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车辆管理制度.pdf
3.1.2.2车辆管理制度3.1.2.3.1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1。道路线型、断面与大厦布置相协调;2.车行道通至车库入口处;3。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辖区;4.进入大厦辖区内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 吨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辖区;6.驶入辖区内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 15 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7.辖区内所有车辆均纳入物业公司管理范围;8.车辆管理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9.车辆管理员熟知车型、车位;10.车辆管理员随时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立即通知车主;11.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12。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13.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14。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 100%;15。大厦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 0%;16.地下停车场光线明亮,能见度高,目测距离50 米以上;17。临时停放车辆收费率 100%;18。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 100%。3.1.2.3.2 停车场管理规定为了大厦的安全,规范大厦车库内的车辆停放,提供高效而且安全的服务,保障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避免车辆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大厦车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本中心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及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内均要按照中心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行驶以及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车场管理员要具备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场内秩序。2.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将采用24 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3.停放场内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不得在场内摆买、会客、喝酒、睡觉或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等.禁止装截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4.车辆进入停放场,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车辆进出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5.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专用车位停放,临时车辆按管理员指定位置停放。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6.进入车场时严禁携带或装载易燃物品和危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酒精、香蕉水、炸药、雷管等),禁止在车场内吸烟,以确保车场安全。7.车主要爱护停放场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8.车主要严格按照中心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缴交。临时停车者领取临时出入卡,由车场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出车库时根据停车时间按规定缴交停放费。9.若车主不慎丢失临时出入卡,应立即通知停放场管理员,车主应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交成本费由中心补发出入卡。10.若机车车辆在停放场内停放后被损坏者,原则上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管理员与物业管理中心共同协助调查处理.11.大厦车库遵循大厦管理时间及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管理。停放在大门之外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3.1.2.3.3 停车场管理守则一、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二、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2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深圳市机动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3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4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严禁超车。6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7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8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10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三、停车场(库)管理规定:1 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 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将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人口明显位置。2 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3 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4 在停车场(库)出人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5 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交缴保管费.6 集装箱车、25 吨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 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7 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8 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即行处理。9 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习3.1.2.3.4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参考3.1.2。3。1)一、车辆的管理1.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2.需停放在小区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在大厦其他区域内随便乱放。3.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二、地面停车场管理规定1.大厦停车场由管理处负责维护管理,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2.固定使用车位的车主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场停车证并发放固定出入证,并将停车证放在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识别。3.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临时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车管员对进出停车场的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4.车主的临时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收费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5.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6.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管理处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7.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管理处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或向小区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1.2.3.5 车辆出入管理规定1 所有机动车辆进出医院,要减速慢行.非机动车辆,要下车推行。2 外来单位来院办事的车辆,都要出示证件。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医院3 各种出售商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医院,集体来校参加活动的车辆须事先到保卫部门登记后方可进入医院。4 禁止一切车辆擅自进入医院载客、载物,擅自进入者予以罚款处罚。5 进入医院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交通标志行驶,不得随意停放和超速行驶,严禁在院内鸣笛。6 从事送货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7 载货出门的车辆要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登记后方可出门.长期送货的车辆,要到门卫登记办理出入证,临时送货的车辆,要严格登记。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门卫及校内治安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保卫部门进行处罚,连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卫部门协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3.1.2.3.6 车辆停放收费规定1 经物价局审批,停车每小时收费 9 元,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算,以此类推。2车辆停放 8 小时至 24 小时收费 72 元.3.1.2.3.7 摩托车管理规定(无此设备)3.1.2.3.8 车场收费岗工作规程一目的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确保停车场(库)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二 使用范围使用于医院地面车场和地下车库的收费管理工作。三职责1.门口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车辆车位有偿使用费,凭卡放行.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停放整齐、监护和进出记录。3.带班保安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四工作程序1.停车场(库)管理。2.停车场(库)设收费员岗位,实行二班工作制。3.地下车库管理。五车辆进库1。当有车辆驶进地下车库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满行,按(停车须知)的规定,规范操作停车收费流程。2.通知车库保安员引导车辆安全停放到位。六车辆出库1.当有车辆出库,应仔细核对出场的车辆和驾驶员(车主),若出场车辆和驾驶员有疑问时,应立即上前向司机敬礼,有礼貌的盘问。若是车主的亲友(和车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方可放行;若盘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当值保安领班和巡逻保安,机警的做好应对准备,以防不法份子盗车行凶。2.按停车须知的规定,正确核对收费存单,无误后予以放行。七 收费管理1。每天夜班下班前,将停车场收费处的卫生打扫干净。2.各班人员接班后,指导进入医院的车辆按序进入,在车辆离开车场时做好收费工作。3.每天当班人员下班,将当天收入交管理处受理部信箱。4.对持月租卡业主要核对卡号与车牌是否相符,禁止一卡多用。5.留意进入医院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6.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