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沟、排水沟施工合同(范本)附加合同1.pdf
畅海路边沟、排水沟工程施工合同畅海路边沟、排水沟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已签定“(K0+000-K5+746.972)土石方工程”项目合同,现就该项目新增的土质、石砌边沟 项目,经协商一致,特签定本补充协议,以便双方共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畅海路边沟、排水沟工程1。2 承包范围: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图纸内所有工程量项目内容的施工1.3 工程位置:K0+400K5+590,石砌边沟全长约:6424M,土质边沟全长约:4976M。第二条第二条 合同工期及工程质量合同工期及工程质量2.1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2014 年 9 月 15 日开工,至 2014 年 11 月竣工,工期共计 81 日历天。2.2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3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2。4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业主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延期.第三条第三条工程价款及支付工程价款及支付3.1 工程单价:石砌边沟:312。29 元/m土质边沟:6.64 元/m3.2 本工程的工程量以实际测量为准,如甲方提出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有变动时,按乙方报价中的单价核增核减据实结算。3.3 付款方式为:乙方每月 25 日上报当月实际工程进度的工程量,乙方完工后支付 50工程款,一年后支付价款的 30%,二年后支付总价款的 20%。3。4 本工程所采用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必须满足设计、施工规范要求。3.5 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13.6 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除甲方的实际损失外另加 20%的费用。第四条第四条双方履约的其他条款双方履约的其他条款4.1 甲方指定附近所在标段土方施工队,付责工程的土方开挖。4。2 乙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负责工程材料的送检及资料整理。4。3 甲方负责通往施工现场的便道,红线内施工范围的场地平整,并承担施工期间(如搅拌机、材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临时占地费用。4。4 甲方不定时到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4。5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4.6 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第五条第五条竣工验收及保修竣工验收及保修5.1 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3 份,其中原件 1份,复印件 2份,按本工程所在地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2 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 14 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5。3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负有保修责任,本工程在交付业主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一年。第六条第六条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2第七条第七条附则附则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7。2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3