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管理准则.pdf
车间安全管理准则车间安全管理准则第一条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盗窃风灾害的预防及抢救等一切措施第二条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严禁携带引火物品第八条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存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外,不得随便携入工作场所第三条仓库由专人负责,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挥发性易燃物,应注意温度及通风第四条灭火设备应按规定设置,放在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同时要做到人人熟悉使用方法第五条不得私拉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完后,应关闭电源第六条电器设备及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第七条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应请示上级人员,由专人处理第八条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第九条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第十条火警发生时,应首先拨打火警电话(119)第十一条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l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账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第十二条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橱柜中第十三条保安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第十四条夜间各责任人应作好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安全措施第十五条加强对经管财物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以防监守自盗第十六条办公室车间在下班后应关闭门窗,并由专人上锁第十七条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第十八条对气象机关发布台风水灾及地震警报等,应随时注意收听第十九条台风接近本地区前,应做好预防工作第二十条水灾地震也应先做好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危险性工作应由专人去做第二十二条发生伤害时,应及时将受伤者送医院治疗第二十三条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浓碱时,应使用安全的防腐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第二十四条在车间工作时,应使用必要的防护设施第二十五条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第二十六条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的机器,严防扎伤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危险性,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第二十八条送电时要先检查有无正在电路上工作的人员,并先开总开关第二十九条电器设备的修理 更换保险丝或其他有触电危险工作,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第三十条高压电线作业,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第三十一条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查有无异状第三十二条初次使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必须得到主管准许,在掌握使用说明后方可操作第三十三条原动机或动力转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口头或通过其他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第三十四条机械清扫注油时应在转动停止后进行第三十五条应避免机械的空运转第三十六条机器类要经常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第三十七条对于压力计 温度计及其他计量器具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第三十八条玻璃器具的装卸 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并需戴手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