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人员管理制度2.pdf
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人员管理制度1 1、目的及适用范围、目的及适用范围为认真贯彻统计法,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制度,严肃公司统计工作纪律,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统计人员管理、监督、检查约束机制,依据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统计工作管理标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统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2 2、统计人员管理的组织机构、统计人员管理的组织机构2.1 在财务经理分管下,管理部负责公司统计工作的日常管理。2.2 各部门专兼职统计人员为在公司管理部备案的从事统计管理工作的人员.3 3、统计人员的职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统计人员的职业资格及岗位要求3。1 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是公司在册正式员工,并经培训取得了职业资格上岗证书。3。2 坚持原则、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熟悉国家的各项经济法律法规和行业行规,熟悉公司统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事业心和责任心.3.3 熟悉本职工作、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4 4、工作职责与权限、工作职责与权限4.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统计规章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2 及时提供、准确分析本部门统计指标。4。3 统计资料(原始单据、凭证等)要妥善保管、按月存档,未超出保存时限的,不得私自销毁。4.4 及时完成公司和本部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5 5、岗位变动人员交接内容及程序、岗位变动人员交接内容及程序5.1 离职人员应将本岗位主要职责,包括:工作范围、工作方法、业务工作流程等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按程序移交接交人。5.2 离职人员应将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工作全部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一并交予接交人,经逐项清点无误后,双方在移交单上签字确认。5。3 为了明确责任,办理交接时应有监交人在场,同时监交人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5.4 临时请假人员,应将请假期间工作任务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内容要完整清楚并提请本部门负责人安排临时接替人员,不得影响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6 6、考核、考核6。1 统计资料管理及报表质量的考核按专业管理考核标准与办法执行6。2 对因离职或临时离职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酌情对相关责任人考核。7 7、附则、附则7.1 本管理办法由管理部负责修订和解释。7.2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