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最终.pdf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试行)引言为了加强对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管理一、车辆管理1、公司所属车辆管理统一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负责。2、车辆出现故障时,必须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到正规维修厂进行维修,严禁驾驶员不上报私自处理和维修。特殊情况下驾驶员经电话请示报价后,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就近选择维修厂进行维修。3、对车辆的年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车管人员组织进行.4、车辆行驶里程数达到车辆本身规定的保养里程时,必须到车辆生产厂家所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保养。5、车辆必须按时投保,车辆险种的购买由综合管理部车管人员统一负责,并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量车而定,既要节约公司经费开支,又可使车辆发生事故时减少公司损失。6、车辆加油、过桥费等由综合管理部车管人员统一办理加油卡、ETC 三秦通卡,费用经综合管理部核准后由车管人员与财务管理部结算。7、车辆实行单车核算,综合管理部车管人员每月对耗油、保养、维修、路桥等费用进行分项核算。8、车辆备用物资,由驾驶员向综合管理部车管人员提前130 个工作日申请,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由车管人员组织统一购买,严禁驾驶员私自购买。9、车辆违章每辆车每年不得超过 15 个,如超出规定范围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处理。二、驾驶员管理二、驾驶员管理1、公司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知识和交通法规,依法文明驾车,严禁酒后、疲劳驾驶等有碍交通安全的行为。2、驾驶员要做到:安全、准时、保密、服从安排。3、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勤清洗,按时检修、保养,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上班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保证随叫随到。4、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驾驶员应对照上车,持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驾照,不得随便驾驶、调换车辆。5、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审验、投保等由驾驶员向车管人员提出,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若驾驶员失职而造成不良后果由其承担相应责任。6、对全年无事故、安全行车、无不良记录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违规行车造成事故、罚款者,由驾驶员个人要承担责任。7、公司车辆统一在上班有效时间内及节假日值班使用,严禁驾驶员公车私用或不按规定乱停乱放。2三、车辆调度使用原则三、车辆调度使用原则1、公司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以及服务生产使用.2、对于接待用车,应按接待对象规格安排相应车辆;在保证接待用车和紧急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对公司领导实行专车专用,相对固定的管理办法;各部门公务用车由综合管理部车管人员根据车辆状况及用车事由统一调度安排。3、综合管理部每日固定一辆领导办公用车,一辆部门、车间公务用车。值班车辆派出后,预备车辆立即替补值班。4、公司各部门、车间用车应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车管人员,以便合理调派车辆。5、车管人员要编排驾驶员值班名单和候补名单,值班驾驶员延误出车,影响正常公务的将追究驾驶员的责任。6、各部门用车:范围在咸阳地区、西安市区用车需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范围在上述地区以外,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四、责任和要求四、责任和要求1、综合管理部车管人员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学习,定期汇报车辆使用状态,每半年要对驾驶员工作表现进行评议和考核,做到规范化管理。2、严禁公车私用,在外出车途中严禁私自改变行驶地点,要严格按照派车单时间执行严禁超时滞留。3、未经许可,严禁私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给他人驾3驶,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责任.车管人员要按制度办事,申请人无出差单车管人员不得开取派车单,驾驶员无综合管理部派车单不得私自出车.4、根据西咸地区道路交通状况复杂、车速高,特别是摩托车、农用车、大型运煤车交通安全意识差的特殊情况,驾驶员应主动避让,不得抢时抢道,要注意保护自己、保护他人。5、驾驶车辆时驾驶员严禁接打电话,时刻保持警惕。要随时保持车辆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杂物,综合管理部车管人员要不定期随机抽查并进行通报和处罚。6、公务用车严禁其他人员搭乘和载物。五、车辆报账五、车辆报账1、车辆实行月报账制,不能累计报账,如有特殊原因需向财务管理部及车管人员说明,报账统一由车管人员负责。2、每月月初进行报账,本月报账单中不能出现其它月份的票据,如有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并告知审核人员.3、报账票据需按时间顺序粘贴有序,清楚明了,保持票面整洁、干净;报账单应填写清楚金额等相关数据。六、奖罚制度六、奖罚制度1、车辆卫生不符合规定的,扣除驾驶员三天的出车补助,并通报批评,经综合管理部检查卫生状况仍无有效改观的,处4以扣除驾驶员七天的出车补助,严重予以停班一月处理。2、因驾驶员疏忽未按时给予车辆保养、投保、维修、审验等造成各种手续延期的,扣除驾驶员十五天出车补助,并通报批评。3、因驾驶员酒驾、疲劳驾驶,未带车辆及个人相关证件被执法部门扣押车辆的,由驾驶员自行处理,并处以驾驶员停班一个月处罚,并扣除当月出车补助。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伤害的予以辞退。4、因私自用车、未经同意借予他人用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因公出车造成交通事故未按时汇报、伪报、不报的处以驾驶员停班二个月处理,扣除出车补助,并处罚款 2000 元,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伤害的予以辞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