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购框架协议.pdf
一般性物资采购总协议买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卖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年 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产品范围家具类物资(具体见附件)第二条交易原则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在同等条件下,甲方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时将优先向乙方采购。第三条产品的数量1.本协议是一年期总协议,若甲乙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可以在本协议到期后协商确定续签采购/销售价格并续签合同。2。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有同类标的物出现材质、生产工艺、规格等方面的变更,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调整价格的,经甲乙另行协商一致,可对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四条在本协议的履行期内甲方将以书面订单形式向乙方采购相关产品,该等订单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订单中将明确约定甲方订购的产品名称及交货期限、交货地点,产品价格以附件中约定为准,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第五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乙方应当保证根据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2乙方对质量负责期限为:自产品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或使用寿命未达到规定的要求,由乙方负责免费上门更换或者维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税收及相关物流费用等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3.乙方向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质量保证书和家具使用说明书。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支付方式按本协议所生成的每笔采购订单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结算,甲方将在每笔采购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每笔订单项下的货款。第七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标准包装。乙方负责产品包装,保证该等包装适合水运或/和长途内陆运输,转运及存储需要。保证该等包装能够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包装物的返还。第八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甲方要求提供。第九条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1.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视为交付。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2.迟延交付的,由造成迟延交付的一方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五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2。验收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当在货到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组装与调试:按1执行。1.乙方负责免费组装与调试。2.乙方负责免费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对甲方免费进行4小时的技术培训.第十二条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协议履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6 年 7 月 21 日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3)买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的;(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5)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三十日内仍未履行;(6)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七日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壹 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是否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如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予以纠正。如违约方收到书面通知后未在三十天内对违约行为做出补救,则守约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协议,且守约方仍有向违约方请求赔偿损失和主张其他权利。2.乙方未按期交付标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延迟交付标的货款金额1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 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标的数量,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完全履约而造成的损失.4。乙方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甲方有权拒收和/或要求更换和/或退货,此外乙方还应当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质保期内,如标的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除外),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 日内免费上门负责修理、更换。就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时,甲方有权退货,退货时应当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因标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仍由乙方承担。5。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6。乙方按约履行合同后,甲方未按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以逾期付款金额的30%为限。但因乙方违约,甲方逾期或不向乙方付款不属本条所述违约行为。7。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第十七条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第一页载明的日期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3.本协议的附件(含产品请单及订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保密: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知对方的信息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均不得对外泄露。5.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6.本协议一式 伍 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