要求后,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填在“验收结论”,栏内填写“同意验收”的意见。各栏均同意验收且经各参加检验方共同同意商定后,由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可填写为“通过验收”。(3)参加验收单位签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都同意验收时,其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亲自签字,以示对工程质量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签字验收的年月日。第三节常用建筑材料检验材料进场时,必须查验生产或经营单位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和性能试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管理的建筑材料时,应当查验其生产许可证或建筑材料准用证。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持有国家商检部门签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同时,应检查证书和质检报告的有效性(如,检验单位级别、检验时间、检验性质、检验标准、检验项目及补充的质量要求等)。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拒绝收货进场,已经进场的,要立即清退出场。一、钢筋(原材料、连接)的抽样方法及检验要求1)热轧钢筋的抽样方法n热轧钢筋按同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重量不大于60t的钢筋为一个检验批。n取样数量:外观检查检验从每批钢筋中抽取5进行外观检查。力学性能试验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n取样方法:力学性能试验取样时,应在钢筋的任意一端切去500mm,然后截取。试件的长度为拉伸试件=5d+200mm),弯曲试件=10d+200mm,其中d为钢筋直径。1.钢筋原材料的抽样方法及检验要求(2)热轧钢筋的检验要求n外观检查检验: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他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钢筋每1m弯曲度不应大于4mm。n力学性能试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作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为不合格品,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n热轧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