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制度.pdf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发挥优势,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下属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第一章 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第一条 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条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进行安全知识竞赛,普及安全常识。第三条于每年年初,由安全环保部门代表公司与各部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各下属部门应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第四条优化安全设施与环境,加强消防设施管理,按要求装配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保养。第五条加强安全、环境管理,并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和检查1。依照“5S”法进行现场管理与检查2。定期检查车间通道是否处于畅通状态,危险化学物品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及时清除安全隐患。3。定期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所有危险物品都予以标识。4.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得到贯彻执行。5。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预防职业伤害。第六条 工作人员作业时,应随时提高安全意识,并按以下要求作业:1。危险作业须要有熟练人员操作,并有专人负责监护。2。使用电器之前,必须测试绝缘情况。3。停电须关闭电源开关,送电时必须通知各岗位作业人员。4。各类设备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5。操作人员要经常巡视,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第七条加强设备管理,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确保性能良好,转动设备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栏杆,特种设备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保科经常性的检查设备操作以及保养情况。第八条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第九条严禁作业人员酒后上岗和疲劳上岗,原则上不得超负荷工作,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第十条所有进入生产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外来人员要有相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第十一条 安全环保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日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第十二条对全年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单位和个人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相关条款给予奖励第十三条对因失误或安全措施实施不力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其相关责任人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给予处罚。第二章第二章 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保护与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环保员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第十五条 对落后的环保设施要及时进行改进,确保工业“三废实 现零排放和达标排放。第十六条安全环保科定期检查公司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对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第十七条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是环保设施运转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的环保工作.第十八条各生产环节具体负责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第十九条生产员工每班都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二十条每年各生产环节都要组织一次环保设施检修和维保,及时处理环保设施存在的隐患。第二十一条对工业“三废必须通过环保处理后,达标排放。第二十二条对环境保护工作贯彻实施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安全环保科推荐,经主管安全环保的副总经理审核,报上级领导审批后,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二十二条对环境保护实施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生产负责人的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