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技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pdf
技术工人人才管理办法(讨论稿)一、目的一、目的为提高技术工人岗位技术和操作技能,调动技术工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技术工人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评聘办法二、评聘办法1、组织机构成立技术工人人才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如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办公室主任:成员:技术工人管理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技术工人的日常管理工作。2、职位设置(1)专家:设一、二、三级。(2)主任技师(3)技师以上职位设置的工种主要有:钳工、维修、车工、电工、电焊工、锅炉工等工种,技术工人人才管理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对职位设置的工种范围进行相应调整。3、条件(1)专家。基本条件: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能独立承担难度大的产品加工和复杂设备的调试维修工作,在排除事故隐患,改进加工工艺和操作方法中,有独到技能,在同行业和本企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参考条件:一级专家取得主任技师任职资格3 年以上。二级专家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 5 年以上。三级专家取得高级技师任职资格 3 年以上。(2)主任技师:基本条件:能够独立解决本工种关键技术疑难问题,并能够指导和培训本工种工人从事岗位技术工作。参考条件:取得技师任职资格 3 年以上.(3)技师:基本条件:能够解决本工种相关技术问题,并能够指导和培训本工种工人从事岗位技术工作;参考条件:具有工人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对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技术突出的人员,可适当降低参考条件的限制,破格聘用。需破格评聘的人员应向技术工人管理办公室提交破格评审申请书,破格申请须重点说明有何突出的专业技术特长、在实际工作中解决哪些技术问题,历年的工作表现等.4、程序(1)、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及拟破格评审人员报名推荐工作,并汇总申报到技术工人管理办公室。技术工人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人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合格者,依据个人业绩总结述评和部门领导审核评价意见,由技术工人管理领导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按得票多少和评聘指标确定人员名单。(3)、按照审批管理权限,专家级技师、主任级技师、技师由技术工人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厂长批准由厂长进行聘任.三、管理三、管理1、签订聘约。对企业聘用人员,由企业或所在单位与被聘人签订聘约,聘约中包括聘用期限、聘用期任务、责任目标、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2、技师的聘期一般为一年,也可以完成某项目的规定时间为一个聘期.受聘技师期满前 30 天,由本人写出任职工作总结及续聘申请书,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情况做出鉴定,并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续聘的意见,报厂长批准后,予以聘任。3、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约不予聘任。主要是从被考核者专业技术水平,劳动态度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等级分为:优良、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受聘技师在任职期间,有正当理由可以提出辞聘,并报主管部门和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5、技师在任职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1)、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者;(2)、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和厂规章制度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者;(3)、由于本人责任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万元以上者;(4)、不能按期完成聘约中约定的责任目标者。(5)、不服从工作分配者;(6)、已脱离本工种岗位者;6、在技师聘任限额内由于辞聘、解聘等原因出现的减员指标,可在具备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补聘。四、培养四、培养1、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派技术工人到相关学校进修培训,学习期间工资照发,按协议约定报销学习费用。2、鼓励在职的技术工人努力学习新知识,提高技能,取得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按培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五、待遇五、待遇聘任为专家技师、主任技师、技师的,每月享受的岗位补贴如下:一级专家技师 1000 元;二级专家技师 800 元;三级专家技师500 元;主任级技师 300 元;技师 100 元。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