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医院护理质量妇产科科室考核细则.pdf
清水河县医院护理质量妇产科科室考核细则清水河县医院护理质量妇产科科室考核细则一、入院指导:有新入院的患者,护理班协助主班人员完成入院指导,并领病人到病房查看核实,无误后让患者或陪床人员签字确认;出院时查房人员签字;如因为入院时没有让患者或陪床人员签字或没有押押金,在出院时发现问题扣主班3 分,护理班 3 分;患者出院退押金后,若整理病房发现问题扣查房人员3分;入院指导包括各种签字,押金管理,床头卡、一览表、化验单眉栏、入院评估表等填写,发现一处没填写的,每次扣 1 分;二、二、出院管理:患者出院时,主班人员加强出院费用的审核,如应审核不严,给患者造成不能报销的损失,按费用的多少给予各主班相应的处罚;以收取费用的当班人员及出院时上主班人员责任为主每人30%;不影响报销者,当天收取费用的人员与出院时主班人员各扣 5 分,其他主班核查人员每人扣 2 分;患者出院后及时进行病房的消毒、登记,发现不消毒、登记的,每次扣主班 3 分;三、三、交班本:交班报告的书写,如有错误,在原先书写处轻划“”并保持原先字迹清晰可见,不可涂黑或用刀片刮除,亦不可把原先书写内容另附纸覆盖;每发现一处扣分;四、急救四、急救药品、备用药品及抢救器械的交接: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如发现备用药品如有缺失,为交班人员的职责;交接完毕后发现上述情况,则为接班人员责任;在补齐相应药品后,扣除当班人员相应的分值,每发现一次扣除 1 分;使用抢救药品后要及时补充齐全,如应抢救药品数量的缺少影响抢救,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扣当事人 10 分;各主班人员如发现抢救器械使用时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护士长,进行维修,以防发生意外;如不及时不报者,依据清水河县医院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罚,科室考核时扣当事人 10 分;抢救器械由罗玉红、宿小兰、刘志芳定期进行维护;五、体温单为护理班处理;治疗班做完药物过敏试验后,及时签字并在体温单表示药物过敏处体现出皮试结果;如有入院、转入、转出、出院、分娩、手术等,为主班填写;如每发现一处扣当班人员分;六、治疗盘、治疗台的清洁在正常上班期间有治疗班完成,治疗班不上期间由主班完成;如没有及时清洁,每发现一次扣 2 分;七、晨间护理:夜班人员在交班前及时完成晨间护理,如在查房时没有完成晨间护理的周二扣2 分,其他星期扣 1 分;如夜班忙,第二天的正常班协助夜班及时做好晨间护理;八、成本节约:治疗班及主班人员在完成治疗的同时,随时检查水电问题,并告知患者和陪床在不用水电时要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如因此有院内扣分者,科内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班人员的相应分值;病房划分:1-8 病房由治疗班负责;9-16 病房由主班负责科室各护理人员应节约各式成本,如有浪费,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 分;九、禁制吸烟:发现吸烟人员,扣当事人相应金额;当班人员每人分;十、学习:无故不参加科室、院内组织的学习、开会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科室考核时扣 1 分;十一、质控小组:各质控小组成员应认真完成各自所负责的内容,如无特殊原因造成的差错,每发现一次扣相关人员每人3 分;各质控小组成员负责的内容详见妇科质控小组人员名单;十二、备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 24 小时畅通,如有情况及时联系,如应通讯问题联系不上者,每发生一次扣 10 分;如备班人员应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场者,提前联系好替代人员;无人替代者,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十三、传染病患者的管理:加强传染病的登记记录,传染病人出院后及时进行病房消毒;未登记或消毒者,每发现一次扣 3 分;十四、分娩后的产妇或术后患者,主班及护理、治疗班应加强巡视,并及时准确的记录;如有差错事故,按医院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科室考核时主班扣 10 分,辅助班扣 5 分;十五、各自的卫生区域应保持清洁无尘土,做不到位者负责人每人每次扣 3 分;十六、服务态度:在就医过程中,有生、冷、硬、推等现象的,扣当班人员 3 分;有投诉的,扣 5 分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受到患者口头表扬的,加 5 分,收到表扬信或锦旗的加 10 分;十七、团结协作:护理区各位护理人员应加强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精神;如因个人矛盾处理不当所致的护理差错事故,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后,科室考核扣当事人每人 10 分;护士长 5 分;十八、技能考核: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核,院方考核不及格者,扣 5 分;补考再次不及格者扣 10 分;科室内考核,不及格者扣 3 分;十九、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各种核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发生护理差错事故,时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扣除当事人本月或本季度的绩效工资;二十、科室考核小组人员:罗玉红、张春梅、胡玉凤备注:科室考核细则暂定如上,视试行情况随时进行修改、添加;以上未涉及的内容,参考清水河县医院护理质量考核细则进行嘉奖处罚,并将院内嘉奖、处罚的分值转换后,即为科室嘉奖、处罚的分值;每季度院内考核及科室考核无扣分的,科室给予加 10 分/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