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车辆进出管理制度1.pdf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1。目的依据。目的依据为保证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有序,维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利益,保障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管理,制定本制度。2.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所有项目经理部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外来人员是指政府及相关单位领导、参观人员、客户,以及临时办事的人员。外来车辆是指上述外来人员驾驶或乘坐的车辆。3.3.工作职责工作职责3。1 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会同保卫部制定、修订并解释本制度;3。2 各基层单位负责督促所属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本制度。4.4.管理要求管理要求4。1 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进出施工现场时,负责联系或接待的本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到工地或驻地大门口接送,并到门卫值班室办理出入登记,领取和返还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出入登记内容应包括外来人员人数、车牌号码、进出时间,联系或接待人签字。4。2 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每一位外来人员分发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并负责提醒注意遵守安全提示卡所规定的相关事项。安全提示卡应提示外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4。2。1 自觉听从施工现场人员的指引,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和交底;4。2。2 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等相关劳动防护用品;4。2。3 未经施工现场人员允许,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及重要办公和涉密场所;4.2。4 未经项目经理部批准,严禁擅自使用现场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严禁进行动火作业.4。3 对于需要进入施工作业区域的临时外来人员,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其告知施工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以及注意事项,提供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陪同其从安全通道或指定的路线行走。4.4 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对其陪同的外来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负责。4。5 外来车辆进出工地或驻地大门时,驾驶人员应自觉接受值班门卫或保安的检查。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指引路线行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 10km/h,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4。6 任何人和车辆携带大件物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主动向值班门卫或保安提交项目经理部开具的物品放行证明.不能出示物品放行证明的,不予放行。4。7 下列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4.7。1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4。7.2 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身份不明,且未经项目经理部同意进入的人员;4.7.3 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4。7。4 携带小孩的人员及车辆;4。7。5 身体状态或精神状态及神情存在明显异常的人员,包括醉酒人员.5。相关制度5.1 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5。2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3 职民工临时驻地安全管理制度5。4 协作单位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企业及施工现场登记表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企业及施工现场登记表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企业及施工现场登记表日期外来人员进出人数车辆号码所属单位进入时间离开时间联系或接待的人员签字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