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管理制度.pdf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多样化。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要求,涉及危险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为此有关主管部门分别拟定了危险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采取国家推介的培训教材,集中考核的办法.安全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安全管理技能培训。主要内容为:(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知识;(3)安全技术理论;(4)重大危险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5)职业危害及其预防等.每年再陪训主要内容为:(1)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等;(2)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其安全技术与管理要求;(3)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及其分析等。这两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8 小时,每年再陪训时间不得少于 16 学时。2、生产单位各只能部门和各级生产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生产班组长,由生产单位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主要内容包括:(1)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与技能;(2)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知识与技能;(3)本单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4)典型事故案例等.培训要求与培训时间有本单位制定.3、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1)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所有新职工(包括所有用工形式及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厂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生产安全部门会同劳资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与职业卫生基础知识;本单位概况及安全生产情况介绍;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等;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育等。职工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分配到车间。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其主要内容为本车间概况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本车间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本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其安全操作规程;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职工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分配到班组。班组级安全教育。有班组长组织实施,其主要内容为: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职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一般新职工入厂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危险品生产单位的新职工入厂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 学时。(2)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岗 1 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相关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危险性较大,容易发生事故,因此对它们的安全教育培训有较为严格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能一劳永逸,生产单位在安全教育制度中应对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出规定要求.此外,安全教育制度中还应对外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做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