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pdf
上海市奉贤区科技人才创业基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奉贤区科技人才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奉人社奉人社200947200947 号号20092009。6 6。3 3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推动我区科技人才创业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上海市奉贤区科技人才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创业基金”)宗旨是鼓励科技人才依托科技自主创新、自主创业,培养科技创业精神,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技术创新人才。第二章第二章 资金来源与用途资金来源与用途第三条第三条创业基金主要来源于区财政专项拨款。首期启动资金100万,视情逐年增加。第四条第四条 创业基金鼓励镇(开发区)、上海市高等院校及社会各界出资配套,吸纳社会资助和投入.第五条第五条创业基金主要资助奉贤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以优秀科技人才为主体的首创科技类企业,培育科技人才自主创新、创业能力。第三章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管理机构与职能第六条第六条奉贤区科技人才创业基金组织机构设置:成立奉贤区科技人才创业基金理事会,作为推动科技人才创业工作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章程和工作规范,审定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决算,审定大学创业项目及决定基金其他重大事项.理事会理事长由奉贤区人民政府分管就业副区长兼任,总干事由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理事由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税务局、区审计局、海湾旅游区管委1会等单位组成。理事会下设基金工作小组,作为基金执行和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第七条第七条奉贤区科委负责创业基金项目筛选、评审、评估等立项工作,并对立项实施的基金项目予以监督、考核和验收。第八条第八条上海海湾科技园负责创业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综合服务。负责与各高校等有关方面进行沟通联系,开展政策宣传,发布项目信息,组织项目申报,提交项目资助意向等工作.对获得基金扶持的创业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和工作统计,科技园对科技人才创业者提供项目评估、人事服务、公共商务、创业咨询等服务,协助创业企业办理各类证照,落实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帮助降低创业公司的运营成本,推进科技人才成果的成功转化。创业项目通过评审后,上海海湾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受基金委托持股管理方,注资入股创业公司。第四章第四章 资助对象与资助方式资助对象与资助方式第九条第九条创业基金资助对象为首创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和在校大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申报者应在创业团队中起主导作用,应当是主要研究者,在股东会占据控股地位,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和违法纪录,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成果的科技人员和项目优先资助。第十条第十条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本市产业导向与就业需求,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与开发价值;项目应是自主研发的高科技产品与技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符合环保要求,并具有较大的产业化前景,能够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创业基金以投资资助形式.基金在其资助企业中所占股权不参与分红。创业基金资助项目周期一般为两年.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创业基金资助金额依据各项目技术成果、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投资额度。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 10 万元,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助金额 1:1.第五章第五章 申请与受理申请与受理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上海海湾科技园负责受理科技人才创业基金项目的申请。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可通过上海海湾科技园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并递交以下书面材料:1、科技人才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品行证明和体检证明;2、创业项目计划书;3、项目主要成员简历,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在沪居住证明;4、申请人投资金额;5、专利检索报告或专利证书(包括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等;6、知识产权承诺书(无专利的必须);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验资报告(已成立公司的必须);8、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其他相关附件.第六章第六章 项目评审与注资项目评审与注资3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基金实行常年受理、集中评审机制,每年评审次数不少于两次,原则上每年 4 月和 11 月进行评审工作。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上海海湾科技园将受理、筛选的项目报区科委,科委综合立项审理、项目评审或评估结果,提出创业基金支持项目建议,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申请项目获准资助后,签订 奉贤区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基金资助协议书,申请人、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基金委托持股管理方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协议签订后进入资金划拨流程,资金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向上海海湾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划拔资金,由委托机构负责注册公司,并注资入股。第七章第七章 基金管理和项目监督基金管理和项目监督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区科委负责对创业基金支持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及过程管理。受基金委托持股管理方,对基金资助项目进行投资管理、指导培育、监督检查等.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由区科委提出建设性意见,由企业注册地的镇(开发区)协助创业者联系进一步的社会融资,并积极争取市、区二级科技、人才发展资金的资助.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因客观原因,项目承担人、承担企业需对创业基金项目进行调整或撤消,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项目管理方审核后,报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执行。4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因运行不良或濒临破产的创业项目,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操作,履行清算核销手续,报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执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基金资助期满后进入基金退出程序,将依托专业审计机构严格对项目人所递交评估材料进行验收工作后,报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执行.第八章第八章 附附则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并落户本区的首创科技型企业的海外留学生的项目申请,同样适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