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内部考核办法及管理制度.pdf
安全科内部考核办法及管理制度安全科内部考核办法及管理制度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1、安全员、爆破员每月出勤不少于 28 天,全年出勤不少于 300 天。2、安全员、爆破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班前会,经点名后上班报表并上报调度室,下班后要执行汇报制度.3、请销假按分级审批执行,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三天由科长签字审批,超过三天有科长同意,副经理审批,假期已满要及时销假.班前会时间:零点班:22:30肆点班:14:30捌点班:6:30二、安全员、爆破员、检身员的考核办法1、安全员每月出勤不少于 28 天,不得有无故不到现象,发现一次处罚 50 元。2、安全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报考勤核算员,不准临上班请假,不准打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处罚 50 元)3、按时参加班前会议,迟到一次处罚 20 元,无故不参加一次处罚 50 元,会后要及时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充灯房、检身房或其他地点有意逗留,否则处罚 20 元。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窜岗,查处一次处罚30 元,查处一次睡岗处罚 50 元。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按规定班中、班后汇报,发现一次不汇报处罚 20 元.6、班前严禁喝酒,否则停工处理并处罚 50 元,严禁酒后入井,一经发现处罚 50 元.7、工作中要爱岗敬业,每月查处“三违人数不少于 6人次,少一次处罚 10 元.8、认真填写入井跟班填报卡,并落实相关责任人签字及交接班签字,如有带签或不签发现一次处罚 30 元。9、严禁在井下打架斗殴,发现一次处罚 100 元。1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当班隐患问题的处理情况,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当班处理的及时汇报调度员并和下班安全员交接清楚,如有一次不汇报或不交接、交接不清遗留安全隐患处罚 100 元.11、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班后到炸药库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发现一次不签或代签处罚 50 元.12、安全员跟班期间有安全设施,安全隐患检查不细致、不到位或发现未处理、处理不及时,予以处罚 50 元13、凡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员的检查,否则不准入井。发现一次漏检、假检处罚 30 元.14、检身员要做好入井人员和携带物品的登记工作,做到人员清点准确,记录清楚。发现一次记录不清、未记录、人员清点不清予以处罚 3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