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制度.pdf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惩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一、目的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风险点的管控,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全面落实,科学控制作业场所的潜在危险因素,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按照 山东省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和部门。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三、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一)各部门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并明确成员职责分工。违者否奖部门负责人 500 元.(二)各部门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培训、考核、评价。违者否奖责任人 200 元。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否奖 200 元,并持续进行培训,直至培训合格为止。(三)全员按作业指导书要求参与制定风险点台帐、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全员参与分析危险源辨识,部门汇总完成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及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审核后上报公司.经公司组织评审后,不合格项少于等于 10 项的给予部门 5000 元奖励,不合格项大于 10 项的每多 1 项否奖 1000 元。(四)风险分析未做到全员参与(包括风险分析阶段及风险分析讨论、评审阶段),否奖责任人 100 元。(五)风险分级管控讨论、评审会议,凡无故不参加人员,责任否奖 100 元.对在隐患排查中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收到显著效果的单位,经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单位或个人 100500 元的奖励。(五)对因排查隐患期间为抢救员工、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车间(部门)或员工,根据贡献大小,给予 1001000 元的奖励。(六)在隐患排查期间为抢救公司财产和处理事故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 100500 元的奖励。(七)在隐患排查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给予一次性 1001000 元奖励。(八)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责,违者否奖200 元。(九)严格执行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隐患排查期间对于一般性违章行为,以部门为考核单位,发现违章现象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处罚。(十)在隐患排查期间发现有严重违章行为,其后果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规定加重处罚。(十一)对于在隐患排查中,未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根据经济损失大小按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司或司法机关处理,事故的其他责任者和责任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十二)各专业部门查出的隐患,隐患所属车间(部门)立即组织人员整改落实的.违者否奖责任人 200 元。(十三)对当时无法整改的隐患,所属车间(部门)负责人应当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应预案,并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管理部和相关部门。违者否奖责任人 200 元。(十四)对能整改而不整改、无故拖延整改时间的,否奖200 元,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按公司违章否奖制度执行,并追究隐患所属单位负责人责任.五、考核频次五、考核频次(一)安全管理部每月按照公司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内容对各车间(部门)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工资相挂钩.(二)各车间每月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奖惩,并与工资相挂钩。六、六、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