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测量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1.pdf
建筑测量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测量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测量实训室是人员活动和仪器设备密集的场所,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人员和仪器设备的伤害和损失。为此,特制定安全制度,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完成。一、每次实验前,指导教师都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珍惜仪器、保护仪器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二、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要严格要求,使每位学生做到文明操作,严防摔跌、遗失仪器设备及工具的事故发生。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应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等现象,废料、废液要及时清除,不得随意倾倒。四、贵重物品要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五、各类仪器在不影响本实验室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前提下,经各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可互相借用.大量仪器设备借用、大型仪器设备借用或贵重精密仪器借用需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借用程序为借用方实验室负责人开具借条,并予以登记,用后及时归还,销账。中心的房屋由中心统一调配,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将设备和房屋转借给他人。六、中心的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在不影响中心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前提下,可考虑外借,但必须借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处批准,中心主任与仪器所属实验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填写借用单,办理借用手续。中心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外借给个人.七、消防器材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工作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材。八、节假日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水、电、门、窗一定要关好,门上由保卫科统一加封条。九、对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十、认真作好水、电、门、窗设施管理,做到经常检查,经常维修.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及时关闭总电源及水源。十一、不能将钥匙交与他人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