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制度.pdf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 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2、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3、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4、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执业医师证书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医师资格证书交人事科留档。5、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6、新分配来院并取得了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程序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处方权。7、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8、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二、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2、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确因医院工作需要需独立执业,对取得药士而未达药师职称的药剂人员,应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对其人文素质、基础理论、专业技能、相关知识与技能进行必要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3、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 2 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4、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 1 年,不能独立执业,只能从事药士级别的工作,在上级药师指导下从事普通处方调配工作,并在药房、制剂、库房间轮转强训。见习期满后,如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由本人将资格证书报人事科备案,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管理;如未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同见习期管理。三、手术科室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难易程度,把手术分为四级:1、一级手术:风险较低,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2、二级手术:指有一定风险,手术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3、三级手术:指风险较高,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难度较大的手术;4、四级手术:指风险高,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重大手术.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1、住院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的医师,低年资住院医师指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专科工作五年、医士工作七年)2、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的医师3、正、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后的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低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一级手术(普通常规中小手术)的术者、二级手术(中度难度较大手术)的第一助手;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任二级手术的术者,一部分三级手术(难度比较大的手术)的第一助手;主治医师可担任三级手术的术者及指导住院医师进行一、二级手术;正、副主任医师担任四级手术(重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科研项目)的术者,并指导主治医师进行三、四级手术及科内新开展手术。2.科主任有权限制各医生的手术范围,不可扩大各医生的手术范围。四、手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审批。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3)高风险手术;(4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等特殊人士;(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必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